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铁被诬偷拍”案二审择期宣判,当事人穿两年前同款鞋子出庭

发布时间:2025-09-08 21:05  浏览量:1

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9月8日,“成都男子在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件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庭审结束后,当事人何先生表示两涉事女子出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9月8日下午,何先生穿着两年前事发时的同款鞋子走进法院,他表示目前上诉的诉求主要还是希望两名女子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何先生的代理律师还表示,一审宣判后原告方上诉,二审被上诉人只有两名女子,不再把成都地铁运营方作为被告方追究责任。

2023年6月,何先生在地铁上被两名女子诬蔑偷拍,事后他将涉事女生和成都地铁诉至法院。何先生发文称,在成都地铁被两名女子质疑“鞋子安装了小型摄像头偷拍,闪烁着绿光”。地铁值班室报警后,警方检查其鞋子,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何先生认为,涉事女子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没有真心道歉,他并未和解。

2023年12月12日该案件一审宣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女子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同年12月28日,何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