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女同学把我拦在玉米地里,羞着脸问:听说你到处说要娶我?

发布时间:2025-11-11 07:06  浏览量:1

那年夏天,太阳跟个懒汉似的,挂在天上,一动不动,把整个村子烤得像个快熟的地瓜。

空气里都是玉米拔节生长的味道,甜丝丝的,混着泥土的腥气,还有远处猪圈里飘来的、若有若无的骚臭。

我刚从河里摸了鱼回来,光着膀子,裤腿卷到膝盖,浑身晒得黢黑,只有牙是白的。

就在村口那片最高的玉米地旁边,林响把我拦住了。

她是我们班最俊的姑娘,白净得像块豆腐,眼睛跟泉水洗过一样,亮晶晶的。

那时候的姑娘,见着半大小子都躲着走,她倒好,直愣愣地站在路中间,像一棵突然从地里长出来的向日葵。

玉米秆子比她还高,把毒辣的太阳切成一条一条的光斑,打在她脸上,一明一暗。

她的脸红得像熟透的西红柿,一直红到耳根子,连脖子都泛着粉。

她手里紧紧攥着衣角,指节都发白了。

我站住脚,心里“咯噔”一下,以为是我偷她家地里西瓜的事儿被发现了。

我下意识地把背在身后的破鱼篓往旁边藏了藏,里面两条小鲫鱼还在不老实地蹦跶。

“你……”

她开口了,声音细得跟蚊子叫一样,风一吹就散了。

“啥?”我梗着脖子,装作没听清,脚底下的土被晒得滚烫,烫得我直踮脚。

她深吸一口气,像是下了天大的决心,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那是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

“我问你……”她声音大了一点,但还是抖得厉害,“听说……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我的脑袋“嗡”的一声,炸了。

比夏天正午的知了叫得还响。

这事儿是真的。

前几天,跟二狗他们几个在河边吹牛,不知道怎么就说到了以后娶媳妇儿的事。

他们笑我穷得叮当响,连个新书包都买不起,谁家姑娘会跟了我。

我那时候年轻,脸皮薄,自尊心又强得像头犟驴。

一急眼,就把心里藏得最深的话给吼了出来。

我说,我以后要考大学,要挣大钱,我要娶林响。

我当时吼得震天响,把河里的蛤蟆都吓得不敢叫了。

我以为这事儿,就像扔进河里的一块石头,扑通一声,就没了。

哪知道,村子就这么大,话长了腿,跑得比人都快。

现在,正主就站在我面前,用一双能看穿人心的眼睛,等着我的答案。

我慌了,彻底慌了。

我能怎么说?

我能说,是啊,我就是这么想的,我做梦都想娶你?

不行。

我看着自己光着的、沾满泥巴的脚丫子,再看看她那双干净的布鞋。

我闻到自己身上混合着汗臭和鱼腥味的“男人味”,再看看她,风吹过来,好像都带着一股淡淡的皂角香。

我们之间,隔着一条河。

河的名字,叫贫穷。

我那点可怜的、一戳就破的自尊心,像个被吹胀了的气球,在那个瞬间,被她一句话给扎爆了。

我不能承认。

承认了,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底裤也脱下来,任人嘲笑。

我听到自己用一种干巴巴的、连我自己都觉得陌生的声音说:“谁……谁说的?瞎说八道!”

为了显得更有底气,我甚至还扯着嗓子喊了一声。

“谁愿意娶你?跟个白面馒头似的,风一吹就倒了!”

