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穿拖鞋摔断玉镯,索赔百万,酒店赔不赔引争议,判决很公平

发布时间:2025-09-18 19:04  浏览量:1

大妈穿拖鞋摔断百万玉镯,酒店该不该赔?

近年来,因在公共场所意外摔倒导致财物受损而引发的赔偿纠纷屡见不鲜,近期一则“大妈穿一次性拖鞋摔断百万玉镯索赔酒店 105 万”的新闻更是引起轩然大波,引发了大众对于酒店责任界定以及赔偿合理性的热烈讨论。

该事件中,大妈入住酒店后,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在房间内活动时不慎摔倒,导致其佩戴的价值百万的玉镯摔断。随后大妈向酒店提出 105 万的高额索赔要求,认为酒店提供的拖鞋存在安全隐患,且房间地面可能湿滑,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而酒店方面则表示,房间内已放置 “小心地滑” 提示牌,拖鞋也无明显质量问题,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穿着拖鞋行走时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摔倒责任应主要在自身,酒店不应承担如此巨额赔偿。

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 1198 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酒店作为经营场所,的确负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需确保其提供的设施、设备以及环境符合安全标准,并通过合理方式提示潜在风险。如在卫生间等易滑区域放置防滑垫、设置醒目警示标识等。若酒店已充分履行这些义务,那么对于客人因自身疏忽大意导致的摔倒受伤及财物损坏,酒店责任相对较轻。反之,若酒店存在设施设备缺陷、未及时清理地面水渍等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形,就需对客人的损失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类似案例中,法院判决也各有不同。如某案例中,女子在酒店浴室因地面积水滑倒致玉镯损坏,酒店因未安装淋浴房挡水条等设施,存在一定过错,被判承担 40% 赔偿责任。而另一案例中,李女士穿着一次性拖鞋在酒店大堂小跑摔倒,法院则认为其自身行为是摔倒主因,酒店已尽基本提醒和警示义务,判决酒店无需担责。

回到本文事件,酒店是否该赔,需具体分析。若酒店提供的拖鞋经检测防滑性能合格,且房间无明显湿滑情况,也无其他安全隐患,大妈仅因自身行走时未注意而摔倒,那么酒店大概率无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若经调查发现,酒店拖鞋质量不过关,或房间地面有水渍未及时清理等,酒店则需按过错程度承担部分赔偿。

从社会规范和道德层面而言,该事件也给我们诸多启示。对于消费者自身,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所或陌生环境中,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如正确穿着合适的鞋子,尤其是一次性拖鞋多为简易设计,防滑性能有限,不宜快速行走或在光滑地面长时间活动。

对于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避免因自身疏忽导致损坏却将责任推给他人。对于酒店等经营场所,也应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优化服务流程,尽可能降低客人发生意外的风险,以避免此类纠纷的发生。

这起 “大妈穿拖鞋摔断百万玉镯索赔酒店” 事件,最终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酒店是否存在过错、应否赔偿以及赔偿金额等作出公正判决。这一判决结果也将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提醒着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是经营场所还是个人,都要各尽其责,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