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一个兵的姐姐来军营探亲我负责接待,我们相差10岁却结缘
发布时间:2025-10-27 09:07 浏览量:1
那年夏天,热得像个不讲理的灶王爷,把整个营区都架在火上烤。
知了在营区两排白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叫得人心慌。
空气里浮动着一股子混合味儿,有刚割过的青草腥气,有训练场上被太阳晒得滚烫的尘土味,还有食堂那边飘过来的,淡淡的馒头香。
指导员把我从办公室喊出去,往我手里塞了张皱巴巴的介绍信。
“小张,去趟门口,接个人。”
他的大蒲扇扇得呼呼作响,汗珠子还是顺着他黝黑的脸往下淌。
“8连新兵林小树的姐姐,从老家过来的,你负责接待好。”
我捏着那张被汗浸得有些软的纸,点了点头。
林小树我有点印象,新兵里头个子不高,瘦瘦的,但眼睛很亮,训练特能吃苦,是个好苗子。
我当时是连队的文书,兼着宣传干事,这种接待家属的活儿,一般都落在我头上。
我蹬上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儿都响的二八大杠,一路骑得飞快。
车轮碾过水泥路,发出单调的“咔啦咔啦”声,像是在给知了的叫声伴奏。
部队大门口,哨兵的军姿站得笔挺,阳光把他的影子在地上拉得老长。
一辆长途客车刚刚停稳,像一头疲惫的巨兽,喘着粗气,吐出一车风尘仆仆的旅客。
我一眼就看见了她。
不是因为她多惹眼,恰恰相反,她太普通了。
人群里,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淡蓝色衬衫,一条深色的裤子,脚上一双布鞋,鞋面沾了些黄土。
她手里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布包,包袱皮上印着早就褪色的牡丹花。
她就那么安静地站在人群边上,眼神有些茫然,又带着一丝小心翼翼的探寻,像一只误入森林的小鹿。
她的目光扫过我身上这身军装时,停顿了一下,亮了亮。
我走过去,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和。
“请问,您是林小樹的姐姐吗?”
她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拘谨的笑。
“是,是,我叫林晚秋。”
她的声音很轻,像风吹过麦浪的沙沙声,带着一种江南水乡特有的软糯。
我接过她手里的布包,很沉,不知道装了些什么。
一股淡淡的皂角香混着若有若无的樟脑丸味儿,从她身上和那个布包上传过来,闻着很干净,很舒服。
“我叫张正阳,是连队的文书,指导员让我来接您。一路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给你们添麻烦了。”她连连摆手,有些手足无措。
阳光很毒,她的额头上已经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我让她坐在我的自行车后座上。
她犹豫了很久,脸颊微微泛红。
“这……这不好吧?”
“没事儿,从这儿到招待所还有一段路呢,走着太热了。”
我拍了拍后座,语气不容置疑。
她这才小心翼翼地坐了上来,双手轻轻抓着车座的边缘,身体绷得紧紧的,离我的后背有很远的一段距离。
我能感觉到,她很紧张。
车子骑起来,一阵风吹过,把她身上那股好闻的皂角香,更清晰地送进了我的鼻子里。
我没话找话。
“姐,您从哪儿来啊?坐了多久的车?”