话说出口,我就后悔了。

我看到她的肩膀猛地一颤,像被冷水浇了一样。

她慢慢抬起头,眼睛里那点亮晶晶的光,像是被风吹灭的蜡烛,一点一点地,暗了下去。

那双眼睛里,有惊讶,有委屈,有不敢相信,最后,只剩下了一片空洞的灰。

她什么也没说。

就那么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像一把钝刀子,慢慢地、慢慢地在我心上割。

然后,她转身,拨开挡路的玉米秆子,头也不回地跑了。

玉米叶子划过她的胳膊,发出“沙沙”的响声,像是在替她哭。

我站在原地,像个傻子。

太阳还是那么毒,知了还是那么吵,空气里的玉米甜香,闻起来却那么苦。

我手里的鱼篓子,“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那两条小鲫鱼,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我突然觉得,我跟它们一样,被人扔在了滚烫的岸上,除了张着嘴巴徒劳地呼吸,什么也做不了。

从那天起,林响再也没跟我说过一句话。

在学校里,我们像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上课的时候,我能感觉到她的视线,但只要我一回头,她就会立刻把目光移开,假装在看窗外的麻雀。

她的座位就在我斜前方,我能看到她乌黑的马尾辫,随着她写字的动作,轻轻地晃动。

有时候,阳光正好,会给她的头发镶上一圈金边。

我常常看着那圈金边发呆,一看就是一整节课。

老师在黑板上写的什么,我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脑子里,全是那天她在玉米地里的样子。

她脸上的红晕,她眼里的光,还有她转身时,那决绝的、像被折断了翅膀的蝴蝶一样的背影。

我无数次地想,如果那天,我换一种回答,会怎么样?

如果我说:“是,是我说的。我就是想娶你。”

她会是什么反应?

是会羞得跑掉,还是会……会对我笑一下?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亲手把那扇可能通往春天的门,给关上了。

还用一把叫“自尊”的锁,死死地锁上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

夏天变成了秋天,玉米地黄了,收割了,又变成了光秃秃的土地。

冬天来了,下了好大的雪,整个村子都白了。

我和林响之间,也像隔着这片茫茫的白雪,再也看不清彼此。

初中毕业,我们考上了同一所高中,在县城。

我们依然是同学,但已经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高中的生活很苦,天不亮就要起床,深夜才能睡觉。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扑在了学习上。

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唯一的出路。

我必须考上大学,离开这个让我骄傲又让我自卑的小村庄。

只有这样,我才能把那把叫“自尊”的锁,砸得粉碎。

我很少回家,只有过年的时候才回去。

村子还是老样子,只是人越来越少,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

偶尔,我会碰到林响的妈妈。

她会拉着我说:“小远啊,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多吃点,看你瘦的。”

我每次都只是“嗯嗯”地应着。

我不敢问她,林响怎么样了。

我怕从她嘴里听到任何关于林响的消息。

无论是好是坏,都会像针一样,扎在我心里。

高考那年,我考得很好,上了一所南方的名牌大学。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爸喝多了,抱着我,哭得像个孩子。

他说:“我儿子有出息了,我们老张家祖坟冒青烟了。”

我也哭了。

我知道,我终于可以离开这里了。

我以为,离开了,就能把过去的一切都埋葬。

包括那片玉米地,和那个穿着白布鞋的姑娘。

我去大学报到的前一天,我们高中同学搞了个散伙饭。

在县城唯一一家像样的饭店里。

林响也来了。

她瘦了,也更高了,头发烫成了时髦的卷发,穿着一条漂亮的连衣裙。

她不再是那个扎着马尾辫的乡村姑娘了。

她变得很耀眼,像城里的姑娘一样。

饭桌上很热闹,大家都在说着未来的打算,说着对大学的憧憬。

我喝了很多酒。

借着酒劲,我终于敢正眼看她。

她就坐在我对面,安安静静地,很少说话,只是微笑着听别人说。

有人问她考到哪里去了。

她说,北京,一所师范大学。

大家都在恭喜她。

我也想说句“恭喜”,但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那顿饭快结束的时候,班长提议,每个人说一句最想说的话,算是对高中时代的告别。

轮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喝得有点晕了。

我站起来,看着林响,一字一句地说:“祝大家,前程似锦。”

我的目光,自始至终,都落在她身上。

她也看着我,眼神很复杂,我看不懂。

然后,轮到她。

她也站了起来,端起面前的饮料,对着所有人,也好像是对着我说:“我祝……祝大家,都能得偿所愿。”

“得偿所愿”。

这四个字,像四颗钉子,钉进了我的心里。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我又回到了那片玉米地。

林响就站在我对面,还是当年的样子,脸红红的,眼睛亮亮的。

她问我:“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梦里的我,没有犹豫,没有退缩。

我走上前,拉住她的手,大声说:“是!我说的!林响,我喜欢你!”

