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妻子鞋内放定位器,听到亲密声情绪崩溃!持刀捅死情夫!判了
发布时间:2026-01-10 20:36 浏览量:1
1月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二审刑事裁定书。
据裁定书披露,“90后”陆某业在得知其妻子黄某丽与被害人庄某丁有男女关系之后,产生要教训庄某丁的想法。2024年5月,陆某业购买了一把剔骨刀。
2024年6月16日12时30分许,陆某业通过其放置在黄某丽鞋内的定位器得知黄某丽跟庄某丁在一起,便将剔骨刀放到其电动车后尾箱内。当日下午6时许,陆某业骑电动车,根据定位来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景隆科技园南侧巡河路附近,看到黄某丽和庄某丁正手牵手在散步。
陆某业从电动车的后尾箱里拿出剔骨刀,冲上去对着被害人庄某丁后背捅了一刀,将刀抽出后,正好庄某丁转过身来,陆某业又往庄某丁身上捅了一刀,庄某丁倒地,陆某业打电话报警,称有名男子“睡了”其妻子,其持刀捅了该男子两刀,并称有人受伤,需叫120。陆某业在现场等待,当日19时45分许,民警传唤其调查。
经鉴定,死者庄某丁系锐器作用于胸腹部,致左肺、胸主动脉、胃、右肾、横结肠破裂,大出血死亡。
以上事实,有书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证实。
据裁定书披露,黄某丽(陆某业的妻子)的证言称:2021年9月我联系庄某丁想应聘入职到他公司上班。见面第一次,庄某丁就跟我说他喜欢我。后来,他经常发微信叫我出去玩,之后成了男女朋友关系,有出去开房发生性关系。2022年2月,庄某丁跟他老婆韦某芳在宝安区沙井街道开了一家贸易公司,他请我去兼职担任财务。庄某丁跟韦某芳明确说过他喜欢我,说要跟我在一起。2024年4月17日晚上,我和庄某丁出去见面,我翻看自己的包,发现了我老公陆某业放的监听器。当天晚上回到家里,陆某业主动找我,他当时发火了,说他在我包里装了监听器,听到我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了。陆某业问我出轨对象是谁,我说是庄某丁。陆某业让我发信息跟庄某丁断绝关系,继续跟他一起过日子,我按他说的做了。但是庄某丁态度很坚决,还说即使鱼死网破也要跟我在一起,还会牵扯到我的孩子。我跟庄某丁还是有感情的,继续和往常一样,每周日都会出去见面。2024年6月16日10时许,庄某丁开车到我家楼下接我,中午12时许我和庄某丁在某店房间发生性关系。下午18时30分许,我和庄某丁一起离开酒店,到松岗江边创业二路附近的河边散步。我和庄某丁牵着手在河边走了几百米,突然一个男子快速出现在我们面前,什么都没说,拿出一把刀捅庄某丁胸口。庄某丁捂着胸口,走了几步就侧着身体倒在地上。我立刻打120急救电话。捅完之后,这个男子说“我已经说过了,叫你停止了,不要发生这种关系了,我接受不了”,我当时就意识到这个男子是陆某业。陆某业打110报警称自己捅伤人了,我和陆某业站在原地等警察和救护车过来。没过多久,警察和救护车过来,医生说人已经死亡了。
陆某业供述和辩解称,因怀疑老婆黄某丽与其他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而用定位器监听,通过定位器的声控防盗功能听到其老婆和被害人做爱的声音。其情绪很崩溃,想着如果那个男的继续勾引、诱惑其老婆,就要教训他,于是其就在网上买了一把剔骨刀。案发当天通过定位器又听到其老婆和那个男人做爱的声音,其带上剔骨刀根据定位器的指引下发现了其老婆和被害人。
其冲过去朝被害人捅了两刀,后其报警并在现场等待,看到110警车和120急救车到了现场隔壁的工业园,其怕他们找不到,就骑上电动车去把他们带到现场。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陆某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陆某业捅刺被害人后打电话报警,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对本案的引发负有明显责任,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以陆某业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陆某业提出上诉。
对于陆某业方的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指出,第一,陆某业使用杀伤力大的剔骨刀连续捅刺被害人背部、胸部两刀,伤害被害人的故意明显。第二,被害人对于引发本案负有明显责任以及陆某业犯罪后自首、认罪认罚属实,原判已予认定并已对陆某业从轻处罚,二审再以此为由要求从轻据理不足。第三,陆某业及其家属虽有赔偿意愿,但被害人家属拒绝接受,故不能据此对陆某业酌情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上诉人陆某业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经查均据理不足,不予采纳。故驳回陆某业上诉,维持原判。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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