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城里娶妻生子,我转身二嫁军官,结果一胎三宝,前夫悔哭了

发布时间:2025-05-11 07:22  浏览量:5

声明:本篇内容为虚构故事,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今晚他们应该会圆房,她就能成为他真正的妻子,小脸一红,笑着骂自己不知羞,想远了。

丑媳终要见丈夫。

她鼓起勇气准备出去。

却不想又被刘金花给拦住了,她欲言又止,说话都不利索了,“南初啊,你可千万要做好心理准备啊。”

“你男人……”

“还带回来……”

“一个女人。”

“两个孩子。”

“说……”

“是他妻子和儿子。”

最后一句话一出,南初如被泼了一盆冷水遍体生寒,他的妻子是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别的妻子。

她想。

或许是刘金花搞错了。

待走进堂屋,里面欢笑一堂。

烧了炕,热气逼人,嫌热,大家都把厚重的外套给脱了,但南初还是冷的打了一个寒颤。

四年未见。

她一眼便认出了许以安。

他是从小河村里第一个考出去的大学生,去京都读大学,如今再见,早已褪去了泥腿子样。

成了正儿八经的城里人。

他衬衣上套着一件棕色毛衣,修身的裤子衬的腿又长又直,二分发型戴了眼镜,显得整个人书生卷气,文质彬彬,很是好看。

而他身边站着的女人。

烫了一头时髦的小卷发,穿着红色的毛衣,长裤下是一双高跟皮鞋,站在那就跟外国电影明星一般很有气质。

两人站一起。

可谓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

那年轻漂亮又时髦的女人,就是他城里的妻子吧,在她对照下,她像农村三四十岁大妈。

顿时心里不是滋味。

她寄人篱下,还一无所有。

只有一腔真心也喂了狗,她拿什么和这个女人抢自己丈夫?

屋里这么多人。

都没有注意到她的到来。

那女人就像家中女主人一般,大大方方地将面前的两个小男孩推到了公婆面前。

“爸,妈,这是你的大孙子,叫许从文,这是你小孙子,叫许从武,他们是双胞胎,三岁了。”

城里小孩长得白白嫩嫩,比乡下娃子好看多了,公婆将孙子抱在怀里,笑的合不拢口。

嘴里夸赞的话是一句接一句,“儿媳妇啊,你肚子就是争气,这一下就生两个大孙子,是我们老许家的大功臣啊。”

“站着干嘛,坐啊。”

看着他们一家其乐融融的一面,南初站在那,感觉自己就是一个笑话,扯着嘴角想笑,却比哭还难看。

仿佛置身在黑暗的大海中,狂风暴雨,却不知向何处躲藏,不想难堪,正欲转身悄悄出去。

却不想婆婆喊住了她,“南初,你这个丫头怎么这么没眼力见,没看见家里来人了吗?傻站着干嘛,赶紧去烧水泡茶啊。”

这一喊。

便吸引所有人注意力。

包括许以安也看向了她,眼神淡漠仿佛不认识。

南初身影一僵,脚下如灌铅一般抬不起来,自从她来到这个家后,便一直都是她在干活,婆婆也使唤习惯了。

可如今他们已经有了新的儿媳妇,他们又以什么身份使唤她?又把她当成什么?鼻子一酸,眼尾微微泛红。

“这位是?”

见儿媳妇询问。

婆婆这才反应过来坏事。

有些事她一直没有对南初说,最开始是不知如何开口,到了后来,便想着再拖一拖。

等时机到了。

再慢慢告知此事也不迟。

拖到最后就忘了,如今两个儿媳妇见面,顿时慌了,但看着两个大孙子的份上,只能委屈南初了。

便开口给她安了一个新身份,“这是南初,远房亲戚家的孩子,爸妈都不在了,我们见她可怜,就让她寄住在家里。”

婆婆说到这的时候看向了南初,内心还是有些许愧疚,口气不由地放软了些,“这些年以安不在家,都是她在照顾我们,是个好孩子。”

说完又对南初介绍道,“南初,这是你大哥在城里娶的媳妇,和他一样是大学生,叫姜玉华。”

“她可是厂长的女儿,按规矩,你应该喊一声大嫂,他们两个能在一起还是他们老师做媒。”

“你也别在这里傻站着了,你大哥大嫂侄子回来过年,长途跋涉,此刻也应该饿了,你赶紧去做晚饭去。”

“我记得家里买了肉和面粉,正好一家团圆是值得庆祝的好日子,我们晚饭就做饺子吃。”

“对了,你大哥要喝酒,你再去跑趟你三叔家,要瓶酒来,不要掺水的假酒,要他珍藏。”

南初站在那,没动。

张嘴几次想要说什么,都被婆婆强势打断,不对,现在已经不是自己的婆婆了,应该喊一声许母。

原本不想哭,可那泪水像断线的珍珠怎么也抓不住,质问的话语也堵在喉咙,问了有什么用?

