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鞋面偷拍”案二审开庭,当事人要求赔偿,涉事人出庭

发布时间:2025-09-09 18:11  浏览量:1

文丨古人娱记

编辑丨古人娱记

当怀疑成为诬陷的理由,尊严何在?

地铁里怀疑被偷拍,使男子颜面扫地。

经过检验,结果是乌龙一场。

当场误会解开却诚意不够。

被误会男子要求赔礼道歉。

两名女子今天出庭应诉。

当隐私和尊严冲突,该如何解决?

当时事件的细节还有哪些?

2025年9月8日下午,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一起持续发酵两年的地铁诬陷偷拍案。

法院未当庭宣判。

2023年6月11日晚间,成都地铁1号线车厢内,列车行至火车南站时。

两名女性乘客突然指着一独行男子的鞋子高声质疑是不是装了摄像头偷拍。

据后续调查,当时列车进站,站台广告牌灯光映照在男子鞋上。

可能形成类似“闪烁”的视觉效果。

两名女子随即叫来列车安全员,安全员到场后将男子带离车厢。

要求其脱下右脚鞋子接受检查。

在站台安全区域,男子被要求靠墙站立,期间不得触碰鞋子。

安全员仔细检查了鞋带、鞋舌、鞋垫等部位。

随后赶到的民警进一步对两只鞋子进行全面排查,最终确认鞋内无任何偷拍设备。

民警分析指出,所谓“绿光”极可能是站台广告灯光在高速行驶列车进站时的反射现象。

导致乘客产生误解。

尽管警方调查明确男子清白,但事件并未就此平息。

在派出所调解环节,其中一名女子曾向男子简短致歉。

但男子认为该道歉态度敷衍,未真正认识到错误。

他强调,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当众怀疑偷拍,不仅遭受心理屈辱。

更承受了周围乘客异样目光的压迫感。

车厢内所有乘客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安全员像控制嫌疑人般扣住他的胳膊。

一名带孩子的阿姨听到指控后立刻将孩子护到身后。

而他只能尴尬地靠墙站立,任由陌生人的目光扫视。

事件发生后,男子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将两名女子及成都地铁运营公司诉至法院。

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五万元。

2023年11月,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两名女子事发时的行为虽方式欠妥(如未经充分核实便公开质疑并要求检查)。

但初衷是出于维护公共利益和自身权益的考虑。

且当时纠纷发生在晚间车厢内,未引发大规模围观或社会讨论,影响范围有限。

此外,法院特别指出,事件后续在公众层面的传播扩大,主要源于男子在网络发布相关信息。

因此两名女子的行为不构成对男子一般人格权的侵权,驳回了诉讼请求。

男子对一审结果不服,向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期间,法院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成功。

2025年9月8日二审开庭,双方均提交了新证据材料。

庭审中,男子坚持要求两名女子公开赔礼道歉,并对一审判决表达强烈不满。

他认为,自己需要的不是形式化的道歉。

而是对方真正认识到“无证据指控他人”对人格尊严的伤害。

二审法院围绕事件细节展开详细调查,法官对双方新提交的证据及争议点进行了全面审查,但未当庭宣判。

案件的争议核心在于:两名女子在缺乏确凿证据的情况下。

仅凭主观怀疑公开指责他人,并要求在公共场合接受检查,这种行为是否越界?

从法律视角看,法院审理类似案件时通常综合考量行为动机、实施方式和实际影响。

本案中,法院一审认为两名女子的初衷是维护公共利益(防范偷拍行为),但采取的方式(公开质疑、强制检查)存在不当。

同时,事件初期影响局限于车厢内部,未造成大范围社会影响。

而后续舆论扩散的主因是男子自行通过网络发声。

因此不能将扩大化的社会影响归责于两名女子。

对男子而言,此事不仅是法律维权的拉锯战,更是心理层面的深刻冲击。

他坚持上诉,本质上是对“无证据不指控”这一基本社会规则的捍卫。

随着二审审理推进,公众将持续关注法院最终判决。

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为社会提供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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