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穿一次性拖鞋进酒店卫生间摔坏镯子,起诉索赔100万,法院判了
发布时间:2025-09-20 22:48 浏览量:3
#秋季图文激励计划#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同样在生活中,对于健康安全每个人或者机构都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云南保山,一大妈在酒店不慎摔倒,自己镯子摔坏,起诉要求酒店赔偿100万,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据悉,数月前,这位57岁的邓大妈和女儿、朋友等一起入住酒店。
邓大妈在洗澡后将酒店防滑鞋换成了一次性拖鞋。后发现耳朵有水,于是去卫生间拿棉签。
而此时女儿正在卫生间浴室内洗澡,地面有水,邓大妈脚底打滑,眼看就要摔倒,幸亏她眼疾手快,抓住浴室门,虽然人没有摔倒,但是带的镯子碰在门上坏了。
邓大妈认为对于镯子损坏,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要赔偿。因为浴室门关不严,导致水溅出来,地面打滑,最终碰坏了镯子。
酒店听说大妈镯子价值百万,顿时也懵了。后来认为是邓大妈穿一次性拖鞋导致的问题。
而一次性拖鞋上注明了不得进入浴室,那样容易摔倒,所以原因在于邓大妈。
双方协商未果,邓大妈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镯子损失100万,精神损失5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经营者有提供符合安全要求设施设备的义务和责任。所以,邓大妈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法院会怎么判?
法庭上邓大妈的理由是:卫生间关闭不严,水溅射出来,地面有水,容易滑,产生安全问题,同时卫生间门口有斜坡,不安全,也未做提醒。
酒店称,大妈次日才报警,镯子何时摔坏的,有待考证。镯子价值也没有凭证和鉴定,仅仅证人证言。另外摔倒是偶然事件,与浴室门设计、拖鞋质量无关。因此责任是邓大妈自己的。
法院审理认为,酒店拖鞋有明确安全使用提醒,浴室门不会流水出来,门口有防滑、吸水的地巾,门口坡度不足以摔倒人。因此尽到了安全保障。
而邓大妈作为成年人,明知卫生间地面容易滑,仍然穿一次性拖鞋进入,对于这次损失应自己负责。于是驳回了大妈的请求,并且5750诉讼费由大妈承担。
看了感觉大妈可怜,这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镯子坏了已经是巨大损失,而这5750元的诉讼费也是一笔不小开支。可以说是雪上加霜!
之所以如此,估计是大妈没有认清安全责任边界,她知道酒店有保障安全的责任,但不知道责任是有限的不是无限的。酒店和客人都有各自的安全责任。
大妈估计没有认真看一次性拖鞋的安全提醒,也没有当回事。其实不少住酒店的客人都没太在意。记得当初我住酒店,也没在意。
因为觉得酒店提供塑料拖鞋不是一次性拖鞋,感觉不卫生,一般都是穿一次性拖鞋到处走,进卫生间感觉确实打滑。如今看来,住酒店,真的要对安全须知好好重视,否则出了安全问题,可能是自己负责,真不是不值。
同时要注意,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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