他们的双胞胎儿子都三岁了,加上十月怀胎,也就是说,两个人刚去上大学的时候就搞上了。

与其被人看笑话,还不如体面地离开这里,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下,她垂下眼帘后退一步。

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屋里还传来许母的斥责声,“南初这孩子就是被我们惯的有些小性子。”

“爱慕虚荣,看见咱们大队的大队长女儿刘金花穿皮鞋,她也想要,我没给她买。”

“这不。”

“大过年的闹脾气。”

“不管她,我们继续聊你们。”

“虽然你们已经领了结婚证,但在我们乡下,还是要办酒,大家才承认你们是夫妻。”

“不如过年前。”

“请亲朋好友来吃饭。”

南初离开许家,却一个人都没追来,内心的悲凉无处可藏,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呜咽,只能麻木地向前走着。

没有钱。

没有家。

没有家人。

看着白茫茫的前路,竟然不知何去何从,狂风呼啸而过,让她感觉到这个冬天格外冷。

冷到血肉冻成冰,冷到骨子里都有了缝隙,疼,特别疼,疼到她呼吸不过来,很想解脱。

走到河旁,止了步。

六年前,父母带回来一个女孩说是他们亲生女儿,将她赶出家门,当时除了身上穿的衣服,什么都不允许带走。

大冬天,没有钱的她,无地可去,想去找工作,厂里都不缺人,邻居见她可怜将她带回家。

谁知道醒来。

就被卖到乡下给植物人冲喜。

当时想着,家回不去了,不如留在这也是一个活路,她嫁了,摆了宴席,没有领结婚证。

谁知道新婚夜,丈夫醒了。

看到她这个新婚妻子后直骂荒唐,从未碰过她,却又没赶她走,直到他考上大学再也没回来。

再见却等来背叛。

如今城里的家人不要她了,她的户口也落在了许家,没有介绍信想离开都不行,身无分文,靠着她双腿走出农村又何去何从?

如果她死了。

许以安会不会愧疚?

包括父母、婆婆他们这些人会不会后悔自己所做的一切呢?这个念头涌上心头便一发不可收拾,犹如那罂粟迷人心智。

如果有来生,希望有人能够爱一下自己,哪怕只是一分钟,南初闭上双眼纵身一跃,坠入寒冷的冰水之中。

第2章

天都快黑了。

南初也没进屋喊他们吃饭。

许母便去了灶房瞧瞧怎么回事,却发现里面漆黑一片,见冷锅冷灶根本没有人,差点一口气没提上来。

她深呼吸了两下才缓过来,顿时气急败坏地骂了道,“这死丫头真是的,越大越不听话。”

“就是说她两句不是而已,就跑出去了,水也没有烧,饭也没有做,连灶台的火都熄了。”

看着盆里未洗完的衣服,她眼皮跳了两下,无奈叹息,“还得我这个老婆子亲自上阵,饿着自己,也不能饿着两个宝贝孙子。”

只是这个点做饺子来不及了,幸好过年,家里备了不少年货,便掏出腰间系的一大把钥匙。

她打开了锁着的橱柜,将里面藏着的面条、鸡蛋、猪油都拿了出来,这些都是好东西。

全是她特意留给儿子、城里儿媳和孙子吃的,怕南初偷吃平时都锁了,如今不在正好省了一口粮。

“妈,饭做好了吗?”许以安大步流星地走了进来,没有看见南初也没在意,“玉华和两个孩子都饿了,都等着要吃饺子。”

自从南初嫁进来后,许母当了婆婆,就没有再干过活,许久没生过火了,动作难免有些生疏。

眼睛不好,没注意脚边放的是柴火被打湿了,拿起就往灶膛一扔,结果浓烟滚滚呛的她直咳嗽。

连眼睛也被熏直流泪。

她用手背擦了一下,这才开了口,“南初这孩子闹脾气,没做,今儿我给你们煮鸡蛋面,明儿我再给你们包饺子。”

“妈,我来吧。”许以安上前帮忙。

却被母亲推开了,嘴里还是那句说不烦的老话,“不用不用,你现在可是正儿八经的大学生,以后要干大事之人,怎么可以做女人的事情。”

许母是传统封建的女人,骨子里认为做饭是女人的事,要是儿子因为帮忙做饭的事传出去不得被人笑掉大牙。

母亲倔强。

许以安也没办法。

这火终于还是生好了,许母站起身,只是弯腰久了有些不适,头也有些晕,果然年纪大了,不能像年轻的时候那么能干了。

自己儿子回来,都想着帮忙。

南初为了微不足道的小事就不做饭了,真是越想越生气,看来这些年太过于纵容,养成坏习惯。

许母拿起水缸上的水瓢,往锅里添了几勺水,见门外没人,这才小声地对着儿子抱怨起来,“以安,你说南初这丫头,我们也白养了她六年。”

“我从来没求过让她报恩,这些年还用着你寄回来的钱好吃的好喝的伺候着,她却为了一件小事生气不做饭。”

“不是自己生的,果然养不熟。”

说起南初,许以安神情变得有些恍惚,这姑娘是人贩子拐到乡下,被母亲买回来的。

很意外,她从未想过逃。

自从嫁进许家后,不哭不闹,乖巧懂事还很勤快,像保姆一样,将他们全家人都照顾的妥妥当当。

除了奢求过他和她圆房外,从未奢求过其他不属于她的东西,想着她今儿泛红的眼眶。

他眼皮一跳,不由地问了一句,“妈,你给儿子说一句实话,南初今儿为什么会闹脾气?”