然后,我看见她笑了。

笑得像春天里最美的花。

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坐上去往南方的火车,窗外的景色飞速倒退。

我对自己说,张远,过去了,一切都过去了。

你会有新的生活,新的开始。

大学四年,我过得很充实,也很孤独。

我拼命地学习,拿奖学金,做兼职。

我很少跟家里联系,因为长途电话费很贵。

我也没有谈恋爱。

不是没有姑娘对我表示过好感,但我都拒绝了。

我心里,好像住着一个影子。

那个影子,有乌黑的马尾辫,有亮晶晶的眼睛,穿着一双洗得发白的布鞋。

我忘不了她。

我越是想忘,她的样子就越清晰。

我常常在深夜里想,她现在在北京,过得怎么样?

她是不是也谈恋爱了?

她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的人?

是不是很高,很帅,很有钱?

是不是能给她买很多漂亮的衣服和裙子?

一想到这些,我的心就像被虫子啃一样,又疼又痒。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那座南方城市。

我进了一家很好的公司,从最底层的职员做起。

我比任何人都努力,加班是家常便饭,通宵也是常有的事。

我像一头上了发条的驴,不知疲倦地往前冲。

我只有一个念头:挣钱。

挣很多很多的钱。

我要让所有人都看得起我。

我要把当年失去的自尊,一点一点地,都挣回来。

几年后,我升职了,加薪了,成了部门主管。

我买了房,买了车。

我成了别人口中的“成功人士”。

我穿上了名牌西装,戴上了昂贵的手表。

我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光着脚丫子在河里摸鱼的穷小子了。

可是,我并不快乐。

每当夜深人静,我一个人开着车行驶在城市的立交桥上,看着窗外流光溢彩的霓虹,我都会感到一种巨大的空虚。

我好像什么都有了,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我挣了很多钱,却不知道该给谁花。

我买了大房子,却只有我一个人住。

我常常会想起我的家乡,想起那片玉米地。

我想,如果当年,我勇敢一点,是不是现在的一切,都会不一样?

是不是我的副驾驶座上,会坐着一个爱笑的姑娘?

是不是我的大房子里,会有饭菜的香气和孩子的吵闹声?

我开始频繁地回家。

我爸妈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从前。

我给他们在县城买了套房子,让他们搬离了那个小山村。

每次回家,我都会开车回村里看看。

村子变得更破败了,很多老房子都塌了。

那片曾经长满玉米的地,也荒了,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

我每次都会在那片地头站很久。

风吹过杂草,发出“沙沙”的响声。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听到当年玉米叶子划过她胳膊的声音。

我从我妈那里,断断续续地听到一些关于林响的消息。

她说,林响大学毕业后,回到了县城,在我们的母校当了一名高中老师。

她说,林响还没结婚,眼光高,谁也看不上。

她说,林响的爸妈都快愁死了,到处托人给她介绍对象。

我每次听着,心里都五味杂陈。

我不知道,她不结婚,是不是……是不是因为我。

这个念头,像一棵小小的火苗,在我心里燃起,又很快被我掐灭。

我有什么资格这么想?

