女子穿高跟鞋健身摔下跑步机构成十级伤残,起诉健身房索赔!
发布时间:2025-05-29 21:12 浏览量:3
女子穿高跟鞋跑步摔伤竟向健身房索赔,关键在于还真成功索赔了20%。
根据媒体的报道,女子穿高跟鞋健身,在使用跑步机的时候不慎摔下了跑步机,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注意了,法律上的十级伤残是伤残等级中最轻的一档,最重的是一级伤残。
但即便是发生了意外,女子也没有意识到穿高跟鞋健身的危险性,径直找到健身房讨要说法。而健身房则认为是女子自行摔伤,并且跑步机旁已经粘贴了温馨提示,内容恰好说的就是:为了您的安全,请勿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上跑步机。
由于双方没有谈拢,女子将健身房告上法院。当地法院考虑运动本身的风险性,认为健身房作为经营者,对于此类风险的防范能力及女子自身谨慎注意将会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程度。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认定健身房承担20%的赔偿责任,女子自己承担80%的责任。
说实话,各打几个板子的判罚对于快速解决纠纷确实能起到很好的效果。但是反过来想,健身房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自己所谓的过错?可能有网友会说,健身教练看到女子穿高跟鞋应当及时劝阻。但是经营者想要劝阻消费者本身就有一定的难度,毕竟顾客就是上帝。
并且穿高跟鞋健身的风险性应该属于常识问题,女子作为成年人应该很清楚才对。就好像水果刀有一侧锋利,如果稍不注意水果刀就容易弄伤自己。难道经营者还要一个个劝阻,并且耐心告知使用水果刀有风险吗?实际上张贴温馨提示已经说明了经营者有善意的提醒,哪怕这样还存在过错吗?
定纷止争确实是重要,但如果还秉持着"谁受伤谁有理"的风格,最起码得告知另一方人家应该怎么做才不算"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