她不是这样的人。

突然发问,许母心中打鼓。

所以说这话的时候底气不足,那眼睛珠子都不敢落在儿子身上,生怕他看出什么,“不是说了,这丫头想要皮鞋我没买。”

“不就是一双皮鞋,明儿去城里的时候,给她买就是。”许以安觉得这是一件小事,没必要在大过年的时候闹的这么僵。

“那怎么行!”许母不同意。

她给他算起了账,“皮鞋一双可要二十多,有这钱,买十几斤肉回来吃不香吗?一看你就是不会过日子的!”

“妈。”许以安无奈。

“今儿她闹着要皮鞋,你买!明儿她闹着要金山银山,你也买不成?”自家儿子心善,许母生怕他被人骗。

便婆口婆心的叮嘱道,“儿啊,你要记住她和我们不是一家人,给她吃给她穿,也算我们一家仁至义尽。”

“否则。”

“升米恩,斗米仇。”

许以安点了点头,“妈,我知道了。”

他觉得母亲说的有道理,他们一家养了南初六年,她为了一件小事连饭都不做,确实让人有些心寒。

儿媳妇和孙子第一次回家过年,许母自然得好生招待,便给家里每个人煮了鸡蛋面,又煎了一个荷包蛋。

包括南初也有。

只是她身为长辈,是不会放下身段求小辈原谅,便让女儿去屋里,喊他们堂姐吃饭,结果发现屋里没人。

做顿饭。

腰酸背痛。

以前这些活都是南初干。

许母心里憋着火,看她可怜的份上也没过多计较,如今见她走了气的筷子摔在桌上,“不就是不给她买皮鞋,她还学会离家出走了。”

“妈,这大晚上的她会去哪?”许以安心里也有些气,可是想着她一个女孩子家,大晚上在外面不安全,便问了一句。

“她又没钱又没家人能去哪,肯定是又去找刘金花,想要穿她的皮鞋,不管了,我们吃我们的。”许母说完。

便将南初那碗面分给了儿子和两个孙子,心里骂了一句,死丫头,既然脾气大就饿着。

至于南初。

她没有死成。

跳下去的那一瞬间。

就被老地主的孙子给救了上来,冻的全身发抖,连路都走不动,是陆霄骁脱掉棉衣将她裹成粽子扛回了家。

他将她安置在他屋里,又把烧的旺的炭盆给端了进来,还拿来一套干净的衣服和毛巾。

走之前不放心不厌其烦地叮嘱道,“这是我妹妹的衣服你应该能穿,马上换上,我就站在门外,有事喊一声。”

说完准备出去。

南初却红着眼拦在门前。

她看着他,委屈的没有说话。

而是伸手巍巍颤颤地解开了自己的扣子,一颗,两颗,那洁白无瑕的脖子就这样裸露了出来,还有水痕。

“你干啥?”陆霄骁大惊。

南初脱掉棉袄子,觉得它又脏又丑像她这个人一样,便扔在了地上,“你把我从水里捞了出来,对我有肌肤之亲了,你必须对我负责!”

这年月,搂搂抱抱都是乱搞男女关系,要是外人被发现,要么脖子套着破鞋拉去游街,要么被拉去枪毙。

陆霄骁脸色铁青,当时只顾着救人,没想到面前的女人恩将仇报,他咬牙切齿,“我不说,你不说,没人知道我抱过你!”

“你不仅抱了,你还亲了我。”说话间南初又伸手脱掉一件,红色的肚兜衬的身上的皮肤很白。

红白相间,昏黄的灯光照在上面带着些许难以抵抗的诱惑,陆霄骁不是君子,却也不是色胚。

从未看过姑娘身子,他咬牙移开了视线,“我不是亲你,我是在救你,在医学上来说那是人工呼吸!”

话音刚落。

冰冷的身体入怀。

南初双手死死地环着他的脖子不放开,将头埋在他胸口,声音低沉,“我嫁过人,但我丈夫没和我圆房。”

“我为他守身如玉,守了六年的活寡,成了老姑娘,他读大学四年,今天回来了,不仅有了妻子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儿子都三岁了。”

“婆婆却说,我只是他的妹妹。”

“我一无所有,无家可归,也没有家人了,你要是嫌我脏,你推开我,我会穿着自己的衣服离开这里,我是生是死都与你无关。”

“你要是不嫌我脏,今晚就要了我,在我身体上刻下你的印记,让我成为你的女人,让我给你生孩子。”

第3章

陆霄骁没推开南初。

不是他不想,是那满是茧子的手指刚触碰到那抹柔软,烫的他立刻缩了回来,手足无措,连说话都开始变得不利索起来。

“那个……”

“你先放开我!”

“我们有话好好说可以吗?”

“关于你丈夫抛妻另娶,我可以带你去妇联举报他,让他和第三者牢底坐穿,你不能因为一个渣男而和陌生男人那个。”

“这是对你自己不负责。”

“你不要冲动行事,冷静下来好好想想,我可能是坏人,可能是专门打女人的家暴男,也可能是杀人犯,你和我在一起不一定会幸福。”

南初沉默了一下,“你有对象吗?”

陆霄骁愣了一下,“没有。”

“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

“大了。”

“什么?”

“下面。”

“握草!”

