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一场6万元货款纠纷的温情调解
发布时间:2025-08-12 09:30 浏览量:2
近日,江西省莲花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货款合同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60000元,高效化解了这场纠纷。
案情回顾
2024年4月,某商贸公司与某鞋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约定由商贸公司向鞋材公司供应货物,总价款数万元。货物交付后,鞋材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仔细核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送货单、对账单及发票等关键证据,确认了货款拖欠事实。考虑到双方曾有合作基础,且案情清晰,法官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协商。
调解中,鞋材公司坦言因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导致拖欠,但并非恶意违约;商贸公司则表示,作为小企业,资金链压力较大,亟需回款维持运营。法官结合案情释法明理,一方面明确指出鞋材公司收货后支付货款是法定合同义务,另一方面引导商贸公司换位思考,珍惜既往合作关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鞋材公司当场付清全部剩余货款。
“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钱,调解真是省时省力!”商贸公司负责人感慨道。鞋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感谢法院给予缓冲机会,今后一定严守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原本可能耗时数月的纠纷,在法官推动下短短数日便圆满解决。
法官寄语
一纸合同,承载的是双方的信任与期待;一次拖欠,考验的不仅是资金链,更是诚信与担当。希望广大市场主体以此案为鉴:签约时重信守诺,履约时坦诚沟通,遇分歧时主动寻求调解,让“握手”替代“对簿”,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编辑:李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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