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地铁被诬偷拍”案二审,当事人穿事发同款鞋进法院,被上诉人只有俩女生,不再追责成都地铁

发布时间:2025-09-09 00:30  浏览量:2

9月8日,“成都男子在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件将在成都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

8日下午,庭审开始前,何先生的代理律师表示,一审宣判后原告方上诉,不再把成都地铁运营方作为被告方追究责任,“二审被上诉人只有两个女生。希望回到事情本身”。

律师表示,他们上诉的核心焦点之一是一审判决中提到的“影响范围较小”及“嗣后行为影响的扩大系何某某在网络发布的信息所致”。其表示,事发当时虽然已经是晚上,但地铁上和地铁站内仍然是人来人往,且地铁是一个开放的场所,而传播不仅是网络传播,在人际之间也有隐性的传播。

何先生本人则表示,目前上诉的诉求主要还是希望两名女子赔礼道歉和经济赔偿。9月8日下午,他仍穿着两年前事发时的同款鞋子走进法院,不过他说,“这个鞋子没什么特殊意义。”

2023年12月12日该案件一审宣判。成都铁路运输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两女士及成都地铁方均不构成对何某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对何先生要求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12月28日,何先生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并被受理。对于网友的一些质疑,何先生向记者表示,索赔的五万元由很多部分组成,律师费都花了四万多元。由于当时受到了伤害,发到网上是维权的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