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女同学把我拦在玉米地里,羞着脸问:听说你到处说要娶我?
发布时间:2025-11-11 07:06 浏览量:1
那年夏天,太阳跟个懒汉似的,挂在天上,一动不动,把整个村子烤得像个快熟的地瓜。
空气里都是玉米拔节生长的味道,甜丝丝的,混着泥土的腥气,还有远处猪圈里飘来的、若有若无的骚臭。
我刚从河里摸了鱼回来,光着膀子,裤腿卷到膝盖,浑身晒得黢黑,只有牙是白的。
就在村口那片最高的玉米地旁边,林响把我拦住了。
她是我们班最俊的姑娘,白净得像块豆腐,眼睛跟泉水洗过一样,亮晶晶的。
那时候的姑娘,见着半大小子都躲着走,她倒好,直愣愣地站在路中间,像一棵突然从地里长出来的向日葵。
玉米秆子比她还高,把毒辣的太阳切成一条一条的光斑,打在她脸上,一明一暗。
她的脸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一直红到耳根子,连脖子都泛着粉。
她手里紧紧攥着衣角,指节都发白了。
我站住脚,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我偷她家地里西瓜的事儿被发现了。
我下意识地把背在身后的破鱼篓往旁边藏了藏,里面两条小鲫鱼还在不老实地蹦跶。
“你……”
她开口了,声音细得跟蚊子叫一样,风一吹就散了。
“啥?”我梗着脖子,装作没听清,脚底下的土被晒得滚烫,烫得我直踮脚。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那是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
“我问你……”她声音大了一点,但还是抖得厉害,“听说……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炸了。
比夏天正午的知了叫得还响。
这事儿是真的。
前几天,跟二狗他们几个在河边吹牛,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以后娶媳妇儿的事。
他们笑我穷得叮当响,连个新书包都买不起,谁家姑娘会跟了我。
我那时候年轻,脸皮薄,自尊心又强得像头犟驴。
一急眼,就把心里藏得最深的话给吼了出来。
我说,我以后要考大学,要挣大钱,我要娶林响。
我当时吼得震天响,把河里的蛤蟆都吓得不敢叫了。
我以为这事儿,就像扔进河里的一块石头,扑通一声,就没了。
哪知道,村子就这么大,话长了腿,跑得比人都快。
现在,正主就站在我面前,用一双能看穿人心的眼睛,等着我的答案。
我慌了,彻底慌了。
我能怎么说?
我能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做梦都想娶你?
不行。
我看着自己光着的、沾满泥巴的脚丫子,再看看她那双干净的布鞋。
我闻到自己身上混合着汗臭和鱼腥味的“男人味”,再看看她,风吹过来,好像都带着一股淡淡的皂角香。
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河。
河的名字,叫贫穷。
我那点可怜的、一戳就破的自尊心,像个被吹胀了的气球,在那个瞬间,被她一句话给扎爆了。
我不能承认。
承认了,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底裤也脱下来,任人嘲笑。
我听到自己用一种干巴巴的、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声音说:“谁……谁说的?瞎说八道!”
为了显得更有底气,我甚至还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谁愿意娶你?跟个白面馒头似的,风一吹就倒了!”
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我看到她的肩膀猛地一颤,像被冷水浇了一样。
她慢慢抬起头,眼睛里那点亮晶晶的光,像是被风吹灭的蜡烛,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那双眼睛里,有惊讶,有委屈,有不敢相信,最后,只剩下了一片空洞的灰。
她什么也没说。
就那么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像一把钝刀子,慢慢地、慢慢地在我心上割。
然后,她转身,拨开挡路的玉米秆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玉米叶子划过她的胳膊,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替她哭。
我站在原地,像个傻子。
太阳还是那么毒,知了还是那么吵,空气里的玉米甜香,闻起来却那么苦。
我手里的鱼篓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那两条小鲫鱼,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我突然觉得,我跟它们一样,被人扔在了滚烫的岸上,除了张着嘴巴徒劳地呼吸,什么也做不了。
从那天起,林响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在学校里,我们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上课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但只要我一回头,她就会立刻把目光移开,假装在看窗外的麻雀。
她的座位就在我斜前方,我能看到她乌黑的马尾辫,随着她写字的动作,轻轻地晃动。
有时候,阳光正好,会给她的头发镶上一圈金边。
我常常看着那圈金边发呆,一看就是一整节课。
老师在黑板上写的什么,我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脑子里,全是那天她在玉米地里的样子。
她脸上的红晕,她眼里的光,还有她转身时,那决绝的、像被折断了翅膀的蝴蝶一样的背影。
我无数次地想,如果那天,我换一种回答,会怎么样?