当年,是我亲手推开了她。

是我用最伤人的话,伤害了她。

她不恨我,就不错了。

有一年春节,我回家过年。

县城很小,同学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

在一个同学的婚宴上,我见到了林响。

她就坐在我邻桌。

十年了。

我们已经十年没见了。

她变了,又好像没变。

她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头发盘了起来,显得很知性,很温柔。

她脸上化了淡妆,但眉眼之间,还是我记忆中的样子。

她看到我的时候,愣了一下。

然后,对我礼貌性地笑了笑,点了点头。

我也对她笑了笑。

那一刻,我感觉我们之间,隔着千山万水。

整场婚宴,我如坐针毡。

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偶尔会落在我身上。

我也在偷偷地看她。

我看到她跟身边的同学谈笑风生,看到她举杯祝福新人。

她看起来,过得很好。

我心里,有失落,也有……一丝欣慰。

婚宴结束后,大家各自散去。

我喝了点酒,没开车,准备走回家。

刚走出酒店门口,就听到身后有人叫我。

“张远。”

是她的声音。

还是那么好听,只是比记忆中多了一丝成熟的韵味。

我转过身。

她就站在我身后,离我只有几步远。

晚上的风有点凉,吹起她风衣的衣角。

“好久不见。”她说。

“是啊,好久不见。”我感觉自己的声音有点发紧。

我们之间,陷入了沉默。

只有街上的车流声,和远处传来的鞭炮声。

“你……过得好吗?”她先开了口。

“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

又是沉默。

这种感觉,太难受了。

我们曾经是那么熟悉,现在却连一句多余的话都找不到。

“我送你回家吧。”我终于鼓起勇气说。

“不用了,我家不远,走几步就到了。”她摇了摇头。

“我……我陪你走走吧。”我说。

她没有拒绝。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走在县城冷清的街道上。

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有很多话想问她。

我想问她,这些年,你有没有想起过我?

我想问她,你为什么不结婚?

我想问她,当年在玉米地,你……你是不是也喜欢我?

但我一句也问不出口。

我怕答案,是我无法承受的。

“听说你在南方发展得很好。”她突然说。

“还行吧,就是瞎忙。”我谦虚了一句。

“我经常听我妈提起你,说你很有出息,是咱们村飞出去的金凤凰。”

我苦笑了一下,“什么金凤凰,就是个打工的。”

“你别这么说,我们都为你骄傲。”

她的话,让我心里一暖。

我们走到一个十字路口,她停下了脚步。

“我到了,就住前面那个小区。”她指了指不远处的一栋居民楼。

“哦,好。”我点了点头。

“那我……上去了?”

“嗯。”

她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了下来。

她回过头,看着我,路灯的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神,很亮。

“张远,”她叫我的名字,“当年……谢谢你。”

我愣住了。

“谢我什么?”

“谢谢你当年那么说。”她笑了笑,那笑容里,带着一丝我看不懂的苦涩,“如果不是你,我可能就不会那么努力地读书,不会拼了命地想考出去。”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狠狠地揪了一下。

原来,我当年那句伤人的话,成了她前进的动力。

这算什么?

我该感到庆幸,还是该感到悲哀?

“你……恨我吗?”我终于问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踞了十年的问题。

她摇了摇头。

“不恨。”

“一开始是恨的。”她看着远方,像是在回忆,“我觉得你是个骗子,是个混蛋。我当时就想,我一定要过得比你好,一定要让你后悔。”

“后来长大了,就不恨了。”

“我只是……觉得很可惜。”

可惜。

是啊,太可惜了。

我们错过了。

就因为我那可笑的自尊心。

“林响,”我看着她,感觉自己的眼睛有点热,“对不起。”

这句“对不起”,我欠了她十年。

她笑了,眼圈却红了。

“都过去了。”

“张远,你……结婚了吗?”她问。

我摇了摇头。

“为什么?”

我看着她,没有说话。

答案,不就在眼前吗?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眼神闪烁了一下,低下头。

“不早了,我上去了。你也早点回去吧,外面冷。”

她说完,转身就走,这一次,没有再回头。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单元楼的门洞里。

我站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直到身体都冻僵了。

那天晚上,我又失眠了。

我想了很多。

我想,我们之间,是不是还有可能?

