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经假是对女性的关怀,但为何现实中却执行困难?

发布时间:2025-08-05 02:23  浏览量:1

痛经假算是一个比较小众的假,虽然国家有规定,重度痛经或月经过量的女性可享受1到3天的痛经假,但落地执行却比较困难。

痛经假最早于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提出,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日的休假。

但现实中,不少地区对痛经假的适用女性群体还有规定,比如上海、江西明确痛经假适用于从事高空、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性,广东、福建规定痛经假适用于从事连续4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性,这就会造成有些痛经严重的女性因不在规定的痛经假适用人群范畴,导致享受不到痛经假。

还有一部分痛经严重的女性会选择硬扛忍受,因为会担心被同事说矫情、娇气,同时也担心会因痛经假而影响全勤、工资收益等。

还有一点,经常请痛经假也会担心被领导穿小鞋,毕竟每个月都要请几天假,领导肯定不好安排工作。

同时要注意,请痛经假需要医院开具证明,拿着证明才能去公司请假,再回家休息,本来就痛得难受,一通折腾下来,可能比不请假还难受,所以有些人干脆就不请假了。

归根结底,痛经假有假难休是因为提出的规定年限久远,法律层级较低,导致很多地方没有强制按照规定执行,反而演变成地方倡导性条款,甚至很多女性都不知道有这个假。

加之多数女性本身会觉得请痛经假会有羞耻感,以及会影响工资收入,担心被穿小鞋等原因,以及需要医院证明,比较浪费时间,所以没有选择请痛经假,导致痛经假推广执行比较困难,还是需要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并普及,才有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