如果我说:“是,是我说的。我就是想娶你。”
她会是什么反应?
是会羞得跑掉,还是会……会对我笑一下?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亲手把那扇可能通往春天的门,给关上了。
还用一把叫“自尊”的锁,死死地锁上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夏天变成了秋天,玉米地黄了,收割了,又变成了光秃秃的土地。
冬天来了,下了好大的雪,整个村子都白了。
我和林响之间,也像隔着这片茫茫的白雪,再也看不清彼此。
初中毕业,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在县城。
我们依然是同学,但已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高中的生活很苦,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才能睡觉。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扑在了学习上。
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必须考上大学,离开这个让我骄傲又让我自卑的小村庄。
只有这样,我才能把那把叫“自尊”的锁,砸得粉碎。
我很少回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去。
村子还是老样子,只是人越来越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
偶尔,我会碰到林响的妈妈。
她会拉着我说:“小远啊,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多吃点,看你瘦的。”
我每次都只是“嗯嗯”地应着。
我不敢问她,林响怎么样了。
我怕从她嘴里听到任何关于林响的消息。
无论是好是坏,都会像针一样,扎在我心里。
高考那年,我考得很好,上了一所南方的名牌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爸喝多了,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我儿子有出息了,我们老张家祖坟冒青烟了。”
我也哭了。
我知道,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以为,离开了,就能把过去的一切都埋葬。
包括那片玉米地,和那个穿着白布鞋的姑娘。
我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我们高中同学搞了个散伙饭。
在县城唯一一家像样的饭店里。
林响也来了。
她瘦了,也更高了,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卷发,穿着一条漂亮的连衣裙。
她不再是那个扎着马尾辫的乡村姑娘了。
她变得很耀眼,像城里的姑娘一样。
饭桌上很热闹,大家都在说着未来的打算,说着对大学的憧憬。
我喝了很多酒。
借着酒劲,我终于敢正眼看她。
她就坐在我对面,安安静静地,很少说话,只是微笑着听别人说。
有人问她考到哪里去了。
她说,北京,一所师范大学。
大家都在恭喜她。
我也想说句“恭喜”,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那顿饭快结束的时候,班长提议,每个人说一句最想说的话,算是对高中时代的告别。
轮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喝得有点晕了。
我站起来,看着林响,一字一句地说:“祝大家,前程似锦。”
我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她身上。
她也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我看不懂。
然后,轮到她。
她也站了起来,端起面前的饮料,对着所有人,也好像是对着我说:“我祝……祝大家,都能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
这四个字,像四颗钉子,钉进了我的心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我又回到了那片玉米地。
林响就站在我对面,还是当年的样子,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
她问我:“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梦里的我,没有犹豫,没有退缩。
我走上前,拉住她的手,大声说:“是!我说的!林响,我喜欢你!”
然后,我看见她笑了。
笑得像春天里最美的花。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坐上去往南方的火车,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
我对自己说,张远,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你会有新的生活,新的开始。
大学四年,我过得很充实,也很孤独。
我拼命地学习,拿奖学金,做兼职。
我很少跟家里联系,因为长途电话费很贵。
我也没有谈恋爱。
不是没有姑娘对我表示过好感,但我都拒绝了。
我心里,好像住着一个影子。
那个影子,有乌黑的马尾辫,有亮晶晶的眼睛,穿着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
我忘不了她。
我越是想忘,她的样子就越清晰。
我常常在深夜里想,她现在在北京,过得怎么样?