“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是男人就行。”南初踮起脚尖,仰着头,笨拙地凑了上去,冰冷的唇触碰到那一抹温暖,便再也没有回头路。

陆霄骁连连后退,直到后背撞在满是土的墙壁上退无可退,只能歪头躲闪开来,“你放开我,我会打女人的。”

“你这个女流氓!”

“唔唔~”

后续的话,堵在唇,淹没在喉。

陆霄骁脑子有些晕乎乎,只听到女人的声音不断地在耳边徘徊,带着哭腔,带着请求,很无助的样子,“给我好不好?”

“好。”

他其实不讨厌她。

那一夜,下大雪了。

南初没有回家,许家没有出来找。

他们一家人阖家欢乐,正围着烧旺的火炉嗑着瓜子,吃着橘子,聊着许以安和姜玉华在城里的生活。

直到第二天。

没人烧水做早饭。

昨晚吃的碗也没人洗。

早就被南初伺候习惯的许母,见这死丫头偷懒不干活,便怒气冲冲地冲进她的房间,正准备大声质问她要闹到什么时候。

双目看着床上躺着的人后愣在了原地,家里没有多余房间,昨晚想着她不在,便将屋子腾出来给两个孙子睡。

儿子只是回来过年,年后就会带着媳妇和孩子回城里,想着就委屈南初几天,但未想过,她回来睡哪。

许母沉默了。

第3章

但并未觉得自己错。

他们白养了南初六年,在吃穿上也从未亏待过她,就为一件小事就闹着离家出走,惯的。

果然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现在的儿媳妇是厂长的女儿,还给他们家生了两个大孙子,又是第一次回家过年,自然不能让她帮忙干活。

还是得把南初找回来干活,村里的刘金花特别爱往这个丫头面前凑,想到这,许母冒着风雪去一趟大队长家。

心里想着自个是长辈,亲自去请她回来,已是放下身段,南初作为一个晚辈就应该顺着她给的台阶下。

而此刻的南初正躺在床上。

她刚醒,双眼正无神地看着破旧的房梁,上面有一只黑色的蜘蛛正吊在一根蛛丝上。

昨夜的荒唐历历在目。

这是她这辈子做的最离经叛道的事情,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为丈夫守身如玉的妻子,贤惠懂事的儿媳妇。

与见一面的男人睡在一起。

明明有种报复的快感,心中却又夹杂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悲哀,眼眶骤红,滚烫的泪水无声地顺着眼角滑落。

她知道。

自己这么做不对,可是她做了。

就像绝望的人,在最后抓住救命稻草,不管不顾,这是她活下来的唯一信念,她忍不住将自己身体缩进一团。

“疼?”耳边传来询问。

陆霄骁醒了,将她搂在怀中。

昨儿他也是第一次,没经验,没轻没重的应该是把她弄疼了,想到这里心里一阵歉意,就更加心疼她了。

疼。

身上疼。

但心更疼。

被家人抛弃、欺骗。

多年积累的委屈在这一刻彻底爆发,覆水难收。

南初感觉自己要溺死了一般,身子颤抖忍不住哭出了声,“对不起,我昨晚不应该强迫你,你明明好心救了我,我还不要脸欺负你。”

“你打我吧,狠狠打!”

“哎呀,我的小祖宗,别哭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家暴。”陆霄骁头疼,他真的不会哄女人,以前都把女人凶走,这招对南初没用。

无奈。

只能耐着性子安慰。

结果越安慰,怀里的女人哭的就越凶,打是不可能打,他这是遇到命中克星了,没有办法的他,都想跟着她一起哭了。

绞尽脑汁都没想出办法,最后只能硬着头皮上阵了,“你说吧,只要你不哭,只要不是杀人放火的事情,你让我干啥,我就干啥行不行?”

南初哭的声音小了,显然在听。

陆霄骁见有效果,来劲了,“实在不行,我把骗你的渣男打一顿,你告诉我,他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

“你打不过他。”南初说道。

“你咋知道我打不过。”陆霄骁不服。

南初哭够了,眼睛肿肿的,脑子也清醒不少,心里也舒服很多,她声音沙哑着说道,“你昨晚连我都推不开,你怎么打。”

“我……”

陆霄骁百口难辩,急了,“我怎么推不开,我只是不打女人,你要不是女人,我早就把你揍成猪头了。”

“对不起。”南初道歉。

“那个,昨晚……我还是行吧?”陆霄骁故意转移了话题,眼神飘忽,不好意思地红了脸,连说话也开始变得结结巴巴起来。

体验感,很差。

但南初没打击他,“很棒。”

陆霄骁有自知之明,“你就哄我玩。”

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跟三岁小孩一样是个幼稚鬼呀,南初认真的想了想说了不伤人的话,“那请陆同志下次再接再厉?”