“从……从我们镇上,先坐拖拉机到县里,再从县里坐大巴车,折腾了两天。”
她的声音就在我耳后,很近,却又感觉很远。
我心里咯噔一下,两天。
我无法想象那是一种怎样的颠簸和辛劳。
招待所在营区最安静的角落,是一排红砖平房。
我帮她办好手续,领了钥匙,带她去房间。
房间很简单,一张木板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一个掉漆的暖水瓶。
但打扫得很干净,窗户擦得锃亮,能看见外面一棵枝繁叶茂的槐树。
她把布包放在床上,打开来。
我这才看清,里面塞得满满当当。
有给林小树做的布鞋,纳得密密的针脚,一看就花了大力气。
有一罐子自家做的酱菜,瓶口用布和绳子封得严严实实。
还有一沓子书和本子,边角都有些卷了。
她把东西一样一样拿出来,小心地摆在桌上,动作轻柔得像是在对待什么宝贝。
“小树这孩子,从小就爱看书,就是家里穷,买不起。这些是我攒了很久才买给他的。”
她一边说,一边用手抚平书本的封面,眼神里满是温柔。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这个房间里那些简陋的陈设,仿佛都被她眼里的光给照亮了。
我给她倒了杯水。
招待所的搪瓷缸子,上面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红字。
她双手接过去,说了声“谢谢”,喝水的时候,小口小口的,很斯文。
我通知了林小树。
那小子一听他姐来了,激动得差点没跳起来,扔下手里的活儿就往招待所跑。
他们姐弟俩见面的时候,我识趣地退了出去,在门口的槐树下站着。
我能听见里面林小树带着哭腔的声音。
“姐,你怎么来了?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
然后是她温柔的安抚。
“来看看你,看你在这儿过得好不好,瘦了没有。”
我靠在树干上,听着里面断断续续的对话,心里忽然有点发酸。
我也是离家当兵的,知道那种想家的滋味。
但从来没有人,会像她这样,不远千里,带着一整个行囊的牵挂,只为来看我一眼。
晚上,连队干部一起在小食堂请她吃饭。
她显得很拘束,坐在那儿腰杆挺得笔直,筷子只夹自己面前的那盘青菜。
指导员一个劲儿地给她夹肉,她就一个劲儿地往林小树碗里送。
“小树吃,你在部队训练辛苦,多吃点。”
她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动荤腥。
我看着她,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她比我大十岁。
那年我二十,她三十。
二十岁的我,还是个毛头小子,觉得天大地大,未来有无限可能。
而三十岁的她,眼角已经有了淡淡的纹路,那是被生活和岁月雕刻出的痕迹。
她的世界,似乎只有那个叫林小树的弟弟。
接下来的两天,按照安排,由我陪着她在营区里转转。
我们去了训练场,她站在场边,看着那些挥汗如雨的战士,看了很久很久。
风吹起她的长发,她下意识地用手拢到耳后,露出一张干净而恬静的侧脸。
“你们……真了不起。”她轻声说。
我笑了笑:“都是应该做的。”
我们去了连队的荣誉室,我给她讲那些奖杯和锦旗背后的故事。
她听得特别认真,每一个故事,她都会睁大眼睛,像是要把那些英雄事迹都刻在心里。
我们还去了军营后面的小山坡。
山坡上开满了不知名的野花,五颜六色的,像一块打翻了的调色盘。
我们在山坡上坐下,能看到整个营区的全貌。
红色的屋顶,绿色的树木,还有操场上那些蚂蚁一样大小的兵。
那天下午的风很柔,吹在人脸上,痒痒的。
我们聊了很多。
我才知道,她原来是镇上小学的民办老师。
他们的父母走得早,是她一手把林小树带大的。
为了供弟弟读书,她放弃了去县里读高中的机会,早早地就扛起了家的重担。
“小树很争气,他一直想当兵,说当兵光荣。”
她说着,眼睛里闪着光。
“我就是不放心他,怕他在这儿吃苦,怕他想家。”
我看着她,忽然觉得那十岁的年龄差距,像一座很高很高的山,横亘在我们之间。
她经历过的那些风霜,是我无法想象的。
而我所拥有的青春和热血,对她来说,或许也只是一种遥远的回忆。
“他在这儿很好,部队是个大熔炉,能把人锻炼成钢。您放心吧。”我安慰她。
她点了点头,冲我笑了笑。
她的笑很好看,像雨后初晴的天,干净,明朗。
“张文书,谢谢你。你是个好人。”
我脸一热,不知道该怎么接话。
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但在她眼里,似乎都成了天大的恩情。
临走的前一天晚上,下了一场大雨。
雨点子噼里啪啦地打在窗户上,像是有千军万马在外面奔腾。
我打着伞去招待所看她,怕她一个人害怕。
招待所的灯泡很暗,发出昏黄的光。
她正坐在灯下,低着头,一针一线地缝着什么。
是林小树的一件旧军装,手肘的地方磨破了一个洞。
她的针脚很细,很密,像是在绣一幅精美的画。
听到我进来,她抬起头,有些惊讶。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来了?”
“我怕你这儿漏雨,过来看看。”我随便找了个借口。
房间里有一股淡淡的艾草味,大概是她点了蚊香。
雨声很大,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沉默在空气里蔓延,有点尴尬。
还是她先开了口。
“张文书,能……能拜托你一件事吗?”
