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村里唯一考上大学的,临走前,村花红着脸给了我一样东西
发布时间:2025-06-02 14:11 浏览量:1
(下面是一个单独的故事,故事都是完结篇,没有连载,来源于生活,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本文采用的第一人称书写,人物姓名都是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我出息了。
我是我们冉家村飞出去的第一只金凤凰。
三十年前,我考上大学了!
全村人都沸腾了。
那一天,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比过年还要热闹。
我爹冉 守 拙,一个在地里刨了一辈子食的老实人,激动得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菊花,见人就说:“我儿子,登 科,出息了!”
我娘关 秀 莲,则躲在人群后面,偷偷抹着眼泪,那眼泪里,有激动,有不舍,但更多的是一种熬出头的喜悦。
乡亲们看着我的眼神,就像看着什么稀世珍宝。
那眼神里,是羡慕,是期盼,更是整个村子未来的希望。
我,冉 登 科,就是他们眼里未来的代名词。
临走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我家的那扇破旧木门,就已经被乡亲们围得水泄不通了。
东家塞给我两个热乎乎的煮鸡蛋,西家递给我一双新做的布鞋。
村支书裴振邦,我们都叫他裴书记,紧紧握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说:“登科啊,你是我们全村的骄傲,到了外面,可要好好学习,给咱村争光!”
我重重地点头,眼眶发热,感觉自己肩上扛着的,是整个村子的嘱托。
就在我准备上那辆唯一通往县城的拖拉机时,人群里挤出一个纤弱的身影。
是岑 静 婉。
她是我们村的村花,人如其名,文静、婉约,像一朵悄然绽放的山谷幽兰。
在那个男女说句话都会脸红的年代,她无疑是所有村里小伙子心里的梦。
当然,也包括我。
只是,这份朦胧的情愫,在我那张金灿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面前,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我的未来在远方,在繁华的大城市,而她,注定要留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
我们,终究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我以为,她和其他乡亲一样,只是来送送我。
可她却低着头,红着脸,快步走到我面前,不由分说地往我怀里塞了一个用手帕包裹着的小东西。
那东西硬硬的,还带着她手心的余温。
“登科哥,这个……你路上用。”她的声音细若蚊蚋,说完,不等我反应,就转身跑回了人群里,留给我一个匆匆的背影。
我攥着那个小包裹,心里有些纳闷,这是什么?
当着全村人的面,我也不好意思打开。
拖拉机“突突突”地发动了,我回头望去,看见岑静婉站在人群的最后面,她没有像其他人那样挥手,只是静静地站着,好像在看着我,又好像在看着我身后的远方。
我似乎看到她的眼角有些湿润,当时我只当是离别的伤感,心里还略过一丝不合时宜的窃喜。
毕竟,能让村花为我落泪,对于一个即将远行的少年来说,是一种莫大的虚荣。
我哪里知道,那个不起眼的小包裹,那双微红的眼眶,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一个足以改变我一生的秘密。
这个秘密,她用一生来守护,而我,却用了整整三十年的时间,才迟钝地读懂。
等我终于明白过来的时候,只剩下无尽的悔恨和深入骨髓的愧疚。
那东西,我至今还珍藏着,它就像一根刺,深深扎在我的心里,提醒着我,我究竟错过了一段怎样的人生。
到了县城,再转乘长途汽车,最后坐上轰隆隆的绿皮火车,两天一夜之后,我终于抵达了那个梦寐以求的大城市。
高楼大厦,车水马龙,空气里都弥漫着和我们冉家村不一样的味道。
那是一种夹杂着工业气息和无尽机遇的味道。
我像一个误入巨人国的小人,既兴奋又自卑。
在大学宿舍里,我认识了我的上铺,一个叫耿乐天的城市青年。
他为人热情,性格开朗,对我这个从山沟里来的“稀有动物”充满了好奇。
也就是在他好奇的目光注视下,我才想起了岑静婉塞给我的那个小包裹。
我小心翼翼地打开那方洗得发白的手帕,里面露出来的,是一双崭新的鞋垫。
鞋垫是用那种最结实的蓝布做的,针脚细密得让人心疼。
更让我惊讶的是,鞋垫的上面,用五彩丝线绣着繁复的图案。
我不懂刺绣,只觉得那图案花花绿绿的,煞是好看。
左脚的鞋垫上,绣着一只威风凛凛的动物,有点像狮子,又有点像老虎,头上还长着角,脚下踩着祥云。
右脚的鞋垫上,则绣着几朵奇怪的花,花样子很朴拙,旁边还歪歪扭扭地绣着一个小小的“科”字。
“哟,登科,你这鞋垫可真别致啊!哪个姑娘送的?这么下功夫!”耿乐天凑过来看热闹。
我脸上一热,支支吾吾地说:“一个……同村的妹妹。”
“妹妹?我看是情妹妹吧!”耿乐天挤眉弄眼地打趣我。
我的脸更红了,连忙把鞋垫收起来,心里却对岑静婉那份突如其来的情意感到一丝困惑。
我们平时话都说不上几句,她怎么会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
在那个年代,这样一双全手工、绣着复杂图案的鞋垫,是要耗费一个姑娘很多个夜晚的心血的。
难道她真的对我有意思?