“好的,首长!”要不是陆霄骁睡在被窝里,都得给她敬礼,终于把小祖宗哄好了,不容易,“南初,今儿,我们去领结婚证吧,我得对你负责。”

“你没有家,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你没有家人,我就是你的家人,我要是骗你,你拿着结婚证去妇联举报我,让我牢底坐穿。”

南初抬眼,看着他。

长得就让人想犯罪的脸,昨儿不管不顾也是这张脸,做了,就得负责,南初不会像许以安一样始乱终弃。

她点了点头,“好,领结婚证,我也得对你负责,我会努力赚钱养你,也会天天给你做好吃的,给你洗衣服,给你生孩子。”

“我会做一个好妻子,爱你,照顾你。”

陆霄骁眼睛一亮,笑了。

他真的捡了一个宝贝,“傻瓜,赚钱是男人的事情,你全做了,那我干什么,以后我们一起赚钱做饭洗衣服。”

“但生孩子我不行。”

第4章

大队长家有些远。

加上下雪后路滑,不好走。

许母走到半道的时候,下坡没看清楚,不小心摔了一跤,疼的她躺在地上嗷嗷叫半天都没有缓过来。

衣服沾着雪也湿了一大半,冷的她直哆嗦,此刻又饿又疼又冷,对南初的怨念更加深了。

家里的儿子儿媳孙子都还等着南初做饭,她不得不从地上费劲爬起来,然后一瘸一拐地继续往前走。

炊烟袅袅。

说明大队长家有人。

走近敲门,出来的正是刘金花。

南初不在她家,许母不信,仗着自家是长辈横冲直撞地进去找,连床下都不放过。

惹得大队长亲自出面,问出了什么情况,事情闹大了,连许以安也被喊了过来。

此刻他才知。

母亲当年并未告知南初,他们的婚事作废,反而让她顶着许家儿媳妇的身份为他又守了四年活寡。

村里姑娘十五岁就开始相对象,最迟十八岁就要嫁人,被这么一闹,南初二十一岁了,都被拖成老姑娘了。

又嫁过人。

怕是以后找不到什么好人家。

许母却不当回事,“这丫头无父无母,我们当初好心收了她,养了这么多年,留在家里伺候我这个老婆子不过分吧。”

“再说了,我真让她走,她能去哪,还不是死皮赖脸地赖在我们家里白吃白住,不是自己生的,果真是靠不住,就为一件小事闹离家出走。”

“妈,你不应该瞒着她。”许以安一直都不喜欢南初,但他摔伤脑子成植物人时,是她冲喜把他从鬼门关拉回来。

更是以妻子责任,日夜照顾他这个病人,甚至在他不能下床的那段日子为他擦过身子,还为他把屎把尿,直到他康复为止。

他应该是感恩她的。

但想到她曾经见过自己狼狈不堪丑陋的一面,又觉得十分不自在,这也就是为何他去上大学后从未回来。

他怕。

怕见着她。

今年回家也是爸妈想见孙子,岳父岳母那边也催他带着媳妇见公婆,四年了,记忆也开始模糊了,想着见面也不碍事。

昨日一见。

确实没什么感觉。

只觉得她瘦了很多,长得也不怎么好看,还莫名其妙地哭了,原以为是为了一双皮鞋,现在看来是因为他不做声地在城里娶妻生子。

母亲此举,让许以安在村里成了抛妻另娶的渣男,他后悔了,早知道会如此就不应该回来。

不回来,那南初还是他在农村的乡下媳妇,会把他的父母、弟弟、妹妹照顾好。

而他不过是多养一个人而已,也花不了两个钱,相当于请了一个保姆帮他照顾家人,很划算。

如今。

只能先把人找到。

南初身上没钱,不可能去城里。

这大冬天的走夜路,怕不是得被冻死。

大队长喊来村里的青年,让大家分头找,但很快就有了消息,说有人看见南初昨晚被陆霄骁带回了家。

那小子,成分不好。

爷爷是地主,爸爸是地主儿子,母亲又是资本家的女儿,纷纷在岁月的长河里被逼死了,就留下三个孩子相依为命。

陆霄骁从小就是混小子,偷鸡摸狗的事情没有少做,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祸害,惹急了,他还敢大晚上套麻袋打人,还让人找不到证据。

他只是一个孩子,大伙也拿他没办法,总不能逼死老的,又去逼死小的,只要不是杀人放火,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加上他是家里的长子,以长哥为父自居的他,小小年纪就开始承担起父母的责任,养着弟弟妹妹,看着也是挺可怜。

但没想到。

他居然敢轻薄许以安乡下媳妇!

大队长带着乡里乡亲来的路上,南初正在屋里洗澡,是陆霄骁亲自烧的热水,又一桶一桶地提进屋,倒进洗澡盆子里。

怕她冷。

还加柴火烧热了炕。

这是她在许家没有的待遇。

烧水废柴,许母不允许她浪费

所以日常洗澡对她而言,是一种奢侈,天热出汗有味的时候,借着洗脸洗脚的水用毛巾擦一下一身就行。

冬天不洗,也不碍事。

连陆霄骁给她的衣服也是全新没穿过的,过年有穿新衣习惯,他攒钱请人给小妹做的,特意做大了些,想着长大一点也能穿。

没想到,南初穿着正合适。

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衣领,遮住了脖子上的暧昧的痕迹,“你把新衣服给了我,你小妹不会生气吗?”

看着她的小动作,陆霄骁吃醋。

他上前一步,伸手从背后将她拥入怀中,在她耳朵上亲了一下,故意发出很大声,“遮着干嘛,怕你前夫看见?”