“您说。”
“以后,小树要是有什么事,或者……或者他想家了,你能多开导开导他吗?他这孩子,性子倔,什么事都喜欢憋在心里。”
她的语气里带着一丝恳求。
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姐,你放心,我跟小树在一个连队,他就是我弟弟,我肯定会照顾好他的。”
她听了,眼圈有点红。
“谢谢,真的谢谢你。”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久。
从她的小学,聊到我的大学梦。
从镇上的风土人情,聊到部队的铁血纪律。
我发现,她虽然没读过多少书,但懂的道理却很多。
她的话,总是那么朴实,却又那么有力量。
就像土地,不华丽,却能长出万物。
雨停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
我告辞离开,她送我到门口。
夜色还很浓,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带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她站在招待所昏黄的灯光下,身影被拉得很长。
“路上小心。”她说。
我点了点头,转身走进夜色里。
那一刻,我的心跳得很快,快得我自己都觉得陌生。
送她去车站那天,是个大晴天。
阳光好得有些刺眼。
林小树也请了假,我们三个人一起去的。
车站里人来人往,充满了离别的气息。
她把那个已经瘪下去的布包背在身上,手里还提着一小袋东西。
检票的哨声响了。
她蹲下身,替林小树整理了一下军装的领子,动作和她来时一模一样。
“在部队要好好干,听领导的话,别惹事。”
“知道了,姐。”林小树的眼睛红了。
她又转过头看我。
“张文书,这段时间,太麻烦你了。”
“不麻烦,姐,你一路顺风。”
她从那个小袋子里,拿出一样东西,塞到我手里。
是一双鞋垫。
手工纳的,蓝色的布面,针脚细密得像机器绣出来的一样。
“我……我也没什么好东西送你,这是我自己做的,你别嫌弃。你们天天训练,走路多,垫上能舒服点。”
我捏着那双还带着她体温的鞋垫,感觉手心滚烫。
我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她冲我笑了笑,还是那样的干净,明朗。
然后,她就转身上了车。
车子缓缓开动,带起一阵尘土。
我看见她坐在窗边,一直朝我们挥手,直到车子变成一个小黑点,再也看不见。
林小树在旁边,已经哭成了个泪人。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把那双鞋垫,小心翼翼地放进了上衣口袋。
那个口袋,正对着我的心脏。
从那天起,我的世界里,好像多了点什么东西。
说不清,道不明,但它就在那儿,沉甸甸的。
我开始更加关注林小树。
训练的时候,我会多看他几眼。
休息的时候,我会找他聊天。
我知道,我这么做,不仅仅是因为我对她的承诺。
更是因为,通过林小树,我能感觉到她。
就好像,她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她的第一封信。
信封是牛皮纸的,上面贴着一张八分钱的邮票。
她的字写得很娟秀,一笔一划,很认真。
信的内容很简单,先是问我好,然后就是问林小树的情况。
她说,她已经平安到家,让我不要挂念。
她说,家里的庄稼长得很好,今年应该会是个丰收年。
她说,学校里的孩子们都很想她,她一回去就开课了。
信的最后,她写道:那双鞋垫,不知道合不合脚?
我把信看了很多遍,每一个字都看得仔密。
我能想象出她写信时,坐在灯下的样子。
一定是微蹙着眉头,很专注,很认真。
我立刻就回了信。
我告诉她,鞋垫很合脚,垫在鞋里,走路都感觉轻快了许多。
我告诉她,林小树最近表现很好,训练标兵,内务模范,指导员都夸他了。
我告诉她,部队的生活虽然辛苦,但很充实,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我写了很多,写了整整三页纸。
写完之后,我又觉得,好像还有很多话没说。
那些没说出口的话,是什么呢?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
我们的通信,就这么开始了。
一开始,一个月一封。
后来,半个月一封。
再后来,一个星期一封。
我们的信,成了彼此生活里的一种期盼。
每次收发室的同志喊我的名字,我的心都会猛地跳一下。
拿到信的那一刻,就像拿到了整个世界。
我们聊的话题也越来越广。
从林小树,聊到各自的生活。
从书本,聊到电影。
从理想,聊到人生。
我发现,我们之间,好像有说不完的话。
她会给我寄来她自己做的酱菜,还是那个味道,咸香里带着一丝甜。
我也会给她寄去部队的报纸,还有一些我从图书馆借来的书。
那双鞋垫,我一直没舍得用。
我把它放在我的枕头底下,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拿出来看一看。
那细密的针脚,仿佛在无声地诉说着什么。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一年。
林小树在新兵连结束后,被分到了别的单位。
我们见面的机会少了,但我和她的信,却从来没有断过。
那年冬天,特别冷。
北方的风,像刀子一样,刮在人脸上生疼。
一天晚上,我站岗回来,手脚都冻僵了。
回到宿舍,我看到桌上放着一个包裹。
是她寄来的。
我搓着冻得通红的手,迫不及待地打开。
里面是一件手工织的毛衣。
灰色的,样式很简单,但织得很厚实,很平整。
毛衣中间,还夹着一封信。
信上说:
“正阳,看天气预报说你们那边降温了,也不知道你衣服够不够穿。我手笨,织得不好,你别嫌弃。要是穿着不合身,就拆了织手套吧。”
我把那件毛衣拿起来,贴在脸上。
软软的,暖暖的,还带着一股阳光的味道。
我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我一个二十出头的大小伙子,那一刻,哭得像个孩子。
我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是感动?是温暖?还是别的什么?