她没有结婚,我也没有结婚。

我们都还单身。

我是不是应该勇敢一次?

把当年没说出口的话,都告诉她?

第二天,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要留在县城。

我给公司打了电话,递交了辞职报告。

我的老板很惊讶,他想挽留我,给我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薪水。

我都拒绝了。

我说,我想回家了。

我爸妈知道我的决定后,一开始是反对的。

他们觉得我疯了,放着南方那么好的工作不要,要回到这个小县城。

我跟他们说,我累了,我想歇歇。

我用我这些年攒下的钱,在县城开了一家小小的书店。

书店的位置,就在林响教书的那所高中的对面。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也许,我只是想离她近一点。

也许,我只是想,能有机会,再多看她几眼。

书店开张那天,很冷清,没什么人。

我一个人坐在店里,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学生,心里很平静。

下午的时候,书店的门被推开了。

风铃发出一串清脆的响声。

我抬起头,看到了林响。

她穿着一件羽绒服,围着一条红色的围巾,手里还捧着一杯热气腾腾的奶茶。

“我听学生说,这里新开了一家书店,就过来看看。”她笑着说。

“随便看。”我也笑了。

她在书店里慢慢地逛着,手指划过一排排的书脊。

“你为什么……要回来?”她状似无意地问。

“外面待久了,想家了。”我找了个借口。

“哦。”

她走到一个书架前,停了下来。

那上面,放着一本泰戈尔的《飞鸟集》。

我记得,上高中的时候,她最喜欢读这本书。

她拿起那本书,翻开。

里面掉出来一张书签。

那是我当年,用枫叶做的书签。

上面,用钢笔写着一行小字:赠给林响。

她拿着那张书签,愣住了。

她抬起头,看着我,眼睛里,有水光在闪动。

“这本书……你一直留着?”

我点了点头。

“我当年……我当年以为你把它扔了。”

高中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把这本书和书签,偷偷放在了她的课桌里。

但是第二天,我看到这本书,出现在了教室后面的垃圾桶里。

我当时心都碎了。

我以为,她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她有多讨厌我。

“我没有扔。”她说,声音有点哽咽,“是……是我同桌,她以为是别人送给她的,就……就给扔了。我后来又偷偷捡回来了。”

她一直把这本书,带在身边。

从县城到北京,又从北京回到县城。

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了。

我走过去,从她身后,轻轻地抱住了她。

她的身体,僵了一下。

然后,慢慢地,放松了下来。

“林响,”我把头埋在她的颈窝里,闻着她头发上熟悉的洗发水香味,“对不起,我来晚了。”

她没有说话,只是把手,覆在了我环在她腰间的手上。

我能感觉到,有温热的液体,滴在了我的手背上。

那天,我们在书店里,聊了很久很久。

我们聊起了过去,聊起了这些年各自的经历。

我才知道,她当年去北京,有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躲我。

她怕见到我,会想起那些伤心事。

她也谈过恋爱,但最后都无疾而终。

她说,她心里,总有一个坎,过不去。

那个坎,就是我。

她说,她常常会想,如果当年,在玉米地里,我们没有错过,现在会是什么样子。

“林响,”我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现在,还来得及吗?”

