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住酒店穿一次性拖鞋,不慎将手腕玉镯撞断 声称价值100万元

发布时间:2025-09-21 15:33  浏览量:1

57岁的邓大妈入住酒店时,因换穿标注“禁止入浴室”的一次性拖鞋取棉签,脚底打滑导致玉镯断裂,遂以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索赔百万及精神损失费。法院最终驳回诉求,并判其承担诉讼费,这一判决不仅厘清了责任边界,更给公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责任课”。

事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责任划分。邓大妈认为,卫生间玻璃门未关严导致地面积水,且门口斜坡无警示,酒店应担责。但法院调查发现,淋浴间玻璃门可正常封闭,地面仅有微小倾斜,酒店已在拖鞋标注警示、卫生间配备防滑地巾并张贴提醒。

反观邓大妈,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沐浴后地面湿滑,却主动换穿禁止入浴室的拖鞋,未尽到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从法律层面看,《民法典》虽规定经营者需承担安全保障责任,但这种责任并非“无限兜底”,而是以“合理限度”为前提。酒店已通过多重措施降低风险,邓大妈的行为则超出了合理预期,属于“自担风险”范畴。

深层启示在于,公众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理解存在误区。有人认为,只要在经营场所受伤,经营者就必须赔偿,这种认知忽视了“过错原则”的核心——责任与过错程度需匹配。

酒店并非“安全保险箱”,消费者自身也需承担基本的安全义务。例如,明知地面湿滑仍穿易滑拖鞋,或忽视警示标识强行冒险,这些行为本身已构成对自身安全的漠视。

此外,案件中玉镯价值的认定争议也值得关注。邓大妈仅凭证人证言主张百万价值,却未提供购置凭证或鉴定报告。这反映出公众在财产维权时的常见误区——证据意识薄弱。

法院未采纳高价主张,正是基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提醒公众:维权需理性,证据要扎实。

这百万玉镯索赔案,最终以消费者自担责任告终。在追求权益的同时,更需保持对规则的敬畏。毕竟,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理性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