我只知道,我的心,被这件毛衣,熨帖得滚烫。
我穿着那件毛衣,过了整个冬天。
它比部队发的任何一件棉衣都要暖和。
因为我知道,那里面,一针一线,都织进了她的牵挂。
从那以后,我对她的感情,开始变得明朗起来。
我不再把它当成是一种姐弟之间的关怀。
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她。
我喜欢她的善良,喜欢她的温柔,喜欢她的坚强。
我喜欢她看着我笑的样子,喜欢她写在信里娟秀的字迹。
这个念头一出来,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她比我大十岁。
我们一个在天南,一个在地北。
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隔着无法逾越的年龄鸿沟。
这可能吗?
我一遍又一遍地问自己。
答案是,我不知道。
我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痛苦之中。
我不敢在信里表露我的心迹,我怕吓到她,我怕连现在这种朋友一样的关系都维持不了。
我只能把这份感情,深深地埋在心底。
我开始更加努力地工作,拼命地训练。
我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到部队建设中去。
我希望能用这种方式,来转移我的注意力,来压抑我心里的那份躁动。
我入了党,提了干。
两年后,我成了一名排长。
肩上的杠,从一道拐,变成了一颗星。
我以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
但事实是,我对她的思念,却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地浓烈。
就像一坛酒,越陈越香,也越醉人。
那年,我得到了一个探亲假。
二十天。
拿到假条的那一刻,我第一个念头,就是去见她。
我没有告诉她,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我买了去她家乡的火车票。
那是我第一次坐那么久的火车,整整三天两夜。
火车在铁轨上“哐当哐当”地响着,我的心也跟着“扑通扑通”地跳着。
我幻想着我们见面的场景。
她会是什么表情?是惊讶?是欣喜?还是……不知所措?
我甚至在心里演练了很多遍,第一句话该说什么。
下了火车,我又转了两次汽车,才到了她所在的小镇。
小镇很安静,一条青石板路贯穿东西。
路两边是白墙黑瓦的房子,屋檐下挂着红灯笼。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水汽,和淡淡的花香。
我按照她信里给我的地址,找到了她任教的那所小学。
学校很小,只有一排平房。
正是上课时间,我能听见从教室里传来的,孩子们朗朗的读书声。
我站在学校门口,有些近乡情怯。
我看到了她。
她正站在教室的窗前,给孩子们讲课。
她穿着一件碎花衬衫,头发在脑后挽成一个髻。
阳光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
她的神情那么专注,那么温柔。
那一刻,我看得有些痴了。
我觉得,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风景。
下课铃响了。
孩子们像一群快乐的小鸟,从教室里涌了出来。
她也跟着走了出来,手里拿着教案。
她一抬头,就看见了我。
她愣住了,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手里的教案,“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朝她走过去,一步,一步,每一步都像是踩在云端。
我的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儿里蹦出来了。
“我来了。”
我终于走到了她面前,说出了那句我演练了无数遍的开场白。
我的声音,有些沙哑,有些颤抖。
她看着我,眼睛里慢慢地,慢慢地,蓄满了泪水。
她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我手忙脚乱地去给她擦眼泪。
“别哭啊,我来看你,你应该高兴才对。”
她却哭得更凶了。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见她哭得那么伤心,那么委屈。
后来我才知道,她以为我只是路过,顺道来看看。
她以为,我们之间,永远都只能是信纸上的朋友。
她从来没有想过,我会为了她,跨越千山万水。
那天,她带着我回了她的家。
她的家很小,也很简陋,但收拾得一尘不染。
院子里种着几株月季,开得正艳。
她给我做了一顿饭。
很简单的家常菜,但那是我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
吃饭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说话。
但我们都知道,有些东西,已经不一样了。
吃完饭,我帮她收拾碗筷。
在那个狭小的厨房里,我的手臂不小心碰到了她的。
