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6元一碗面,向老板索赔21万?因女子穿高跟鞋在面馆摔成骨折
发布时间:2025-10-26 22:22 浏览量:2
10月11日,据湖南岳阳华容县法院,岳阳市,年轻女子刘玲,在一家面馆吃6元一碗面。
她返回座位时,经过面馆内台阶,不小心摔倒在地上,导致她髌骨骨折,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
刘玲出院后,她要求面馆店主峻鸿赔偿,被峻鸿严词拒绝,可是法院判决,让峻鸿崩溃。
刘玲在面馆吃6元一碗面,穿高跟鞋不慎摔成骨折
湖南岳阳,那天,早上7时30分许,年轻女子刘玲长发披肩,身穿黑色羽绒服,黑色长裤,黑色高跟鞋走出家门。
她迈着轻快的步子,向附近一家面馆走去,身后响起有节奏,“哒哒,”的鞋子声。
转眼间,刘玲进入面馆,点了6元一碗面。她转身返回座位,经过店内推拉门台阶。
忽然响起一声惊叫声,食客们一脸惊然转过头看见,刘玲脚下一滑,身体不由自主摔倒在台阶旁边。
她左髌骨骨折,骨折处钻心的疼,她愁眉苦脸蜷缩着身体,全身微颤,泪水在眼里打转。
面馆店主峻鸿震惊不已,急忙帮忙奔过来,小心翼翼将刘玲,扶到旁边木椅上坐下休息。
一会儿,一辆白色急救车,来到这家面馆门口,两名护工用担架把刘玲抬上去,迅速将她送到医院治疗。
刘玲入院后,被诊为左髌骨骨折,医生立即给她做了接骨手术。
术后,刘玲感觉骨折处疼痛减轻,她眼里的愁云散去。
猛然刘玲想起,她在面馆吃面,不慎摔倒在台阶旁边,导致她左骸骨骨折。
她认定是面馆店主的责任,决定出院后,去司法鉴定所进行伤情鉴定,再找店主索赔。
刘玲起诉面馆店主,索赔21万,法院判了
刘玲出院后,去司法鉴定所做伤情鉴定,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建议伤后休养180天,护理90天,营养60天。
次日,刘玲来到餐馆,她满脸严肃看着面馆店主峻鸿,“我在你面馆吃面,在餐馆台阶上摔倒,导致骸骨骨折,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你应该负主要责任,必须赔偿我,医疗费及各项损失。”
峻鸿瞪了刘玲一眼,大声辩解:“你是成年人,穿高跟鞋走路,自己不小心摔倒,导致骨折,你应该负主要责任,我坚决不赔你。”
刘玲和峻鸿协商赔偿未果,她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面馆店主峻鸿,赔偿各项损失21万。
法官认为,刘玲穿高跟鞋,在餐馆内台阶行走,应该注意安全,放慢脚步,缓步而行。
据面馆内证人证实,事发当天,有很多男男女女在餐馆吃面,她(他)们路过面馆内台阶,都没有发生这种情况。
刘玲举证证据,不能证明面馆内台阶有油脂湿滑。店主提供证据,证实在台阶上做了防滑处理。
面馆内有一个斜坡台阶,存在安全隐患。此事件中,面馆店主没有尽到合理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部分损失责任。
法官综合考虑,作出判决,刘玲承担85%责任,17.8万余元,面馆店主承担15%责任,3万余元。
那天,面馆店主峻鸿听见,法官说,岭鸿应该承担15%责任,赔偿给刘玲3万余元。
他双眉紧锁,心里默默算计,自己的损失。
刘玲在面馆吃6元一碗面,在就餐过程中摔在地上,导致骨折,他承担15%责任赔偿刘玲三万余元。
三万余元,是餐馆数月收入,是他起早贪黑,用无数汗水换来的。
顿时,峻鸿心里五味杂陈,眼神忧郁而委屈,泪水在眼里盘旋。
好一会儿,他缓过来神,眼睛愁云不见了,多几分坚韧。
他决定以此为鉴,增加面馆内斜转台阶防滑,给顾客提供合理范围内,安全保障义务,避免此类事件发生。
刘玲赢了官司,得到三万余元赔偿,但是她仍然闷闷不乐。
刘玲髌骨骨折,需要在家里休养180天,才能完全康复。
可是半年期间,她不能上班,没有收入来源,还需要家人照顾她日常生活。
只能依靠面馆店主给刘玲的赔偿金,维持日常生活,一个人在家里百无聊赖,,却不能参加闺蜜聚会。
刘玲大大咧咧走路,不小心摔倒在餐馆,导致骨折。
这个深刻的经历,她决定改变走路带风习惯,根据路况调整步行速度,每一步脚踏实地,避免不小心摔跤。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