这个念头在我的脑海里一闪而过,随即就被我对未来的宏伟规划给冲散了。
不行,冉登科,你可不能胡思乱想!你是来上大学,来改变命运的,不是来谈情说爱的!
儿女情长,只会成为你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于是,我把那份困惑和隐约的感动,连同那双鞋垫一起,塞进了鞋子里,踩在了脚下。
鞋垫很舒服,软软的,暖暖的,好像真的能隔绝南方冬天的湿冷。
我穿着它,在大学校园里奔跑,在图书馆里啃书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我太忙了,忙着学习,忙着追赶和城里同学的差距,忙着融入这个全新的世界。
我给家里写信,告诉爹娘我一切都好,让他们保重身体。
我也曾犹豫过,要不要给岑静婉写一封信,谢谢她的鞋垫。
可提笔之后,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说谢谢?太生分。
说别的?好像又太轻浮。
最终,我只是在给父母的信里,顺带提了一句:“帮我跟静婉妹子说声谢谢,她的鞋垫我收到了,很好用。”
我以为,这已经足够了。
我天真地以为,我们之间的故事,就止于这一句轻飘飘的“谢谢”。
后来,我娘在回信中说,岑静婉收到了我的谢意,她很高兴,还让她嘱咐我,在外面要照顾好自己。
再后来,我娘的信里,就很少再提到岑静婉了。
大二那年,我的人生迎来了新的篇章。
我在一次学校的联谊活动上,认识了庄晓岚。
她是我们外语系的一枝花,家境优渥,父亲是教授,母亲是医生。
她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照亮了我灰暗而自卑的青春。
我们恋爱了。
这段感情,遭到了她父母的强烈反对。
他们看不上我这个从山沟沟里来的穷小子。
为了能配得上庄晓岚,为了能让她父母接纳我,我学习更加拼命了。
我拿最高的奖学金,发表学术论文,当选学生会主席。
我用尽全力,想洗掉自己身上的泥土味,想证明我冉登科,有能力给庄晓岚幸福。
那段时间,我很少回老家。
一来是路途遥远,车费昂贵。
二来,也是一种近乡情怯。
我害怕看到爹娘日渐苍老的脸,害怕看到家里那四面漏风的土坯房。
那一切,都像一面镜子,照出我的贫穷和卑微,让我好不容易在城市里建立起来的自信,瞬间崩塌。
偶尔回去一次,也总是来去匆匆。
村里人看我的眼神,也从最初的亲切和期盼,变得有些疏离和敬畏。
我和他们之间,仿佛隔了一层看不见的墙。
有一次,我遇到了我们村那个曾经总爱找我麻烦的混小子,刁大壮。
他看到我,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招呼:“哟,大学生回来了!真是稀客啊!”
那语气里的酸味,隔着八丈远都能闻到。
我们没说几句话,他就话锋一转,看似无意地提了一嘴:“对了,你还记得岑静婉不?她去年嫁人了,嫁给了隔壁村的一个瘸子,听说日子过得不咋地。”
说完,他斜着眼看我,似乎想从我脸上看出点什么。
我的心,在那一瞬间,像是被什么东西猛地刺了一下。
岑静婉……嫁人了?
嫁给了一个瘸子?
怎么会?
以她的容貌和心灵手巧,怎么会嫁给一个瘸子?
难道就因为家里穷吗?