我们两个人都像触电一样,迅速地弹开。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气息。
那天晚上,我住在她家的小偏房里。
躺在床上,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我能听见隔壁房间里,她也是一样,辗转反侧。
我知道,我们都在等。
等一个捅破窗户纸的机会。
第二天,我鼓起了我这辈子最大的勇气。
我把她叫到院子里,站在那几株盛开的月季花前。
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出了我藏在心里很久的话。
“晚秋,我喜欢你。”
“我知道,我比你小十岁。我知道,我们之间隔着很远。我知道,可能会有很多人不理解,会说闲话。”
“但是,我不在乎。”
“我只想告诉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的心里,就再也装不下别人了。”
“这几年,我努力工作,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就是希望能有一天,能有资格站在你面前,告诉你这一切。”
“晚秋,你……你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吗?一个照顾你,保护你,爱你一辈子的机会?”
我说完,紧张得手心全都是汗。
我甚至不敢看她的眼睛。
我害怕,害怕从她眼里看到拒绝。
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了。
我只能听见我自己的心跳声,和风吹过月季花丛的沙沙声。
过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自己已经石化了。
我听到了她的声音。
很轻,很轻,还带着一丝颤抖。
“你……傻不傻?”
我猛地抬起头。
我看见她满脸泪痕,却在对我笑。
那笑容,比院子里的月季花,还要灿烂。
那一刻,我知道,我赌赢了。
我赢得了我这一生,最重要的宝藏。
我的探亲假,剩下的十几天,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我们像所有热恋中的情侣一样,一起散步,一起看电影,一起聊着说不完的情话。
我给她讲部队里的趣事,她给我讲学校里的孩子。
我们手牵着手,走在小镇的青石板路上,一点也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
我知道,肯定会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
一个年轻有为的军官,怎么会看上一个比自己大十岁的乡下女教师?
但就像我说的,我不在乎。
爱情这种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心里的那份温暖和幸福,是任何人都无法体会的。
假期结束,我要归队了。
离别,总是伤感的。
她送我到车站,一路上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紧紧地攥着我的手。
她的手很凉。
临上车前,我把她拥进怀里。
这是我第一次抱她。
她的身体很瘦,很软,靠在我怀里,像一只受了惊的小鸟。
“等我。”我在她耳边说,“等我回来娶你。”
她在我怀里,用力地点了点头。
回到部队,我立刻就打了结婚报告。
报告递上去,果然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年龄差距,异地,家庭背景……
每一个,都是现实的阻碍。
指导员找我谈了好几次话。
他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正阳,你是个有前途的干部,婚姻大事,不能儿戏。你可要想清楚了。”
我每一次的回答,都无比坚定。
“指导员,我想得很清楚。这辈子,非她不娶。”
我的固执,让很多人不理解。
甚至连林小树,都跑来找我。
他红着眼睛问我:“排长,你……你是不是可怜我姐?”
我看着这个已经长成男子汉的战士,笑了。
我拍着他的肩膀,告诉他:“小树,我不是可怜你姐,我是爱她。是那种,想要跟她过一辈子的爱。”
“你姐,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能娶到她,是我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林小树看着我,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最终,我的结婚报告,还是批下来了。
或许是我的坚持打动了领导,或许是他们也看到了,我的决心有多大。
拿到批准通知的那天,我给她打了个电话。
是打到镇上唯一的小卖部的。
我让老板去学校喊她。
我在电话这头,等了足足十分钟。
每一秒,都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
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她急促的呼吸声。
“喂?”
