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年的高粱地里,我把村花按在地上,她却咬着嘴唇,一声不吭
发布时间:2025-10-18 10:07 浏览量:1
那年是1988年,秋老虎厉害得很,高粱地里的空气被晒得滚烫,吸进肺里都带着一股子燎人的甜腥味。我把林晚秋按在地上,粗硬的高粱杆子茬硌得她后背生疼,她却死死咬着泛白的嘴唇,一声不吭,只有一滴滚烫的泪,顺着眼角滑进鬓角的碎发里。我甚至能闻到她口中被咬破的皮肉渗出的血腥气。周围静得可怕,只有高粱叶子被风吹得“沙沙”作响,像是在替她哭泣。
可他们不知道,就在半小时前,是她跪在地上,哭着求我这么做的。
说起这事儿,还得从开春那会儿说起。
我和晚秋是从小光着屁股长大的情分。我叫赵建军,她家就住我家后院,我们俩中间就隔着一道半人高的土坯墙。小时候,我掏鸟窝,她就在底下给我望风;她被家里人骂了,就偷偷跑到墙根底下哭,我就把我娘藏起来的糖块儿塞给她。我俩的事,村里大人小孩心里都有数,就等着到了年纪,我家托媒人去她家提亲,这事儿就算板上钉钉了。
我攒了小半年的工分,又偷偷去县城打了两个月的短工,就为了给她买一把城里姑娘才有的红木梳子。那天晚上,我约她在村后的小河边见面,把梳子塞到她手里。月光下,她拿着梳子,一下一下梳着自己又黑又亮的大辫子,低着头,脸红得像熟透的苹果。
“建军哥,”她声音细得跟蚊子哼哼似的,“等……等秋收了,我娘说就……”
那时候的日子虽然穷,但心里是甜的,有奔头。我以为,我们俩的好日子,就像那地里茁壮成长的高粱,秋天一到,就能迎来红彤彤的丰收。可我忘了,好庄稼,总有遭人惦记的时候。
惦记晚秋的人里,最不是个东西的,就是村长家的儿子,马三炮。
这家伙仗着他爹是村长,在村里横行霸道惯了,活脱脱一个土皇帝。他早就看上晚秋了,隔三岔五就往晚秋家献殷勤,送点布料,拿点罐头,都被晚秋爹娘给退了回去。他贼心不死,就开始在路上堵晚秋,说些不三不四的荤话。
我当时气得浑身发抖,真想一拳头把他那张丑脸给打开花。但我也知道,他爹是村长,我要是真动了他,吃亏的肯定是我家。我只能忍,心里憋着一股火,每天送晚秋出门,接她回家,生怕她落了单。
可千防万防,家贼难防。问题不出在外面,出在了晚秋自己家里。
晚秋有个弟弟,叫林宝生,从小就有个喘不上气的毛病,大夫说是“心疾”,不能累着,不能气着,得好生养着。为了给他治病,林家早就掏空了家底,还欠了一屁股债。
就在林家一家人急得团团转,晚秋哭得眼睛都肿了的时候,马三炮找上了门。
马三炮不是来救命的,他是来索命的。
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林家堂屋的椅子上,慢悠悠地喝着茶,看着满屋子愁云惨淡的人,嘴角挂着一丝得意的坏笑。
晚秋的爹娘眼睛都亮了,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连声道谢。
马三炮摆了摆手,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站在一旁,脸色惨白的晚秋。“叔,婶,我也不跟你们绕弯子。我喜欢晚秋不是一天两天了。这钱,算是我给晚秋的彩礼。你们点了头,我立马派我爹的拖拉机送宝生去县城,医药费我全包了。要是你们不点头……”他冷笑一声,“那这赵家屯,你们恐怕是一分钱也借不到了。”
这话就是赤裸裸的威胁。林家爹娘的脸瞬间没了血色,他们看看桌上的钱,又看看自己的女儿,手抖得像秋风里的落叶。人心隔肚皮,在儿子的命面前,女儿的幸福,似乎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他妈的!老子去宰了那个畜生!”我吼道。
“建军哥,没用的!”晚秋拉住我,哭得撕心裂肺,“你杀了他,你也得偿命,我弟弟的病怎么办?我们两家就都完了!他爹是村长,我们斗不过他的!”
我抱着她,两个人在黑暗里绝望地哭。夜风凉飕飕的,吹得人心都冷了。我们还能怎么办?眼睁睁看着她跳进火坑吗?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建军哥,”她声音颤抖着,却异常坚定,“马三炮不是嫌你穷,想要抢走我吗?他不是想要一个干干净净的媳妇吗?那……那我就让他得不到!”
