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土地搞建设,福建晋江市这家鞋材公司代价惨重:罚款6700元,建筑全没收,地也得退回去

发布时间:2026-03-20 09:57  浏览量:1

晋江侨星鞋材有限公司这回栽了。因为违法占地,这家公司不仅吃了罚单,新建的建筑被直接没收,占用的土地也得老老实实退还。

根据福建省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晋自然资监(2026)6号),晋江侨星鞋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156264897N,法定代表人陈玲玲)的违法事实已经查实。

在未经合法审批的情况下占地搞建设,等来的不是既成事实的侥幸,而是毫不留情的处罚:

占用的土地必须退还;

二,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全部没收;

三,还得缴纳6700元罚款。

6700元的罚款数额看起来不大,但结合“退还土地+没收建筑”的处置,代价堪称惨重——这意味着违法建设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一夜之间血本无归。

处罚依据明明白白: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法律条款摆在那儿,谁碰谁疼。

这次的处罚决定有效期直接拉满到2099年12月31日,意味着这笔账会一直挂在那儿,容不得半点侥幸心理。对于其他还在打土地歪主意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记当头棒喝——土地不是想占就能占的,伸手必被捉,捉住必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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