她是不是也谈恋爱了?
她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的人?
是不是很高,很帅,很有钱?
是不是能给她买很多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像被虫子啃一样,又疼又痒。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那座南方城市。
我进了一家很好的公司,从最底层的职员做起。
我比任何人都努力,加班是家常便饭,通宵也是常有的事。
我像一头上了发条的驴,不知疲倦地往前冲。
我只有一个念头:挣钱。
挣很多很多的钱。
我要让所有人都看得起我。
我要把当年失去的自尊,一点一点地,都挣回来。
几年后,我升职了,加薪了,成了部门主管。
我买了房,买了车。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成功人士”。
我穿上了名牌西装,戴上了昂贵的手表。
我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光着脚丫子在河里摸鱼的穷小子了。
可是,我并不快乐。
每当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开着车行驶在城市的立交桥上,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霓虹,我都会感到一种巨大的空虚。
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我挣了很多钱,却不知道该给谁花。
我买了大房子,却只有我一个人住。
我常常会想起我的家乡,想起那片玉米地。
我想,如果当年,我勇敢一点,是不是现在的一切,都会不一样?
是不是我的副驾驶座上,会坐着一个爱笑的姑娘?
是不是我的大房子里,会有饭菜的香气和孩子的吵闹声?
我开始频繁地回家。
我爸妈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
我给他们在县城买了套房子,让他们搬离了那个小山村。
每次回家,我都会开车回村里看看。
村子变得更破败了,很多老房子都塌了。
那片曾经长满玉米的地,也荒了,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
我每次都会在那片地头站很久。
风吹过杂草,发出“沙沙”的响声。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听到当年玉米叶子划过她胳膊的声音。
我从我妈那里,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关于林响的消息。
她说,林响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县城,在我们的母校当了一名高中老师。
她说,林响还没结婚,眼光高,谁也看不上。
她说,林响的爸妈都快愁死了,到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我每次听着,心里都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她不结婚,是不是……是不是因为我。
这个念头,像一棵小小的火苗,在我心里燃起,又很快被我掐灭。
我有什么资格这么想?
当年,是我亲手推开了她。
是我用最伤人的话,伤害了她。
她不恨我,就不错了。
有一年春节,我回家过年。
县城很小,同学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一个同学的婚宴上,我见到了林响。
她就坐在我邻桌。
十年了。
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
她变了,又好像没变。
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盘了起来,显得很知性,很温柔。
她脸上化了淡妆,但眉眼之间,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她看到我的时候,愣了一下。
然后,对我礼貌性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我也对她笑了笑。
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
整场婚宴,我如坐针毡。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偶尔会落在我身上。
我也在偷偷地看她。
我看到她跟身边的同学谈笑风生,看到她举杯祝福新人。
她看起来,过得很好。
我心里,有失落,也有……一丝欣慰。
婚宴结束后,大家各自散去。
我喝了点酒,没开车,准备走回家。
刚走出酒店门口,就听到身后有人叫我。
“张远。”
是她的声音。
还是那么好听,只是比记忆中多了一丝成熟的韵味。
我转过身。
她就站在我身后,离我只有几步远。
晚上的风有点凉,吹起她风衣的衣角。
“好久不见。”她说。
“是啊,好久不见。”我感觉自己的声音有点发紧。
我们之间,陷入了沉默。
只有街上的车流声,和远处传来的鞭炮声。
“你……过得好吗?”她先开了口。
“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
又是沉默。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
我们曾经是那么熟悉,现在却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找不到。
“我送你回家吧。”我终于鼓起勇气说。
“不用了,我家不远,走几步就到了。”她摇了摇头。
“我……我陪你走走吧。”我说。
她没有拒绝。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走在县城冷清的街道上。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有很多话想问她。
我想问她,这些年,你有没有想起过我?