她看着我,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往下掉。

她没有回答我,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我笑了。

我也哭了。

我们就像两个傻子一样,又哭又笑。

窗外,不知道什么时候,下起了雪。

雪花纷纷扬扬,把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白色。

我知道,这一次,春天,真的来了。

后来,我跟林响结婚了。

婚礼就在我们村里办的,很热闹。

二狗他们都来了,他们拉着我,灌了我很多酒。

他们说,张远,你小子,可以啊,真把林响给娶回家了。

我喝得醉醺醺的,抱着林响,傻笑。

我说,是啊,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娶她。

婚后,我们就生活在县城。

她继续当她的老师,我守着我的小书店。

日子过得很平淡,也很幸福。

我们会一起买菜,一起做饭。

她做的饭,很好吃。

她说,她专门去学的,因为她说,我太瘦了,要给我补补。

我们会在晚饭后,一起去散步。

我们会手牵着手,走过我们曾经走过的每一条街道。

有时候,我们会开车回村里。

那片玉米地,已经被开发商承包了,盖起了一排排漂亮的小洋楼。

再也找不到当年的痕迹了。

但我每次站在那里,还是能清晰地记得,那个夏天的午后。

记得那个穿着白布鞋、满脸通红的姑娘。

记得她问我:“听说你到处跟人说,长大了要娶我?”

我会转过头,看着身边已经成为我妻子的林响。

她会对我笑,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儿。

我会把她搂进怀里,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说:“是,是我说的。我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想娶你。”

我知道,我们错过了十年。

但这十年,也让我们更懂得珍惜。

它让我们明白,有些爱,是刻在骨子里的,是时间冲不淡,距离隔不断的。

它就像一粒种子,埋在心里,只要有一点阳光和雨露,就会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

我很庆幸,我回来了。

我很庆幸,我还来得及。

我很庆幸,我终于,得偿所愿。

有一次,我跟林响回她娘家吃饭。

她妈妈拉着我的手,跟我说起了以前的事。

她说,林响这孩子,从小就犟。

当年从玉米地跑回家,就把自己关在屋里,哭了一整天,谁劝都不听。

后来,就跟变了个人似的,拼了命地学习。

她说,她当时就猜到,这事儿,肯定跟我有关系。

她还说,林响去北京上大学,每年放假回来,都会偷偷跑到我们家门口,站很久。

就那么站着,也不进去,也不说话。

她说,她知道,林响心里,一直没放下我。

我听着岳母的话,心里又酸又胀。

我转过头,看着正在厨房里忙碌的林响。

夕阳的余晖,透过窗户,洒在她身上,给她镀上了一层温柔的光晕。

我突然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何德何能,能得到这样一个姑娘,如此深沉的爱。

我走进厨房,从后面抱住她。

“怎么了?”她问。

“没什么,”我把脸埋在她的秀发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就是觉得,娶到你,真好。”

她笑了,用手肘轻轻地碰了我一下。

“肉麻。”

嘴上这么说,她却把自己的手,和我的手,紧紧地扣在了一起。

我们的书店,生意一直不温不火。

但足够我们生活。

我喜欢这种慢悠悠的、与世无争的日子。

每天看着学生们进进出出,看着他们为了一道题争得面红耳赤,看着他们捧着自己喜欢的书,如痴如醉。

我好像看到了当年的我们。

林响有时候下课了,会来店里帮我。

她会给学生们推荐一些好书,会耐心地解答他们的问题。

学生们都很喜欢她,叫她“林老师”。

他们不知道,这位温柔美丽的林老师,曾经也是一个会因为一句话,就伤心哭泣的小姑娘。

有一天,店里来了两个高一的小情侣。

男生想给女生买一本书,但又不好意思说。

两个人扭捏了半天。

我看着他们,笑了。

我走过去,对那个男生说:“喜欢她,就告诉她。别像我当年一样,当个懦夫。”

男生愣了一下,然后脸红了。

他看了看身边的女生,终于鼓起勇气,说:“我……我喜欢你。”

女生也脸红了,低着头,小声地“嗯”了一声。

我看着他们,心里很感慨。

年轻,真好。

可以那么直接,那么勇敢。

不像我们那个年代,连一句“喜欢”,都要藏在心里,反复掂量。

林响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

“又在感慨什么呢?”

“感慨我们都老了。”

“不老,”她看着我,眼睛里有星星,“在我们最好的时候,我们相遇了。在我们最成熟的时候,我们相爱了。这不就是最好的安排吗?”

