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辱国格,这个小同学是否担得起?

发布时间:2025-07-16 23:14  浏览量:5

昨天才下定决心暂别时事话题,可这两天,大连某大学拟开除李姓女生事件在网络上掀起惊涛骇浪,实在让人难以置身事外,那就再多说几句吧。

“有辱国格” 这一罪名,分量重如泰山。往昔汪精卫叛国投敌,石敬瑭割让燕云十六州,这些卖国求荣之辈,担得起这骂名。清末郭嵩焘出使英国,依西方礼节行事,不过索要戏单,就被副使参奏 “有辱国格”,最终客死异乡,不得归葬。可如今这位李姓女生,不过是个普通学生,她究竟犯下何种弥天大罪?

原来,李同学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也是游戏迷。去年 12 月,乌克兰 37 岁电竞选手 “宙斯” 前往上海参赛,李同学为了追星,坐飞机前往捧场。当晚,两人便发生了亲密关系。本以为这只是一场私密的邂逅,可没想到,这位 “宙斯” 堪称渣男,睡后竟将两人的私密视频发到粉丝群,还大放厥词,侮辱中国女孩是 “easy girl”,言语间满是轻浮与炫耀。

更令人咋舌的是,据说李同学当时是有男朋友的,就连飞往上海的机票,都是男友资助。如此行为,确实有失检点。“中国女孩千里陪睡,外国男人睡后炫耀”,这样的剧情,无疑戳中了国内部分民族主义情绪高涨的男性的痛点。于是,网络暴力的狂风骤雨瞬间袭来,不过,这风暴的矛头,并非指向那个乌克兰渣男 “宙斯”,而是无情地对准了这位女生。在网络舆论的重压之下,女生在学校的生活陷入绝境,被迫长时间休学。随着舆论持续发酵,她所在的学校终于在前几日,发布公告,以 “有辱国格、校誉” 为由,拟开除其学籍。

好在学校给予了申辩机会,只希望这不是走个过场,能真正倾听学生的声音。

我对这件事又是如何看待的呢?必须承认,作为有男友的女生,李同学的行为在道德层面确实失当。若网传属实,花着男友的钱去追星陪睡,她无疑深深伤害了男友的感情。但这本质上属于私德范畴,仅限于个人感情生活的纠葛。事发后,男友及身边朋友圈在有限范围内的谴责,合情合理。可一旦谴责演变成网络暴力,甚至学校也介入其中,以 “有辱国格” 这样的重罪开除其学籍,实在是矫枉过正,夸张至极。

大家不妨冷静想想,在这起事件中,从公权力管辖角度而言,李同学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她的隐私被曝光,个人信息遭泄露,生活被彻底搅乱。虽说跨国惩治 “宙斯” 存在诸多现实困难,但将全部怒火发泄在一个孤立无援的女孩身上,搞什么 “网络斗破鞋,赛博浸猪笼”,实在欺软怕硬。即便真要追究所谓的过错,也该讲究个 “捉奸捉双” 吧,只针对女生单方面攻击,算什么道理?

不妨换位思考一下:要是角色互换,一个男生背着女友,千里奔赴上海,迅速与来华演出的外国妹子发生一夜情,这样的事情曝光后,全网会掀起这般惊涛骇浪吗?学校会迫于舆论压力,火急火燎地开除学生以撇清关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说不定,还会有一群人夸赞这男生 “扬我国威” 呢。不然,怎么解释抖音上那么多炫耀外国媳妇的博主大行其道,而鲜少有秀外国老公的女性博主呢?

所以,在这起事件从发酵到登上热搜头条的过程中,有两种极为不妥的因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是 “性民族主义”,二是 “斗破鞋狂欢”。

先聊聊 “性民族主义”。在人类 7000 年文明长河中,男权社会占据了漫长岁月。正如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阐述的,男性基于自身需求,界定了家庭、财产乃至国家。他的衣食、耕种的土地成了私产,国家概念由此衍生。自然而然,宗族内迎娶的女人也被视为私产。于是,在婚姻观念里,男人出轨被视作 “占便宜”,女人出轨则成了 “肥水流外人田”,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便流传开来。

然而,近代民族主义兴起的同时,民权叙事也同步发展,这本应是对将女性性资源物化的男权叙事的有力反驳。因为民族主义的基石,是承认每个公民在民族国家内享有平等且不可侵犯的私权。国家承诺强大后提升全体国民私权的最大公约数,以此唤起民众的爱国热情。照此逻辑,将男权主义的 “性占有” 与民族主义生硬拼凑,搞出所谓女人和外国人睡觉就 “天理难容” 的 “性民族主义”,简直荒谬至极。民族主义理应尊重每个个体的私权,包括未婚女性自由选择性伴侣的权利。若连这最基本的自由都不尊重、不保护,却要求女性爱国、爱民族,维护所谓 “国格”,这对女性个体而言,又有何益处呢?

