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不能犯的安全错误
发布时间:2025-06-28 05:22 浏览量:3
忽视安全责任落实: 管理层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职责不清晰、不落实,安全投入不足(人、财、物),导致安全管理体系形同虚设。(管理根源)违章指挥: 管理者或班组长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反安全规程或设备操作要求,为了赶进度、省成本而忽视安全。(管理致命伤)无证上岗/违规操作: 员工未取得必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电工、焊工、叉车司机、吊装指挥等)就进行操作,或持证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操作基本红线)忽视安全培训与教育: 新员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上岗,老员工缺乏定期复训和针对性培训,员工对岗位风险、操作规程、应急措施不了解。(意识基础缺失)冒险进入危险区域/有限空间: 未办理作业许可、未进行气体检测、未采取有效隔离和通风措施、无监护或救援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受限空间(如储罐、管道、地坑、发酵池等)。(高发致命错误)忽视个体防护装备: 在需要防护的作业场所(如噪声、粉尘、毒物、飞溅、坠落风险区域)不佩戴或错误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耳罩、防护口罩/面具、安全带、防护手套、安全鞋等。(最后防线失守)未执行上锁挂牌: 在设备检修、维护、清洁前,未对能量源(电能、机械能、液压能、气能、势能等)进行有效隔离、上锁、挂牌、测试确认,导致设备意外启动或能量意外释放伤人。(检修致命风险)忽视高处作业防护: 在2米及以上高处作业时,未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带(高挂低用)、未设置可靠的安全网或生命线、未搭设合格脚手架或工作平台、洞口/临边无防护。(坠落事故主因)违章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区域或设备上,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未清理可燃物、未进行气体检测、未配备消防器材和监护人,擅自进行焊接、切割、打磨等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火灾爆炸导火索)忽视电气安全: 私拉乱接电线、电气设备绝缘破损、线路过载、未使用漏电保护器、湿手操作电气设备、未执行停送电程序、带电作业无有效防护。(触电事故源头)忽视机械安全防护: 擅自拆除或绕过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联锁装置、急停按钮),在设备运转时进行清洁、保养、调整或伸手进入危险区域。(机械伤害直接原因)危险化学品管理混乱: 未建立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未进行有效标识,储存不当(混放、超量、禁忌物相邻),领用发放无记录,废弃化学品随意处置,操作人员不了解其危害和应急处置方法。(中毒、火灾、环境污染风险)忽视吊装作业安全: 吊具(钢丝绳、吊带、卸扣等)有缺陷仍使用,未对吊物重量进行估算或确认,吊物捆绑不牢或下方站人,无专人指挥或信号不明,在大风等恶劣天气强行吊装。(起重伤害隐患)忽视厂内交通安全: 厂区内车辆(叉车、货车等)超速、超载、人货混载、无证驾驶、倒车无观察或警示,行人未走人行道、在车辆盲区穿行。(车辆伤害频发点)作业环境脏乱差: 工作场所物料堆放混乱堵塞通道、地面油污湿滑、照明不足、通风不良、杂物堆积形成火灾隐患或绊倒风险。(5S管理失效)疲劳作业/带病作业/酒后上岗: 员工因过度疲劳、身体不适(特别是可能影响判断力和反应能力的疾病)或饮酒后上岗作业,反应迟钝,极易发生误操作和事故。(人为状态失控)未制定或演练应急预案: 没有针对重大风险(火灾、爆炸、泄漏、中毒、坍塌等)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或者制定了预案但从未组织培训和实战演练,员工不知如何逃生、报警和初期处置。(事故扩大化推手)隐瞒事故或不报/迟报: 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隐瞒不报、迟报或谎报,导致无法及时调查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同类事故可能重复发生。(错失学习机会)忽视承包商安全管理: 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承包商,未对承包商进行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和安全交底,未将其纳入统一安全管理,对其作业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外委风险失控)忽视安全文化建设: 未能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的文化氛围,员工缺乏主动报告隐患的意愿,对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或不敢制止,安全奖惩机制失效。(长治久安根基不稳)(本文来自安全传递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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