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监督揭秘财产“隐身术”
发布时间:2025-05-28 10:01 浏览量:3
“今年5月28日,是民法典颁布五周年的日子。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颁布五年来,我院始终以民法典立法精神为指引,在推动破解‘执行难’、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中展现检察智慧与温度。”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助理孙晓冰日前在介绍该院办理的一起火灾赔偿纠纷执行监督案时说。
货物被烧毁,索赔胜诉执行难
“那可是我半辈子的心血啊!”2021年,李沧区某鞋店老板老张与某集团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合同,不料三个月后的一场大火将价值上千万元的库存烧成灰烬。老张多次找某集团公司索要赔偿均无果。
2022年1月,老张诉至法院。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判决某集团公司赔偿老张643万元。然而,胜诉的喜悦并没有持续很久,因为老张发现,某集团公司根本就没打算履行生效判决。2023年1月,老张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查了一圈的反馈却让老张如坠冰窟:公司账户没钱,名下没车没房,只能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难道胜诉判决成了一纸空文?”2023年5月,濒临破产的老张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向李沧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深入调查,得到关键信息
受理案件后,李沧区检察院立即成立办案组,深入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面对某集团公司“名下无房”的辩解,办案组跳出案卷,跑街道、访社区,通过梳理一条条零散线索终于挖出案件真相:该集团公司通过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方式,隐匿了十余处房产,且这些房产长期对外出租,每年的租金收入超过100万元。为固定证据,承办检察官假扮顾客暗访某集团公司门市,在与员工的“闲聊”中获知关键信息:“我们用的都是自家房子,生意好着呢!”
经仔细研究该集团公司仓库的运营模式,承办检察官发现,通常情况下,出租方都会购买保险。于是,检察官通过询问火灾其他受害人等方式,查明该集团公司早已为仓库投保,老张鞋店的火灾理赔款预估可达450万元,可以覆盖70%的赔偿金,但该集团公司却以“与保险公司未达成一致”为由,迟迟不申领理赔款。
“这不是没钱,是在‘藏’钱!”承办检察官作出判断。随后,依据所收集的证据,李沧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促使法院对老张的案件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遇阻,法检合力破局
案件被恢复执行后,新的难题接踵而至:除去保险理赔款,若强制拍卖某集团公司房产赔付剩余赔偿金,该公司将面临经营危机;若放任僵局,老张的鞋店就可能会破产。为实现最优解,执行法官联合检察官分头行动,积极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对某集团公司,释明民法典“诚信原则”与失信后果;对老张,坦诚提示“竭泽而渔”的风险:“如果企业倒了,赔偿更无望。”
法官和检察官组织双方进行十余轮的磋商后,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某集团公司一次性支付老张600万元赔偿金。
“和解对我们双方都是好事,既能避免我们集团因强制执行陷入经营困境,又让受损一方及时获得救命资金。和解是一种双赢的智慧。”该集团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表示。
收到600万元赔偿金后,老张的鞋店重焕生机。结案当日,老张将一面绣着“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民企利益”字样的锦旗送至李沧区检察院。
“本案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到监督恢复执行,从财产隐匿到权利兑现,我们共同见证了民法典时代司法理念的升级: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感受得到的方式实现。”该院检察长王廷祥说。
■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