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村民高大友被警方抓获!喝猫尿干翻同桌,穿拖鞋躲入深山

发布时间:2025-10-10 22:42  浏览量:1

2025年中秋夜,辽宁绥中村民高大友与王某的聚餐,最终演变成一场悲剧。据警方通报,两人因琐事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高大友将王某伤害致死,仅穿拖鞋逃入深山。

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冲突的导火索,竟是几杯被村民戏称为"猫尿"的廉价白酒。几倍“猫尿”下肚后,高大友与同桌的王某因琐事爆发激烈争执。被民间戏称为"猫尿"的散装白酒,让两人的理智尽失,最终演变成肢体冲突。

在这场野蛮的打斗中,高大友竟丧心病狂地将王某殴打致死,随后仓皇逃窜。令人唏嘘的是,高大有当时仅穿着单薄的衣衫和拖鞋,像只惊弓之鸟般遁入深山老林。

在逃亡的日夜里,他不仅要忍受刺骨的山风,更要承受饥肠辘辘的折磨,这种狼狈的处境注定他难以远逃。

警方布下天罗地网,悬赏6万元缉拿凶手,终于在10月9日将这个冷血凶徒绳之以法。

而受害者王某的家庭,此时绝对是坠入了冰窟。这个五口之家原本其乐融融,四个未成年的孩子——三个亲生骨肉和一个过继的侄女。王某作为家庭的经济支柱,支撑着全家的希望。如今这根顶梁柱轰然倒塌,留给妻儿的只有无尽的黑暗与绝望。

这场酒后的疯狂摧毁了两个家庭:一个永远失去了父亲,一个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这血淋淋的教训警示我们,那些酒后易怒的人,必须离酒精这个祸害。毕竟,杯中物下肚时是琼浆玉液,酿成祸端时便成了穿肠毒药。

这高大有真是个二愣子,几倍猫尿下肚,就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而王某也是不理智,看到高大有的暴脾气,你退避三舍不就完了?非要顶上去充英雄好汉,结果一冲动两个家庭全完了。

几元一斤的散装白酒,就能买断两条人命。高大友穿着拖鞋逃进深山的样子,和《水浒传》里被通缉的赤发鬼差不多,只不过人家刘唐是英雄好汉,他顶多算是个酒蒙子。况且,他还是被抓住了。

农村酒桌上的"猫尿"从来都是硬通货:喝少了是抠门,喝多了是豪爽,喝死人了……哦,那得看谁死。王某到死都想不到,自己用命验证了那句老话:"酒肉穿肠过,朋友变仇敌。"

医学研究表明,酒精会抑制大脑前额叶功能,使人更易冲动。高大友与王某的冲突,正是典型的"争一口气"思维作祟——在农村酒桌上,离席往往被视为"怂",对骂则可能升级为"血性的暴力冲突"。

酒精,向来都是农村命案的"隐形推手"。散装白酒成本低,但酒精度高,极易引发冲突。而许多村民认为"打架顶多赔钱",不知可能构成重罪。可悲的是,王某死后,这四个孩子该怎么办?

从刑法角度来看,高大有涉嫌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根据《刑法》第232条与第234条规定,两罪的关键区别在于主观故意:

如果高大有手持利器直接击打王某要害位置,其打击力度和部位都足以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则一般会被认定故意杀人罪。若高大友连续击打头部,可能被推定"放任死亡结果"。否则,会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和案发时两人的关系来看,不排除高大有会被认定故意伤害致死。

但是如果若王某手持器械反击,则可能被认定"互殴致死"。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照出农村社会的痼疾:廉价酒精、面子文化、法治缺位。当高大友举起酒碗时,他喝下的不仅是酒精,更是两个家庭的未来。正如老话所说:"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财是下山猛虎,气是惹祸根苗。"

王某一时冲动与高大有争吵并动手,极有可能让四个孩子面临“事实孤儿”的风险。农村传统观念中,过继子女可能被二次抛弃。而高大有的配偶和子女将将背负"杀人犯家属"污名,甚至子女婚嫁都会受阻。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