南初也是初经人事,哪经得起他这般孟浪的行为,腿肚子一软,瘦弱的身子便瘫在他怀中久久起不来。

顿时又羞又怒,“不是!”

“他已有妻,根本不会在乎。”说到这,她眼神不由地黯淡下来,他是她的第一个丈夫,照顾了他两年,又苦苦等了四年。

不爱,那是假的。

马上放下,哪有那么容易。

此刻说不上是不甘,还是报复。

陆霄骁将她衣领扯下,“你要是想报复他,就给他看,让他亲眼看着,自己的前妻被别的男人碰是什么滋味。”

“那样。”

“他就明白你此刻的心情。”

南初抬眼,看着镜中的陆霄骁。

他正笑吟吟地看着她,人畜无害,与昨晚那个被她逼着强上的人没两样,单纯,善良,只是心里隐隐觉得……

他没这么简单呢?

见她不说话,他又拉起她的衣领气呼呼道,“不想给他看就不给,这么委屈巴巴的看着我干嘛,搞得像我欺负你一样。”

“你要记住,是你逼良为夫,你上了我,就得对我负责,说好的,你要赚钱养我,给我做饭洗衣服生孩子。”

“他要是来找你,你不能跟他走抛弃我,那样我会哭的,哭的很大声,我还会去妇联举报你这个女流氓始乱终弃。”

南初靠在陆霄骁怀中,没有动。

闻着他衣服上肥皂的香味,安静的听着他所说的每一句话,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听久了都会感觉一阵酥麻。

好似耳朵被狠狠侵犯,让人想怀孕,胸膛也会无声地震动,让人莫名地感到安心,她说,“陆霄骁,我不会当第三者。”

“我说了会对你负责,就绝对不会抛弃你,你要是真的怕我跑了,那你晚上努力点,让我给你生个孩子。”

得到想要的答案,陆霄骁呲着一口大白牙乐开了花,说话也有底气了,“我可不是那种用孩子才能绑住女人心的渣男。”

“你看看你,好瘦,以后多吃点肉,把身体养的白白胖胖,你晚上强我的时候才有力气,你说对不对?”

“你正经点,现在是白天。”南初羞的抬起握成拳的右手捶打了一下他的胸膛,这男人三句话离不开那事,果真是刚开荤热上头。

“什么,白天也想要,我行,就是不知道媳妇行不行,要不,我们试试?”说着陆霄骁抱着她咬着耳朵便上了床。

第5章

南初!

你个婊子!

原来早和野男人搞上了!

许以安站在窗外,眼眸阴沉。

得知南初顶着他媳妇的身份,在他读大学的四年里一直在乡下照顾他的母亲和孩子,心底生出些许愧疚。

害怕她被村霸玷污,便先大队长等人一步跑来救人,却不想看到这么香艳的一幕。

她居然不要脸不要皮,心甘情愿承欢在一个泼皮身下,任他亵渎,连最基本的妇道都不守了。

下贱的。

跟妓女一样。

他不喜欢南初。

也不承认她是他妻子。

她和别的男人搞在一起,他应该高兴才对,这样她就不用继续赖在许家不走,也不会装可怜纠缠着他,闹着和她圆房。

他结婚了。

也不用给她一个交待。

没有了所谓的乡下媳妇,就不存在抛妻另娶,他对现在的岳父、岳母、妻子、儿子也有一个交待,前途里不会有任何污点。

可他高兴不起来。

还生出一丝不甘心。

胸口莫名地发堵,说不上来是为什么,就是很难受,似有乌云密布怎么都驱散不开。

她原本就是他的女人,他从未碰过她,却亲眼看见她被一个泼皮染指?最重要的是在他还是植物人的时候,她以照顾的名义看光他的身子。

苦涩的味道在嘴里泛滥成灾,心中生出被一个女人背叛的感觉,难受的红了眼,说不出的不痛快。

好似。

她就该为他守身如玉一辈子。

此刻只要他喊一声抓奸,这对狗男女行的苟且之事就会曝光在大众面前无法躲藏。

只要他一口咬死,那陆霄骁就是欺辱女性,安上乱搞男女关系必定没有好下场。

可那样……

南初就毁了。

这世道活着就已经不容易了,她又是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要是真的毁了名声,可想而知,以后日子有多艰难。

就像旧时代的可怜女子,被逼着为娼,最后就算从了良,在世人眼里还是妓,是肮脏、下作、丑陋的代表。

被亲人嫌弃,被世人唾弃,命好的遇良人暂且能安度一生,命不好的被继续糟蹋,染了脏病,甚至走上绝路跳了井。

他不想南初和那些女人一样,被世道硬生生逼死,也不想让外人知道后笑话,他曾经有过这么一个肮脏不堪的乡下媳妇。

唯有陆霄骁死。

才能保她清白一世。

在瞬息之间许以安想了很多,他忍住破门而入杀了他们冲动,默不作声地转身离开,在半道拦住了找来的大队长等人。

南初不知,许以安来过。

她被陆霄骁带着走出了家门,今儿他们要去领结婚证,他怕她冷着,特意给她戴上了他的帽子和围巾。

但上面有他的汗味,南初撅嘴。

见她嫌弃,陆霄骁不生气,还在笑,笑意直达眼底藏都藏不住,那模样就跟隔壁那抢到骨头的狗崽子,咧开的嘴没合拢过。

他闻了闻,确实有一点点汗味,没严重到熏死人地步,只能耐心解释,“乖,家里没新的,路上先将就着,去城里给你买新的好不好?”

