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男,24岁)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5-08-05 09:09  浏览量:1

8月4日晚,记者从海口市公安局获悉,8月3日上午,在海口市龙华区某小区内,鞋子、鞋架、儿童自行车等物品突然从天而降,散落一地。接群众报警后,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金宇派出所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开展走访调查。

根据相关线索,在事发楼栋某高层楼道内发现一名醉酒男子形迹可疑。该男子当时神志不清、身上酒味浓烈,无法正常交流,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

央视新闻报道配图

经调查,林某(男,24岁)于8月3日凌晨与朋友在该小区周边烧烤店饮酒至早上8时许,返回家后仍处于醉酒状态。据林某供述,因酒后情绪烦躁,便在楼道内行走,到达某楼层时,因一时情绪失控,便将楼道内鞋架、鞋子、儿童自行车等物品抛掷窗外,致物品坠落至楼下公共区域。

央视新闻报道配图

酒醒后,林某后悔不已,连连致歉,不断说“幸好没有砸到人,不然真不知道该怎么办”。目前,林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高空抛物,是无声的“空中利刃”,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不仅仅关乎道德行为,更是违法犯罪!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头顶上的安全”。如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科普时间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从25楼抛下足以致人死亡!

为了遏制“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2021年3月1日

“高空抛物罪”正式入刑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蓝浙浙提示

“头顶”安全不容忽视

如何防范高空抛物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