一股莫名的烦躁和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涌上心头。
但这种情绪很快就被我压了下去。
我对自己说:冉登科,你瞎想什么呢?人家嫁人,关你什么事?你现在有庄晓岚,你们才是天生一对。岑静婉,不过是你人生旅途中的一个过客而已。
我对刁大壮淡淡地点了点头,说:“是吗?那祝她幸福吧。”
说完,我便转身离开,脚步有些仓促,像是要逃离什么。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那座城市,进了一家国企,有了一份体面的工作。
在我的不懈努力下,庄晓岚的父母终于松了口,同意了我们的婚事。
我们结婚了,买了房,生了孩子。
我的生活,似乎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
我把父母也接到了城里,想让他们安享晚年。
可他们住不惯城里的高楼,吃不惯城里的饭菜,更忍受不了邻里之间那份客气而疏离的关系。
没过两年,他们就吵着要回老家。
拗不过他们,我只好把他们送了回去。
从此,回老家,就成了我每年必须完成的任务。
脚上那双岑静婉送的鞋垫,早就在日复一日的奔波中磨损得不成样子了。
鞋垫上的图案已经模糊不清,那个小小的“科”字,也被磨得没有了踪影。
妻子庄晓岚好几次收拾屋子的时候,都想把它当垃圾扔掉。
“这破 鞋垫你还留着干嘛?都磨成这样了。”她不解地问。
每次,我都会从她手里抢过来,小心翼翼地把它抚平,然后放在一个旧铁盒里。
“留个念想。”我总是这么说。
连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要留下它。
或许,是它陪我走过了那段最艰难、最自卑也最奋发图强的岁月。
又或许,在我的内心深处,始终对那个送我鞋垫的、文静婉约的姑娘,存着一丝若有若无的愧疚和惦念。
只是这份愧疚,在时间的洪流和现实的重压下,被我深埋心底,不敢去触碰。
随着父母的相继离世,我回老家的次数,更是屈指可数了。
冉家村,成了我记忆中一个遥远而模糊的符号。
而岑静婉这个名字,也几乎再也没有在我的生活中出现过。
我以为,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有任何交集了。
直到三十年后的一天。
那天,我正在公司开一个重要的会议,一个陌生的号码打了进来。
我本想挂断,但那号码锲而不舍地响了一遍又一遍。
我只好跟客户说了声抱歉,走到走廊去接电话。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
“是……是冉登科吗?”
“我是,您是?”
“我是刁大壮啊!你不记得我了?”
刁大壮?我怎么可能不记得他。那个从小就跟我别苗头的家伙。
“哦,大壮啊,有事吗?”我的语气很客气,也很疏离。
电话那头的刁大壮沉默了几秒,然后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沉重的语气说:“登科,你……有空就回来一趟吧。”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我心里咯噔一下。
“是……是岑静婉,她病了,很重……医生说,可能……可能没多少日子了。”
岑静婉!
这三个字,像一道惊雷,在我脑海里炸响。
我的手,不受控制地抖了一下,手机差点掉在地上。
她病了?很重?
怎么会这样?
“她……想见你最后一面。”刁大壮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恳求。
挂了电话,我再也无心开会。
我跟公司请了假,定了最早一班回乡的机票。
坐在飞机上,我的心乱如麻。
关于岑静婉的记忆,像潮水般涌来。
她低头塞给我鞋垫时通红的脸颊,她站在人群后面默默凝望的眼神,还有刁大壮口中那个“嫁给了瘸子”的、令人心疼的结局。
我这才惊觉,三十年来,我虽然从未主动打听过她的消息,但她的影子,其实一直都在我心里的某个角落,从未离去。
为什么?我为什么要对她念念不忘?
难道仅仅是因为那双鞋垫吗?