“好吧。”南初妥协。

见他笑,她也笑,心里甜滋滋。

他宁愿自己挨冻,也不愿她冷着。也不是不愿意给她最好,只是现在没有。如此一想,自家男人的汗味还是能忍一忍。

与许家比较,她大冬天冷水洗衣服不仅没有人担心,许母怕她烧热水浪费柴火,怕水用完了来不及挑。

至于许以安从不拿正眼瞧她,从不给她好脸色,从不关心她是否冷着饿着,对她的厌恶表现的淋漓尽致。

南初是个人。

她也怕苦,也怕被辜负。

每次都忍受不下去的时候,是刘金花不知从哪学来的鸡汤,天天在耳边念叨拨开云雾见天日,守得云开见月明。

说她不悔的付出和苦苦的等待,都被老天爷看在眼里,迟早都会有回报,她以前不信,如今看着面前的男人却信了。

其实村里后生结婚,请亲戚朋友父老乡亲来家里随便吃顿饭热闹一下就行,南初和许以安当初就是这么办的。

可这次她是铁了心想要摆脱许家,陆霄骁也怕媳妇被许家抢回去,于是二人一拍即合,酒席可以不办,结婚证必须领。

只要领了证,他们就是法律保护的夫妻,连户口也得从许家迁到陆家,到时候天王老子来了也别想拆散他们。

许是死过一次,南初也想开了。

这天下的好男人遍地都是,真的没必要在许以安这一棵树上吊死,与其让他们后悔,不如过好自己小日子。

至于陆霄骁是不是好人?南初不知。

但能在大冬天跳河救下一个陌生人,说明是个爷们,生命旦夕之间至少靠得住!要是靠不住也没有关系,离婚换一个就行。

她这么说的时候,陆霄骁一脸不爽。

可男人说再多承诺也只是画大饼,没意思。

他这个人比较实务,为了表示自己不是许以安那种渣男,便将家里所有藏钱位置告知,藏的位置还多。

可谓是狡兔三窟。

给自己留了不少退路。

还说什么男人有钱就变坏,但家里有一个媳妇管钱,他想出去浪也没有一个子,自然也就浪不起来,就不存在乱搞。

按照流程,领结婚证先去村里打证明,却不想这一路他们很顺畅,村支书二话不说,拿起章就给他们盖了。

陆霄骁又从旁人家借来二八大杠,让她坐在后座上,让她双手抱着他腰,让她脸贴着他背就不怕被冷风吹。

就跟当爹的照顾小孩,极有耐心。

两个人就这样向着城里出发,南初整个人贴着陆霄骁的背上,今天领结婚证,要拍结婚照,所以他也换上新衣服。

衣服上没汗味,只有一股淡淡地肥皂味,闻着的时候莫名地让人觉得很安心,可不知为何南初心里一直感到惴惴不安。

很怕。

怕这幸福如泡沫幻影。

她一夜未归,许家不曾有人找来,心里不由地生出一丝悲凉,狗处久了都有感情,却不想这人比不上狗。

昨晚还想着死了让他们后悔去,现在觉得可笑至极,这世界上没有谁离不开谁,她死了,许以安会带着妻儿继续在城里生活。

婆婆有了两个大孙子,可以尽情地享受着天伦之乐,小叔子小姑子也长大了,他们也要去追逐属于他们的人生。

而她在这个家庭里所扮演的角色,不过是一个免费而又尽心尽力的老妈子,也就是城里人所说的保姆。

进了城。

二人直奔照相馆。

老师傅眼睛毒的很,他一眼看出他们是结婚的新人,笑着恭喜的时候夸他们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顺便提议。

可以多换几套衣服拍。

随着改革的春风吹响,整个社会都开放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追求美,学那劳什子西洋人穿什么西装和婚纱,说拍结婚照好看。

他便找熟人,弄了不少来。

店里西装的款式少,看着大同小异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但婚纱设计却大胆很多,各种风格不说,颜色五花八门红的绿的紫的都有。