我想问她,你为什么不结婚?
我想问她,当年在玉米地,你……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但我一句也问不出口。
我怕答案,是我无法承受的。
“听说你在南方发展得很好。”她突然说。
“还行吧,就是瞎忙。”我谦虚了一句。
“我经常听我妈提起你,说你很有出息,是咱们村飞出去的金凤凰。”
我苦笑了一下,“什么金凤凰,就是个打工的。”
“你别这么说,我们都为你骄傲。”
她的话,让我心里一暖。
我们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她停下了脚步。
“我到了,就住前面那个小区。”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居民楼。
“哦,好。”我点了点头。
“那我……上去了?”
“嗯。”
她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着我,路灯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神,很亮。
“张远,”她叫我的名字,“当年……谢谢你。”
我愣住了。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那么说。”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苦涩,“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就不会那么努力地读书,不会拼了命地想考出去。”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原来,我当年那句伤人的话,成了她前进的动力。
这算什么?
我该感到庆幸,还是该感到悲哀?
“你……恨我吗?”我终于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踞了十年的问题。
她摇了摇头。
“不恨。”
“一开始是恨的。”她看着远方,像是在回忆,“我觉得你是个骗子,是个混蛋。我当时就想,我一定要过得比你好,一定要让你后悔。”
“后来长大了,就不恨了。”
“我只是……觉得很可惜。”
可惜。
是啊,太可惜了。
我们错过了。
就因为我那可笑的自尊心。
“林响,”我看着她,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热,“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我欠了她十年。
她笑了,眼圈却红了。
“都过去了。”
“张远,你……结婚了吗?”她问。
我摇了摇头。
“为什么?”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答案,不就在眼前吗?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眼神闪烁了一下,低下头。
“不早了,我上去了。你也早点回去吧,外面冷。”
她说完,转身就走,这一次,没有再回头。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的门洞里。
我站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身体都冻僵了。
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
我想了很多。
我想,我们之间,是不是还有可能?
她没有结婚,我也没有结婚。
我们都还单身。
我是不是应该勇敢一次?
把当年没说出口的话,都告诉她?
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留在县城。
我给公司打了电话,递交了辞职报告。
我的老板很惊讶,他想挽留我,给我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薪水。
我都拒绝了。
我说,我想回家了。
我爸妈知道我的决定后,一开始是反对的。
他们觉得我疯了,放着南方那么好的工作不要,要回到这个小县城。
我跟他们说,我累了,我想歇歇。
我用我这些年攒下的钱,在县城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书店的位置,就在林响教书的那所高中的对面。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我只是想离她近一点。
也许,我只是想,能有机会,再多看她几眼。
书店开张那天,很冷清,没什么人。
我一个人坐在店里,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很平静。
下午的时候,书店的门被推开了。
风铃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
我抬起头,看到了林响。
她穿着一件羽绒服,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手里还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
“我听学生说,这里新开了一家书店,就过来看看。”她笑着说。
“随便看。”我也笑了。
她在书店里慢慢地逛着,手指划过一排排的书脊。
“你为什么……要回来?”她状似无意地问。
“外面待久了,想家了。”我找了个借口。
“哦。”
她走到一个书架前,停了下来。
那上面,放着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
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她最喜欢读这本书。
她拿起那本书,翻开。
里面掉出来一张书签。
那是我当年,用枫叶做的书签。
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赠给林响。
她拿着那张书签,愣住了。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在闪动。
“这本书……你一直留着?”