我当时没明白她的意思,愣愣地看着她。
她惨然一笑,泪水又涌了出来:“你……你毁了我吧,建军哥。就在高粱地里,你把我……把我办了。你让我变成‘破鞋’,让全村人都知道我不干净了。马三炮那样要面子的人,他绝对不会再要我了!”
“不行!绝对不行!”我一把推开她,“晚秋,你疯了!我赵建军就算再没本事,也不能干这种畜生不如的事!我不能毁了你!”
“你不毁了我,马三炮就要毁了我一辈子!”她突然跪在了地上,抱着我的腿,放声大哭,“建军哥,我求求你了!我不想嫁给他!我宁可让你毁了,我宁可让全村人戳我脊梁骨,我也不要跟他过一辈子!求求你了,你成全我吧!就当是为了救我,也是为了救我弟弟!”
她哭得肝肠寸断,一声声的“求求你”,像一把把锥子扎在我的心上。我知道,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她用自己一辈子的清白和名声,跟命运做的一场豪赌。如果我不答应,她就真的只能任由马三炮摆布了。
于是,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我们选了一个午后,在村东头那片最茂密的高粱地。我们故意撕破了晚秋的衣裳,我在她胳膊上狠狠地掐出了几道青紫的印子。做戏要做全套,我们都知道,必须得有人“撞见”,这出戏才能唱响。
当我把她按在地上,看着她咬破嘴唇,泪流满面却一声不吭的样子,我的心碎成了千万片。我恨自己无能,恨这个世道不公,更恨那个逼得我们走投无路的马三炮。那一刻,我真希望自己是个十恶不赦的混蛋,而不是一个眼睁睁看着心爱姑娘用这种方式保全自己的懦夫。
整个赵家屯炸开了锅。
我“强暴”了村花林晚秋。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飞遍了全村。我爹气得抄起扁担就要打死我这个“孽子”,我娘哭得晕过去好几次。我被唾沫星子淹没了,成了全村人眼里的流氓、败类、畜生。
马三炮听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冲到了林家。他本以为自己胜券在握,没想到却被人捷足先登,还是用这种最让他不齿的方式。他看着“失魂落魄”、衣衫不整的晚秋,气得脸色铁青,破口大骂:“贱人!真他妈是个破鞋!”
晚秋的爹娘瘫在地上,又哭又骂,骂女儿不知廉耻,骂我猪狗不如,毁了他们家的名声。
而我,在当天下午就被派出所的人带走了。我没有为自己辩解一个字,对所有罪行供认不讳。我知道,我判得越重,晚秋就越安全。我用我未来几年的自由和一辈子的名声,换了她的清白和我们摇摇欲坠的爱情。
我因“流氓罪”,被判了五年。
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很多事。我爹娘因为我,在村里一辈子抬不起头。马三炮后来娶了邻村的一个姑娘,据说日子过得并不舒坦,他爹也因为一些乱七八糟的事被撸了下来,一家人再也威风不起来了。
而晚秋,她顶着“破鞋”的名声,拒绝了所有上门提亲的媒人。她一个人撑起了那个家,把弟弟的病调养好了,还清了所有外债。村里人背地里都说她傻,说她这辈子都毁了。
五年后,我出狱回到村里。村子还是那个村子,但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了。我变得沉默寡言,背也有些佝偻,看人的眼神总是躲躲闪闪。村里的小孩见了我都绕道走,大人们则在背后指指点点。
那天黄昏,我独自坐在村后的小河边,就是当年我送她梳子的地方。河水静静地流淌,就像我们逝去的青春。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建军哥。”
我猛地回头,看见了她。她比五年前清瘦了许多,眼角也添了些细纹,但那双眼睛,还是像一汪秋水。她手里拿着的,正是我当年送她的那把红木梳子。
后来,我不顾所有人的反对,娶了晚秋。婚礼很简单,没有鞭炮,没有宾客,只有我们俩,对着天地拜了三拜。村里人都说,一个劳改犯,一个破鞋,正好凑成一对,真是笑话。
可他们不懂,在那片八八年的高粱地里,我毁掉的是她的名声,是我的前途。但我们俩心里都跟明镜似的,我们联手埋葬了那个吃人的流言蜚语和肮脏的交易,却种下了一颗能扛过风雨、扛过岁月、扛过一辈子的真心。
你们说说,这样的情分,现在还有几个年轻人懂?值不值得?我觉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