“晚秋,是我。”
“嗯。”
“我们的结婚报告,批下来了。”
电话那头,是长久的沉默。
然后,我听到了压抑的,喜悦的哭声。
我们的婚礼,办得很简单。
没有隆重的仪式,没有热闹的酒席。
我请了几天假,回到她的小镇。
我们去民政局领了证。
从民政局出来,阳光正好。
红色的结婚证,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我觉得,我拿到了通往幸福的门票。
那天,她穿了一件红色的新衣服,脸上化了淡淡的妆。
很美,美得让我移不开眼睛。
我们在她那个小小的院子里,请了几个邻居和她的同事,吃了顿饭,就算礼成了。
没有婚纱,没有戒指,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婚纱照。
但我们都笑得很开心。
因为我们知道,我们拥有了彼此,就拥有了全世界。
婚后,我们依旧是两地分居。
我在部队,她在小镇。
我们依旧靠着书信,来传递彼此的思念。
只是信里的称呼,从“晚秋姐”,变成了“老婆”。
每一次写下这两个字,我的心里,都甜得像灌了蜜。
每年,我只有一次探亲假。
那二十天,是我们最宝贵的时光。
我会帮她批改学生的作业,她会给我缝补磨破的军装。
我们会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为了一毛钱的差价,跟小贩争得面红耳赤。
我们会一起在月光下散步,聊着这一年来的点点滴滴。
日子过得清贫,但很幸福。
有人问我,这样的生活,苦不苦?
我说,不苦。
心里有爱的人,再苦的日子,也是甜的。
后来,我转业了。
我放弃了留在城市的机会,回到了她的小镇。
很多人都说我傻。
放着大好的前程不要,偏要回到那个穷乡僻壤。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傻。
我只是,不想再让她等了。
这十年来,她等得太久,太辛苦了。
我回到小镇,在镇政府找了一份工作。
我们终于结束了长达十年的两地分居。
我们有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完整的家。
我们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女儿的名字,是我起的,叫“思阳”。
意思是,思念张正阳。
这是晚秋的意思,她说,她这辈子,都在思念我,盼望我。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
我们都老了。
我的头发白了,她的眼角,也爬满了更深的皱纹。
我们的小镇,也变了模样。
青石板路,变成了宽阔的柏油马路。
白墙黑瓦的房子,被一栋栋小洋楼取代。
唯一不变的,是我们之间的感情。
天气好的时候,我们还是会手牵着手,去当年那个小山坡上散步。
山坡上的野花,还像当年一样,开得那么灿烂。
我们会坐在山坡上,看着远处的高楼大厦,给她讲我们年轻时候的故事。
女儿总会笑我们:“爸,妈,你们的故事,我都会背啦!”
每到这个时候,晚秋都会嗔怪地看我一眼,脸上却带着幸福的笑。
我也会握紧她的手。
她的手,已经不再像年轻时那么光滑,布满了操劳的痕迹。
但这双手,却是我这一生,最温暖的依靠。
有一次,我整理旧物,翻出了那个我珍藏了几十年的小木盒。
打开盒子,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双鞋垫。
就是当年,她送我的那一双。
蓝色的布面已经有些褪色,但那细密的针脚,依旧清晰可见。
旁边,还有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灰色毛衣。
还有一沓厚厚的信纸,信纸已经泛黄,字迹也有些模糊。
这些,都是我们爱情的见证。
我拿着那双鞋垫,走到正在阳台上浇花的晚秋身边。
“还记得这个吗?”
她回过头,看到我手里的鞋垫,愣了一下,随即笑了。
“怎么不记得?当年我可是在煤油灯下,熬了好几个通宵才做好的呢。”
“是啊,就是这双鞋垫,把我这个傻小子,牢牢地套住了。”
我们相视而笑,眼里的温柔,和几十年前,一模一样。
阳光洒在她花白的头发上,闪着银色的光。
我忽然想起1985年的那个夏天。
那个穿着白衬衫,提着布包,怯生生站在部队大门口的姑娘。
那个在昏黄的灯光下,一针一线缝补军装的姑娘。
那个在车站的月台上,流着泪对我挥手的姑娘。
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
它能改变容颜,能改变世界。
却改变不了,刻在心底的那份爱。
如果有人问我,这辈子做过的,最正确的决定是什么?
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
是在1985年的那个夏天,我骑着自行车,去部队门口,接到了那个叫林晚秋的姑娘。
她比我大十岁。
但爱情,从来都与年龄无关。
它只关乎,两颗心的距离。
而我们的心,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就紧紧地贴在了一起,再也没有分开过。
这一生,能与她相遇,相知,相爱,相守。
是我张正阳,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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