我点了点头。
“我当年……我当年以为你把它扔了。”
高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把这本书和书签,偷偷放在了她的课桌里。
但是第二天,我看到这本书,出现在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我当时心都碎了。
我以为,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她有多讨厌我。
“我没有扔。”她说,声音有点哽咽,“是……是我同桌,她以为是别人送给她的,就……就给扔了。我后来又偷偷捡回来了。”
她一直把这本书,带在身边。
从县城到北京,又从北京回到县城。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走过去,从她身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
然后,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林响,”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闻着她头发上熟悉的洗发水香味,“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手,覆在了我环在她腰间的手上。
我能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了我的手背上。
那天,我们在书店里,聊了很久很久。
我们聊起了过去,聊起了这些年各自的经历。
我才知道,她当年去北京,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躲我。
她怕见到我,会想起那些伤心事。
她也谈过恋爱,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她说,她心里,总有一个坎,过不去。
那个坎,就是我。
她说,她常常会想,如果当年,在玉米地里,我们没有错过,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林响,”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她看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笑了。
我也哭了。
我们就像两个傻子一样,又哭又笑。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雪。
雪花纷纷扬扬,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
我知道,这一次,春天,真的来了。
后来,我跟林响结婚了。
婚礼就在我们村里办的,很热闹。
二狗他们都来了,他们拉着我,灌了我很多酒。
他们说,张远,你小子,可以啊,真把林响给娶回家了。
我喝得醉醺醺的,抱着林响,傻笑。
我说,是啊,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
婚后,我们就生活在县城。
她继续当她的老师,我守着我的小书店。
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幸福。
我们会一起买菜,一起做饭。
她做的饭,很好吃。
她说,她专门去学的,因为她说,我太瘦了,要给我补补。
我们会在晚饭后,一起去散步。
我们会手牵着手,走过我们曾经走过的每一条街道。
有时候,我们会开车回村里。
那片玉米地,已经被开发商承包了,盖起了一排排漂亮的小洋楼。
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痕迹了。
但我每次站在那里,还是能清晰地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
记得那个穿着白布鞋、满脸通红的姑娘。
记得她问我:“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我会转过头,看着身边已经成为我妻子的林响。
她会对我笑,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儿。
我会把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说:“是,是我说的。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娶你。”
我知道,我们错过了十年。
但这十年,也让我们更懂得珍惜。
它让我们明白,有些爱,是刻在骨子里的,是时间冲不淡,距离隔不断的。
它就像一粒种子,埋在心里,只要有一点阳光和雨露,就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我很庆幸,我回来了。
我很庆幸,我还来得及。
我很庆幸,我终于,得偿所愿。
有一次,我跟林响回她娘家吃饭。
她妈妈拉着我的手,跟我说起了以前的事。
她说,林响这孩子,从小就犟。
当年从玉米地跑回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了一整天,谁劝都不听。
后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拼了命地学习。
她说,她当时就猜到,这事儿,肯定跟我有关系。
她还说,林响去北京上大学,每年放假回来,都会偷偷跑到我们家门口,站很久。
就那么站着,也不进去,也不说话。
她说,她知道,林响心里,一直没放下我。
我听着岳母的话,心里又酸又胀。
我转过头,看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林响。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柔的光晕。
我突然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到这样一个姑娘,如此深沉的爱。
我走进厨房,从后面抱住她。
“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我把脸埋在她的秀发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是觉得,娶到你,真好。”
她笑了,用手肘轻轻地碰了我一下。
“肉麻。”
嘴上这么说,她却把自己的手,和我的手,紧紧地扣在了一起。
我们的书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
但足够我们生活。
我喜欢这种慢悠悠的、与世无争的日子。
每天看着学生们进进出出,看着他们为了一道题争得面红耳赤,看着他们捧着自己喜欢的书,如痴如醉。
我好像看到了当年的我们。
林响有时候下课了,会来店里帮我。
她会给学生们推荐一些好书,会耐心地解答他们的问题。
学生们都很喜欢她,叫她“林老师”。
他们不知道,这位温柔美丽的林老师,曾经也是一个会因为一句话,就伤心哭泣的小姑娘。
有一天,店里来了两个高一的小情侣。
男生想给女生买一本书,但又不好意思说。
两个人扭捏了半天。
我看着他们,笑了。
我走过去,对那个男生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别像我当年一样,当个懦夫。”
男生愣了一下,然后脸红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女生,终于鼓起勇气,说:“我……我喜欢你。”
女生也脸红了,低着头,小声地“嗯”了一声。
我看着他们,心里很感慨。
年轻,真好。
可以那么直接,那么勇敢。
不像我们那个年代,连一句“喜欢”,都要藏在心里,反复掂量。
林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又在感慨什么呢?”
