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2026年第一季度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05-01 10:41  浏览量:1

2026年第一季度,黄平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投诉举报的处置,及时处理各类消费纠纷,帮助消费者提高消费维权意识,督促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案例一、充值会员获退款

案情简介

市民潘女士投诉称,2026年1月24日其在黄平县新州镇某鞋店购买一双鞋子(金额269元),经店员推销其还充值了400元的会员卡(可以送一双鞋),但是当时店员没有跟其没有解释清楚,只说下次买鞋可以使用,后来其才发现充值的400元是优惠券,其认为该商家欺骗消费者,诉求期望要求该商家给其购买的这双鞋打个折扣,并且把会员卡内的余额退还给消费者。

处理结果

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商家现场有醒目的充值宣传图片,不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投诉人充值400元,商家免费送一双400元以下的鞋子,充值的400元分成8张50元的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以使用一张50元的消费券。

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商家把投诉人会员卡内的余额(400元)抵扣鞋子的价格(269元)后,退131元给投诉人,商家通过微信退款给投诉人,投诉人表示满意。

案例二、订房纠纷获退款

案情简介

2026年2月20日,消费者邓女士在新州镇某酒店订购房间(金额 139元),该商家在线上平台未将房间下架,导致其订购了房间,到达酒店后工作人员却告知没有房间,特来电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人于凌晨6点12分在平台预订酒店房间,预订后立即要求入住。因当时为凌晨时段,酒店无退房、无空房、房间亦未清扫,客观上不具备入住条件。酒店前台已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需等到中午12点退房清扫完毕后方可安排入住,消费者不认可并投诉,事后酒店已将房款全额原路退还投诉人,款项已到账。

案例三、未成年人预定鞋子获退款

案情简介

张女士投诉称,2026年3月8日其13岁儿童私自到旧州镇某店购买一双599元的鞋子,3月15日家长发现后到店协商退款,商家不支持退款,由于鞋子暂时没货,鞋子没有带走。

处理结果

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商家当场表示同意退款,因调货产生运费11元,需扣除运费11元,退还投诉人588元,3月22日,商家将退款交至执法人员,委托执法人员代为转交投诉人,投诉人对调解工作表示认可。

案例四、未消费剩余课程可继续使用

案情简介

邓女士于2024年4月17日在黄平县某瑜伽馆购买了普拉提小班课(4980元50节),截至目前,仍剩余38节小班课(19节私教课)课程未使用,剩余课程全部费用3784.8元。商家于2025年12月9日通过微信告知消费者,剩余课程需在2026年10月1日前上完,过期作废,并在消费者提出退款申请后明确拒绝退款。请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解,督促商家为消费者办理剩余38节课程的退款手续。

处理结果

经执法人员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投诉人剩余的38节课程不再受固定有效期限制,可随时预约使用,且上课形式不限(既可选择私教课,也可选择小班课、大班课),同时也允许转赠给亲友使用。

案例五、皮鞋漏水获调换

案情简介

周先生称,在黄平县某鞋店购买一双皮鞋(金额:168元),购买前商家承诺有三包,没有穿到几次皮鞋漏水,找商家不给处理,要求退货退款。

处理结果

市场监管局于2026年3月31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商家与投诉人达成一致,商家给投诉人作换货处理。

案例六、电话手表异常获退款

案情简介

市民来电反映,2026年2月20日其在黄平县新州镇某通讯店购买电话手表,花费850元,购买后手表通话时出现异常,其去店里面反映,商家表示要寄回厂家检测,如果是质量问题,商家表示包换不包退,市民不认可,特来电反映。

处理结果

黄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到现场调解,商家把手表寄回寄回厂家检测。2026年3月2日,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求助人询问退款情况,求助人称已收到商家退款850元,求助人对市场监管局调解予以肯定,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