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一电动自行车被撞,驾乘人员摔了,鞋飞了……

发布时间:2025-07-29 23:22  浏览量:1

“转弯让直行 路口需慢行”

这样简单的道路通行规则

可谓是耳熟能详

但总有人只是把规则挂在嘴上

却没有付诸行动

等到出了事故才后悔

2025年7月8日8时许,黔东南州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在辖区德凤街道城关五开南路路段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型轿车碰撞的道路交通事故。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发现一辆浅绿色电动自行车

停在道路右侧岔路口处

车辆左侧车身有碰撞痕迹

经核查,7月28日7时53分许,谢某驾驶贵州H·6****1号电动自行车在涉事路口转弯时,未认真观察路口,与直行而来的由杨某驾驶的贵H*****8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

幸运的是,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

均戴好安全头盔

并未在事故中受到严重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谢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某承担次要责任。

“让”出平安

转弯车辆通过路口时

到底该如何让行呢?

下面这几点一定要认真看

▼▼▼

(一)转弯让直行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二)右转让左转

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贵州交警提醒

“让一让”,道路通行更顺畅

无论是转弯车辆 还是直行车辆

都应减速慢行 留心观察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安全才能有保障

来源:贵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