“感慨我们都老了。”
“不老,”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星星,“在我们最好的时候,我们相遇了。在我们最成熟的时候,我们相爱了。这不就是最好的安排吗?”
是啊。
这是最好的安排。
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所有的错过,都是为了最后的重逢。
现在,我们的孩子也已经上小学了。
是个很调皮的男孩子,长得像我,性格像他妈,又犟又倔。
他很喜欢听我们讲过去的故事。
他总是缠着我问:“爸爸,你当年为什么不承认你喜欢妈妈?”
我每次都会摸着他的头,笑着说:“因为爸爸当年,是个傻瓜。”
然后,林响就会走过来,捏捏我的脸,说:“你现在也是。”
我们一家三口,就会笑作一团。
阳光透过书店的玻璃窗,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常常在想,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
有些人,像烟花,绚烂一时,转瞬即逝。
有些人,像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美好的愿望。
而有些人,像恒星,永远在那里,照亮你前行的路。
林响,就是我的恒星。
她是我年少时,最美的梦。
也是我余生里,最暖的光。
我知道,这个故事,很平淡,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
但这就是我的生活,真实而温暖。
我把它写下来,是想告诉所有的人:
如果你心里有一个人,一定要勇敢地告诉TA。
不要因为所谓的自尊,所谓的胆怯,而错过。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
错过了,可能就是一辈子。
不要等到白发苍苍的时候,才去后悔,才去叹息。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所以,去爱吧。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燥。
趁你还年轻,趁TA还在。
不要给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
不要让你的人生,充满“可惜”。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勇敢地去爱,去被爱。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得偿所愿。
就像我和林响一样。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相信,会一直,一直,幸福下去。
直到时间的尽头。
直到,我们都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和老太太。
我还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那片已经变成高楼大厦的地方。
我会指着那里,告诉我们的孙子孙女:
“看,这里,就是爷爷当年,差点把你们奶奶弄丢的地方。”
然后,在他们好奇的目光中,我会把这个故事,再讲一遍。
一遍又一遍。
永不厌倦。
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独一无二的,爱情。
是啊,爱情。
这个词,年轻的时候,我觉得很矫情,很遥远。
现在,我觉得,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它能让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变得勇敢。
它能让一个骄傲的姑娘,学会等待。
它能跨越千山万水,能抵御岁月漫长。
它能把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变成“我们”。
“我们”。
多好的一个词。
我看着身边正在灯下备课的林响,她的侧脸,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那么安详,那么美丽。
我走过去,从后面轻轻地环住她的腰。
她没有回头,只是把头,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备完课了?”我问。
“快了。”
“累不累?”
“不累。”
我们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抱着。
窗外,月光如水。
室内,岁月静好。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诗: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想,这大概就是,幸福最真实的模样吧。
我的人生,因为遇见她,而变得完整。
我的世界,因为拥有她,而变得明亮。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我还是会选择,在那个夏天的午后,去河里摸鱼。
还是会选择,走那条路,路过那片玉米地。
因为我知道,路的尽头,有一个穿着白布鞋的姑娘,在等我。
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她跑掉。
我会走上前,牵起她的手,告诉她:
“是,是我说的。我到处跟人说,我要娶你。因为,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然后,我会看到她,对我笑。
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要灿烂。
真好。
人生,能有这样一次重来的机会,真好。
虽然,这只是我的想象。
但现实,也并不赖。
至少,我没有永远地失去她。
我们只是,绕了一个大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彼此的身边。
这就够了。
真的,够了。
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们会一起,慢慢地,走下去。
手牵着手,一步一步,走到地老天荒。
我相信,会的。
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