拍的多,衣服就免费穿。

对于婚纱南初真的很心动,但没行动,若不是遇到陆霄骁,她现在还穿着破袄子,今儿能穿上新衣服还是人家亲妹妹的。

结婚照而已,有一张就行。

她终还是咬牙坚持,拒绝了老师傅诱人的提议,拉着陆霄骁的手臂坐在了凳子上。

现在的她无依无靠身无分文,不求什么大富大贵、吃香的喝辣的,只求有这么一个靠得住的人能给她避一下风雨就行。

她不敢奢求太多。

也不想浪费陆霄骁的钱。

陆霄骁也是无父无母,身为长哥还要养活弟弟妹妹,身为他的妻子,从要嫁给他那一刻起就得为未来作打算。

随着“咔嚓”一声,这一刻被定格。

南初看着镜头笑,眼底皆是幸福满足,他和许以安都没有拍过结婚证,这也是她的第一次。

陆霄骁看着南初,眼中的爱意随风起,似卷起那片漂泊在外的落叶,怎么也不肯离去。

老师傅眉眼笑弯,多拍了两张。

洗照片需要时间,不急就一两天后取,着急就得另外加钱,这次南初没来得及阻止,陆霄骁财大气粗就交了钱。

让老板加急。

他急着去领结婚证。

老师傅表示明白,但再急也得等一个小时才能取照片,这期间他们可以出去吃个饭,或者去供销社买点结婚用的东西。

这一大早赶来,腹中空空。

被这么一提醒,南初这才后知后觉很饿,从昨儿起,她就没吃东西,是受到的打击太大,悲伤过度忘了,也是一夜劳累忘了。

以前许母老是说家里很穷,家里人多粮食少,让她少吃点,每次她做好饭的时候便让她干这干那,等她忙完上桌就剩下残羹剩饭。

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让她饿习惯了,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却不想陆霄骁大惊小怪想起没吃东西。

拉着她。

直奔国营饭店。

走路都嫌太慢了,还要跑着去。

也不问她要吃什么,扯着嗓子对着窗口里的大姐报了一连串,如此南初面前摆了一大桌。

放眼望去五花八门,有饺子、茶叶蛋、面条、包子、油条、豆浆、稀饭、糖油饼……

陆霄骁拿起筷子递了过来,“我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便都点了,你喜欢吃啥就吃啥,吃不完的我来解决。”

四周很嘈杂。

大家一边吃一边唠嗑。

南初仿佛听不见一般,直勾勾的盯着陆霄骁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莫名地鼻子一酸,红了眼。

她问,“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滚烫的泪水,无声滑落,她不是父母亲生被赶出家门,她无依无靠是个孤女,许家一直看不起她。

她从来不相信这世间有无缘无故的好,她相信只要她肯付出便能换回等价的尊重,但陆霄骁却打破了她的坚信。

原来。

不付出也会得到爱。

陪伴六年也比不上他们在一起的一天。

见她又哭了,陆霄骁一个头两个大,嘴里又开始念念有词,“我的小祖宗诶,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欺负你了。”

“乖,别哭了,你是我媳妇,我不对你好,我对谁好?再说了不对你好,你跑了,不对我负责怎么办,我岂不是亏了。”

“不跑。”南初破涕为笑。

她男人这么好,傻子才跑。

陆霄骁重新拿了一双干净的筷子,夹了一个饺子放在她的碗里,“不跑就对了,来,多吃点,养胖胖。”

“好。”南初吃饺子。

吃着吃着,便想到了昨儿,许母让她包饺子给许以安和他妻儿吃,她没做就跑了,也不知道他们最后有没有吃到。

但那不重要。

重要的是她现在吃到了,还不用自己做,想到这里心里一阵痛快,心情好,便多吃了几口,直到打饱嗝了。

陆霄骁没吃,还在投喂。

南初怕被活活撑死,赶忙将剩下的全部推在他面前让他吃,服务员站在不要浪费粮食的标语下,眼神不友好地看着他们。

啪啪~

陆霄骁胃口很大,埋着头,三两下搞定她吃剩的食物,吃完那小腹都没变化,这点吃食显然不够他卡牙缝。担心浪费粮食的南初,看着桌上吃光的碗盘目瞪口呆,旁边的服务员也一脸不甘的走开,手痒痒想揍人,结果失望了。

吃饭。

用了二十多分钟。

距离取照片还早,陆霄骁便又拉着南初去了供销社,直奔帽子围巾的地方,他答应的事情绝对会做到。

过年,肯定要红色的。

便挑了红色毛线针的围巾,至于帽子不用挑好看,注重保暖就行,陆霄骁似怕自己帽子围巾汗味熏到她,脱的那是一个麻利。

换上新的问,“没汗味了吧。”

南初点头,“没了。”

陆霄骁双耳冻的通红,便戴上了自己的帽子和围巾,有些湿,显然是南初出汗沾上了,可是他不嫌弃。

媳妇出的汗,香的!

两人又去了衣服店,妹妹新衣没了,得重新给她买,要不然过新年没新衣,会哭鼻子,当哥哥的可受不了看她委屈样。

陆霄骁还想给南初买,她拒绝了。

过完年就开春了,天气也就跟着暖和,有一套衣服过冬就行,没必要这么浪费。

换洗没衣服。

以前旧衣服将就着穿。

这钱还得留着以后过日子。

媳妇这么省钱,让他这个即将为人夫的男人没成就感,赚钱为啥,就是为了花,不花留着也不能生崽崽呀。

也是。

不是自己的钱。

别人问也不好意思伸手白要。

陆霄骁明白问题的关键后,不由分地往南初兜里塞了一大把钱,再次财大气粗的表示,让她想要什么自己买。

南初笑笑,没拒绝。

她想说,这一天,是她最幸福的时刻,如果可以的话,她想永远停留在这一刻,和面前的男人永不分开。

可是。

他们还是走散了。

到了取照片的时间,陆霄骁说结婚了,就算不办酒席,也得按照传统准备一套全新的喜被回去,寓意在一起一辈子。

便让她去取照片,他去买喜被。

明明只是一条街隔着,用不了几分钟,可是当她将照片取到手,看着照片中的人傻傻地望着她笑时。

陆霄骁,失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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