是啊。

这是最好的安排。

所有的等待,都是值得的。

所有的错过,都是为了最后的重逢。

现在,我们的孩子也已经上小学了。

是个很调皮的男孩子,长得像我,性格像他妈,又犟又倔。

他很喜欢听我们讲过去的故事。

他总是缠着我问:“爸爸,你当年为什么不承认你喜欢妈妈?”

我每次都会摸着他的头,笑着说:“因为爸爸当年,是个傻瓜。”

然后,林响就会走过来,捏捏我的脸,说:“你现在也是。”

我们一家三口,就会笑作一团。

阳光透过书店的玻璃窗,洒在我们身上,暖洋洋的。

我常常在想,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人。

有些人,像烟花,绚烂一时,转瞬即逝。

有些人,像流星,划过天际,留下美好的愿望。

而有些人,像恒星,永远在那里,照亮你前行的路。

林响,就是我的恒星。

她是我年少时,最美的梦。

也是我余生里,最暖的光。

我知道,这个故事,很平淡,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情节。

但这就是我的生活,真实而温暖。

我把它写下来,是想告诉所有的人:

如果你心里有一个人,一定要勇敢地告诉TA。

不要因为所谓的自尊,所谓的胆怯,而错过。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

错过了,可能就是一辈子。

不要等到白发苍苍的时候,才去后悔,才去叹息。

就像那首歌里唱的:

“有些事,现在不做,一辈子都不会做了。”

“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再。”

所以,去爱吧。

趁阳光正好,趁微风不燥。

趁你还年轻,趁TA还在。

不要给自己的青春,留下遗憾。

不要让你的人生,充满“可惜”。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勇敢地去爱,去被爱。

愿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得偿所愿。

就像我和林响一样。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我相信,会一直,一直,幸福下去。

直到时间的尽头。

直到,我们都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和老太太。

我还会拉着她的手,带她去那片已经变成高楼大厦的地方。

我会指着那里,告诉我们的孙子孙女:

“看,这里,就是爷爷当年,差点把你们奶奶弄丢的地方。”

然后,在他们好奇的目光中,我会把这个故事,再讲一遍。

一遍又一遍。

永不厌倦。

因为,这是属于我们的,独一无二的,爱情。

是啊,爱情。

这个词,年轻的时候,我觉得很矫情,很遥远。

现在,我觉得,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它能让一个自卑的穷小子,变得勇敢。

它能让一个骄傲的姑娘,学会等待。

它能跨越千山万水,能抵御岁月漫长。

它能把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变成“我们”。

“我们”。

多好的一个词。

我看着身边正在灯下备课的林响,她的侧脸,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那么安详,那么美丽。

我走过去,从后面轻轻地环住她的腰。

她没有回头,只是把头,轻轻地靠在了我的肩膀上。

“备完课了?”我问。

“快了。”

“累不累?”

“不累。”

我们没有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抱着。

窗外,月光如水。

室内,岁月静好。

我突然想起了一句诗: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想,这大概就是,幸福最真实的模样吧。

我的人生,因为遇见她,而变得完整。

我的世界,因为拥有她,而变得明亮。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

我还是会选择,在那个夏天的午后,去河里摸鱼。

还是会选择,走那条路,路过那片玉米地。

因为我知道,路的尽头,有一个穿着白布鞋的姑娘,在等我。

这一次,我不会再让她跑掉。

我会走上前,牵起她的手,告诉她:

“是,是我说的。我到处跟人说,我要娶你。因为,我喜欢你,很久很久了。”

然后,我会看到她,对我笑。

笑得,比天上的太阳,还要灿烂。

真好。

人生,能有这样一次重来的机会,真好。

虽然,这只是我的想象。

但现实,也并不赖。

至少,我没有永远地失去她。

我们只是,绕了一个大圈,最后,还是回到了彼此的身边。

这就够了。

真的,够了。

未来的路,还很长。

我们会一起,慢慢地,走下去。

手牵着手,一步一步,走到地老天荒。

我相信,会的。

一定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