可现实是,由于人类文明发展的渐进性,这种扭曲的思维在全球都有市场。就像那个乌克兰渣男 “宙斯”,睡了中国女孩后,不仅将私密信息曝光在网上,还肆意嘲笑中国女生,尽显恶意。而在我们的社会中,这种思维遗毒同样顽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蓬勃发展,可与之配套的民权主义却发展滞后。许多人带着中世纪的男权思想,去接纳民族主义叙事。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便是典型例子,在他的笔下,华筝、赵敏等蒙古女子,可以对郭靖、张无忌等汉族男子一往情深、倒贴追求。但若是反过来,让汉族女主人公对北方草原民族男子如此痴迷,那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剧情。哪怕杨康的母亲包惜弱被金国王子掠走,也必须坚守贞洁十几年,不让完颜洪烈近身分毫。

金庸小说里的异国恋设定遵循着这样的原则:面对外族女子倒贴,郭靖、张无忌可以摇摆不定;但包惜弱必须坚守贞节,做绝情烈女。这种罔顾现实可能性与两性公平性的剧情,说白了,就是金庸为迎合 “性民族主义叙事” 而创作的。当然,这并非贬低金庸先生的思想与审美,作为通俗小说作者,他要考虑受众喜好。而当时受众的审美趣味,恰恰停留在这个层面。实际上,把华筝、赵敏追求爱情的行为与李同学追星的行为对比,本质上有相似之处。可为什么读者对前者欣然接受,对李同学却口诛笔伐呢?根源就在于 “性民族主义” 思维作祟。在部分人心中,本族男人与异族女子结合是 “占便宜”,反之则是 “吃亏”。于是,本国女性与外国男人有亲密关系,在他们眼中,就如同犯下 “倒卖国宝” 的重罪,无非就是这么简单又荒谬的逻辑。

不得不说,这种思维严重忽视个体,完全不尊重个体自由。在这样的民族主义叙事里,只剩集体的空壳,内里装的还是男权思维的旧灵魂,恨不得给所有本国女性戴上贞操枷锁。

再谈谈 “斗破鞋狂欢”。王小波先生在世时,常讲特殊年代 “斗破鞋” 的故事。那时,人们精神生活匮乏,农忙又劳累,生产队队长便会提议:“今晚大家娱乐一下,斗个破鞋。”“斗破鞋” 的流程通常是这样:故意安排孤男寡女独处一室,算准时间后,众人踹门而入,高呼 “抓奸”,给人扣上 “搞不正当男女关系” 的帽子。接着便是游街、批斗,让当事人详细交代过程,围观群众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难得的性愉悦。

王小波的小说《黄金时代》里,主人公王二是知识青年,写 “交代材料” 时,将与有夫之妇的亲密过程描述得生动详尽。结果,看材料的干部竟看上瘾了,要求王二 “日更”,还对细节刨根问底,像 “敦伦” 是什么意思这类问题都要探讨。王二引经据典解释后,干部却要求他写得朴实直白,详细交代问题。这看似荒诞的情节,却反映出一个残酷现实:越是精神压抑、文化生活匮乏的时代,人们对 “斗破鞋” 这类事越感兴趣;越是胆小怯懦的人,在批斗所谓 “奸夫淫妇” 时,越是表现得义愤填膺。而如今,只针对本国女性发难,对外国 “奸夫” 视而不见,这种行为背后,是何等的匮乏、压抑与怯懦。

尊崇王小波先生的智慧,这篇文章或许写得有些冗长、沉重了。但在收尾前,我还是想再阐述两点。

其一,有人认为学校开除李同学是依规办事,毕竟 “与外国人不当交往,有辱国格、校誉” 明确写在该校校规里。但仔细研究该校校规,就会发现诸多不合理之处。比如,该条款处罚规定是 “记过及以上处分”,学校很多规章都类似,只设最低处罚底线,不设上限,这意味着学生一旦触犯,理论上都可能被开除学籍。像李同学这件事,根据校规第十九条第三款,“学习期间发生性行为”,同样 “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照此逻辑,只要李同学与他人发生性行为,学校就有权开除她。甚至,学校还能依据此条款,去查周边小旅馆开房记录,对学生选择性执法,平时开房不管,出了事就拿校规开除学生,这显然不合理。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明白,学校行使公权应遵循 “比例原则”,不能小错重罚,更不能让学生普遍处于违法风险中,否则,何以 “为人师表”?

其二,到底什么行为才算 “有辱国格”?看看中东一些宗教教派和政教合一国家,对待所谓 “奸夫淫妇”,不仅开除学籍,甚至动用 “石刑”,将人(尤其是女方)半埋入土,召集群众扔石头砸死,手段极其严酷、残忍。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扔石头的人,打着 “维护国格、教格” 的旗号,在我们这些旁观者眼中,到底是谁在 “有辱国格”?是那些因恋爱或性行为被惩处的可怜女子,还是实施残酷刑罚的人?

提到 “石刑”,就不得不说《新约》里耶稣的故事。法利赛人将一名 “淫妇” 带到耶稣面前,故意刁难他:按照犹太律法,应将淫妇用石刑砸死,但这属于动用私刑,违反罗马法律;若耶稣说放了她,则违反犹太教规。耶稣的回答充满智慧:“你们中间谁是无罪的,就让他先用石头砸她吧。” 由于人皆有原罪,法利赛人最终只能放下石头。耶稣对女子说:“我也不定你的罪,走你的路吧,从今以后不要再犯罪了。” 这一情节体现了人性的宽容与善良。可换个角度想,若法利赛人毫无廉耻,耶稣这句话或许会成为他们争相表现的 “动员令”,众人会为了划清界限,疯狂砸死女子,耶稣也可能因维护 “有辱国格的淫妇”,提前被钉上十字架。

胡适先生曾说:“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第一要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要看他们怎样待女人。” 如今,我们忘却了那些曾被伤害的孩子,却对一个哪怕私德有亏的女人穷追猛打。究竟是谁,在真正 “有辱国格”?

当然,我写下这些,也是为自己 “叠甲”。毕竟这是为被指 “有辱国格” 的女生发声的文章。我承认她可能私德有失,但某些人对她过度惩处的行为,相较于她的过错,在文明社会的视角下,才是真正对国家尊严、社会文明的亵渎。

话已至此,若有人觉得我所言也是 “有辱国格”,那就随意批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