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主动离职:有人倒赔,有人狂赚!辞职与被迫辞职的天壤之别
发布时间:2025-09-28 19:36 浏览量:1
“领导天天PUA,忍无可忍裸辞,结果公司告我赔3万招聘费”“公司欠薪3个月,我发了封邮件就走,最后仲裁拿了2年工资补偿”—— 同样是“主动走”,有人踩坑赔钱,有人躺着拿钱,核心就差在“辞职”和“被迫辞职”的一字之差。
这两种情况虽都由员工主动提离、无需单位批准,但背后的权益差距堪比“打工赔本”和“维权赚钱”,今天用最接地气的话讲清,让你离职时少吃亏、多拿钱!
一、普通辞职(主动离职)与被迫辞职(依法维权离职)的核心区别
通知要求:
普通辞职(主动离职):需提前30 天书面通知公司,若处于试用期,则提前 3 天通知即可。
被迫辞职(依法维权离职):无需提前通知公司,当天提出辞职当天就能离职。
赔偿/ 补偿:
普通辞职(主动离职):没有经济补偿,若未按要求提前通知就贸然离职,且公司能证明因该离职行为多产生了费用(如高价雇佣临时工),员工还可能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被迫辞职(依法维权离职):公司必须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N 倍工资(N 代表工作年限,满 1 年按 1 个月工资计算,不满半年按 0.5 个月工资计算),且该补偿并非 N+1 或 2N 倍工资。
核心前提:
普通辞职(主动离职):离职原因源于员工个人,比如“不想继续工作”“打算更换工作” 等。
被迫辞职(依法维权离职):离职原因是公司存在违法行为,且该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二、重点拆解:被迫辞职怎么“稳拿N倍补偿”?
想靠“被迫辞职” 拿到补偿,必须满足 “一个核心+三大条件”,少一步都可能竹篮打水。
1. 核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5种公司违法情形)
这是“被迫辞职”的“尚方宝剑”,不符合这5类情况,哪怕天天加班、领导穿小鞋,也只能算普通辞职,拿不到一分钱补偿!结合真实案例看懂:
情形1:不按合同提供劳动条件/保护案例。王女士入职时签订“市场部经理”岗位,3 个月后公司无理由将其降为普通专员,收回办公电脑、关闭工作系统权限,让她天天“坐冷板凳”。
解读:降职、收回办公工具、强制待岗、提供危险工作环境(如让员工徒手修电闸、无防护高空作业),都属于“不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可直接提被迫辞职。
情形2:未按时足额发工资案例。张先生月薪1.2万,公司连续4个月只发5000元,且拒绝支付绩效奖金,理由是“公司效益不好,先欠着”。
解读:欠薪超1个月、克扣奖金/提成、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24 年全国多数地区≥2000元),都符合条件,哪怕公司打“欠条”也没用。
情形3:未依法缴纳社保案例。李女士入职时,公司让她签“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每月多给500元补贴。工作1年后,李女士要求补缴社保被拒。
解读:“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只要公司没依法缴社保,无论是否签协议,都可提被迫辞职。
情形4: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员工权益案例。赵女士所在公司规定“请病假必须先休带薪年假”“加班只给调休,没有加班费”,她因生病休了5天病假,公司直接扣了她5天年假。
解读:类似“女员工入职3年内不得生育”“末位淘汰制扣工资”等违反法律的制度,都可作为被迫辞职的依据。
情形5:劳动合同因公司过错无效案例。刘先生入职时,公司承诺“年薪20万+10%股权分红”,但劳动合同里只写了 “月薪3000元”,入职后公司以“股权还在融资”为由拒不兑现,天天画大饼。
解读:公司用欺诈、隐瞒等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员工可随时提被迫辞职。
2. 三大硬核条件:缺一个,补偿可能打水漂
光符合第三十八条还不够,必须同时备好“三件套”证据,仲裁时才能稳赢:
条件1:证明你是公司员工。劳动关系证据不用全拿,有2-3样即可:✅ 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工资流水(最核心)✅ 工作证、打卡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 有你签名的会议纪要、公司投标文件。
条件2:证明公司违法。第三十八条的证据必须“精准对应”,比如:✅ 公司欠薪:保存工资条、催薪聊天记录/录音、公司发的“欠薪通知”✅ 不缴社保:保存社保缴费记录(可在“国家社保服务平台”查询)、要求公司补缴的书面申请/录音✅ 降职/待岗:保存原岗位任命文件、降职通知、被收回办公工具的照片/录音。
条件3:证明你曾“追着公司维权”(主张权利证据)。这是很多人忽略的关键点!比如:✅ 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发书面《补缴社保申请书》(保留快递记录)、录音(“王总,我今天再次要求公司给我补缴入职以来的社保”)✅ 要求支付欠薪: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记录(可截图投诉回执)、与公司 HR 谈判的录音。
划重点:部分地区仲裁委要求“员工先向公司主张权利,公司拒不改正”才支持补偿,所以“维权记录”一定要留好!
3. 关键一步:发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证据备齐后,不能闷不吭声走人,必须正式发一份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这是“触发补偿”的关键动作!
怎么写? 明确 3 点:
开头:“因贵公司存在 XX(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纳社保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行为,现通知贵公司:本人于 X 年 X 月 X 日解除劳动合同”;
中间:列出公司违法的具体事实(附证据名称,如“工资流水证明 2024 年 1-4 月欠薪 4.8 万元”);
结尾:“要求贵公司于 X 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并支付经济补偿 XX 元(N 倍工资,N = 工作年限,满 1 年算 1 个月,不满半年算 0.5 个月)”。
怎么发? 确保公司 “收到且无法抵赖”:✅ 用 EMS 快递,收件人写“公司法定代表人”或“HR 负责人”,快递单备注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XXX 员工)”,保留快递底单和签收记录;✅ 同时通过公司企业邮箱、工作群发送电子版,截图保存发送记录。
注意:发完通知就可以离职,不用等公司同意!如果发完还继续上班,可能被认定为“放弃被迫辞职”,补偿就没了。
4. 最后一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通知书发完、离职后,若公司拒不支付补偿,1年内必须去公司注册地或实际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时效从离职第二天开始算,超期无效!)。
仲裁时带齐:身份证、劳动合同、证据清单(附所有证据复印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送达记录;
若证据充足,仲裁委一般会支持你的诉求,胜诉后公司仍不付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接从公司账户划钱)。
三、避坑提醒:这些“坑”千万别踩!
普通辞职别“裸辞”:没提前30天通知,公司若能证明因你离职多花了钱(如高价找临时工),可起诉你赔偿;
被迫辞职别“瞎提”:领导穿小鞋、加班多但公司给加班费,这些都不符合第三十八条,提了也拿不到补偿;
证据别“弄丢”:聊天记录、录音及时备份,书面文件扫描存档,避免公司“翻脸不认账”时你拿不出证据。
如果你正在经历欠薪、不缴社保等问题,赶紧对照本文整理证据;如果身边有朋友踩了离职的坑,把这篇文章转给他,让更多打工人少吃亏、多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