还是因为那份少年时朦胧的好感?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必须回去,必须去见她最后一面。
飞机落地,我马不停蹄地租了辆车,直奔那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冉家村。
三十年的光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
村口那条泥泞的小路,变成了平坦的水泥路。
村里盖起了很多两层小楼,我家那座破败的土坯房,早已在一场大雨中坍塌,只剩下一片残垣断壁。
一切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在刁大壮的带领下,我来到了一座低矮的砖房前。
这就是岑静婉的家。
门是虚掩着的,一股浓重的中药味从里面飘了出来。
我的心,瞬间揪紧了。
刁大壮在门口停下脚步,对我说:“你进去吧,我就不进去了。她在等你。”
我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门。
屋里的光线很暗,我适应了好一会儿,才看清躺在床上的那个身影。
她瘦得脱了形,蜡黄的脸上布满了皱纹,头发也白了大半。
如果不是那双眼睛,我几乎认不出,她就是当年那个水灵灵的村花岑静婉。
她的眼睛,依然像三十年前那样,清澈、宁静,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湖水。
看到我,她的眼睛里,泛起了一丝微光。
她挣扎着想要坐起来,被我一个箭步上前按住了。
“别动,好好躺着。”我的声音有些沙哑。
她看着我,看了很久很久,然后,两行清泪,顺着她干枯的眼角,滑落下来。
“登科哥,你……你终于回来了。”
“我回来了,静婉。”我坐在床边,握住她那只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手,冰凉刺骨。
我们相对无言,只有压抑的啜泣声在空气中回荡。
过了许久,她才缓缓开口,声音微弱得像一阵风。
“登科哥,我对不起你……”
我愣住了。
“你说什么傻话?是我对不起你才对。我……我这些年,从来没有回来看过你。”
她摇了摇头,眼泪流得更凶了。
“不……是我对不起你……我骗了你……我瞒了你一辈子……”
我的心,猛地一沉,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我。
“你……你瞒了我什么?”
她艰难地喘息着,用尽全身的力气,说出了一段让我如遭雷击的话。
“登科哥,你还记得……你走的前一晚吗?村里给你办欢送会,你喝多了……”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那晚的记忆,早已模糊不清。
我只记得,我喝了很多酒,很高兴,跟很多人说了话,然后……然后好像是刁大壮把我扶回家的。
中间发生了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那天晚上……你送我回家……”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在……在我家门口的麦秸垛后面……你……你抱住了我……”
我的呼吸,瞬间停止了。
麦秸垛……
一个模糊的画面,在我脑海里闪现。
夏夜的晚风,混着青草和泥土的气息,还有少女身上淡淡的皂角香味……
“我……我当时害怕,可是……我也不想推开你……”她的脸上,泛起一抹病态的潮红,“登科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后来……后来你就走了……再后来……我发现……我有了……”
“有了什么?”我追问道,声音都在颤抖。
她闭上眼睛,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
“我有了……你的孩子。”
轰隆!
我的世界,在这一刻,彻底崩塌了。
孩子?
我的……孩子?
这怎么可能!
我像一尊雕像一样,僵在那里,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
“我不敢告诉你……我怕……我怕耽误你的前程……你是我们全村的希望,我不能毁了你……”
“我本来想……把这个秘密烂在肚子里……可是……我快不行了……我怕我走了以后……就再也没人知道他的身世了……”
“谁?孩子在哪?”我疯了一样抓住她的肩膀。
“你别激动……你听我说完……”她咳得撕心裂肺,“我……我后来嫁给了邻村的穆老三……他腿有残疾,娶不上媳妇……他是个好人,他答应我,会把孩子当成亲生的养……我们给他取名叫……穆远方……”
穆远方。
远方。
我的心,像是被一把刀子,一刀一刀地割着。
原来,她给他取这个名字,是在提醒他,他的父亲,在一个遥远的远方。
“登科哥,你还记得……我送你的那双鞋垫吗?”她艰难地问。
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我……我当时不敢跟你说……就把话……绣在了鞋垫上……”
绣在了鞋垫上?
我猛地想起了那双鞋垫上奇怪的图案。
“那……那是什么意思?”
“左脚那只……是我们这里的风俗……叫‘送子麒麟’……是……是求子的意思……”
“右脚那只花……下面不是有个‘科’字吗……那是……那是我们那里的土话……叫‘求科’……就是……求你这个当爹的……回来看看……”
求我回来看看!
送子麒麟!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我这个自诩读了三十年圣贤书的文化人,竟然连自己家乡最淳朴的祈愿方式都看不懂!
我算什么文化人!
我算什么男人!
我这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我一直在等你回来……我等了一年又一年……你没有回来……你的信,也越来越少……后来,我听说你在城里处了对象……我就知道……你不会再回来了……”
“静婉……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你啊!”
我再也控制不住,趴在她的床边,嚎啕大哭。
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
我哭我自己的愚蠢和迟钝,哭我自己的自私和冷漠。
我更哭她这三十年来,所承受的无尽的委屈和苦难。
她为了我,为了我那个所谓的光明前程,一个人背负了所有的流言蜚语,嫁给了一个不爱的人,守着一个天大的秘密,苦苦熬了一辈子。
而我呢?
我穿着她用血泪和期盼绣成的鞋垫,在繁华的城市里,追求着我的爱情,我的事业,我的人生。
我把她的牺牲,当成了我平步青云的垫脚石!
我冉登科,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无情、最卑劣的小人!
“别哭了……登科哥……”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抬起手,想要擦去我的眼泪,“不怪你……都怪我……要是那天晚上……我推开你就好了……”
“能……能为你生个孩子……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远方……他是个好孩子……长得……很像你……”
“答应我……不要……不要去打扰他的生活……让他……就当穆老三的儿子……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
“好不好?”
她用那双清澈的眼睛,恳求地看着我。
我看着她,看着这个为我付出一生的女人,心如刀绞。
我还能说什么?
我除了点头,还能做什么?
我重重地点了点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
“我答应你……静婉……我答应你……”
得到我的承诺,她如释重负地笑了。
那笑容,苍白而凄美,却是我这辈子见过最美的笑容。
她的手,从我的脸颊滑落。
她的眼睛,缓缓地闭上了。
那双曾经盛满了星辰和爱意的眼睛,永远地,失去了光彩。
那一刻,我的世界,一片死寂。
岑静婉走了。
走得很安详。
按照她的遗愿,后事办得很简单。
葬礼上,我见到了我的儿子,穆远方。
他已经是一个三十岁的汉子了,皮肤黝黑,肩膀宽厚,眉眼之间,真的和我年轻时有七八分相像。
他跪在灵前,哭得撕心裂肺,一遍遍地喊着“娘”。
我的心,痛得无法呼吸。
我想冲上去抱住他,告诉他,我才是你的父亲。
可我不能。
我答应了静婉,不能去打扰他的生活。
刁大壮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递给我一根烟。
我们两个,像两尊雕塑一样,在灵堂外站了很久。
“其实……我早就猜到了。”刁大壮狠狠地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你走的那天早上,我看静婉的脸色就不对。后来,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村里的风言风语,有多难听,你根本想象不到。”
“是我害了她。”我的声音嘶哑。
“不,你别这么说。”刁大壮摇了摇头,“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跟我说过,这辈子,不后悔。她只是……只是想在临死前,再看你一眼,把事情跟你说清楚。她怕你……一辈子都活在糊涂里。”
我回到城里,大病了一场。
病好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那个珍藏了三十年的铁盒。
我拿出那双早已磨得看不出本来面貌的鞋垫,把它放在桌子上,仔細地端詳着。
看着那只绣着“送子麒麟”和“求科”字样的鞋垫,我的眼泪,再一次决堤。
我仿佛看到了三十年前那个月光下的夜晚,一个善良、羞涩的姑娘,如何鼓起一生的勇气,将自己对未来的所有期盼,一针一线地绣进了这双鞋垫里。
而我,却把它踩在脚下,奔向了一个没有她的未来。
我的人生,看似圆满,事业有成,家庭和睦。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灵魂,缺了一块。
那一块,叫岑静婉。
后来,我以一个在外发了财的同乡的名义,在村里成立了一个教育基金会,专门资助那些像我当年一样贫困,却渴望读书的孩子。
基金会的负责人,我指定了穆远方。
我想用这种方式,远远地看着他,守护着他,弥补我那份迟到了三十年的父爱。
我守住了岑静婉的秘密,也守住了一份将伴随我终生的愧疚。
每年清明,我都会独自一人,回到那个小山村,到岑静婉的坟前,坐上一整天。
我把那双鞋垫拿出来,轻轻地放在墓碑前,跟她说说这一年发生的事,说说我们的儿子穆远方,又帮助了多少个村里的孩子走出了大山。
我知道,她一定听得见。
只是,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回答了。
这辈子,我最骄傲的,是考上了大学,走出了大山。
但这辈子,我最后悔的,也是考上了大学,弄丢了那个在我身后,默默凝望了我一生的姑娘。
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多想回到那个拖拉机发动的清晨,不顾一切地跳下车,跑回她的身边,问清楚她眼里的泪水,到底为谁而流。
可惜,人生没有如果,只有后果和结果。
我守住了她的秘密,也守住了一份长达三十年的愧疚。如果换作是你,你会选择说出真相,去弥补那份迟到的父爱,还是会像我一样,将这个秘密带进坟墓,来成全她最后的心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