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 员工加油作业中竟不穿防静电鞋
发布时间:2025-08-26 14:11 浏览量:1
近日,笔者跟随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某加油站检查时,看到一名员工在加油作业时,戴了防静电手套却未穿防静电鞋(见上图)。
对此,加油站负责人称,加油站为员工发放了防静电手套和防静电鞋。
“加油站空气中会有少量汽油挥发出来的易燃油气,小小的静电火花,很有可能瞬间点燃这些油气,引发火灾等事故,一定要小心!”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并检查加油站的隐患自查自纠、劳保用品发放等台账。
“劳保用品的发放领取记录不全,你们到底有没有发防静电鞋?”执法人员问。“这个肯定发了,也记录了,我找找……”加油站负责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劳保用品发放领取记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既然检查着装是否规范,就应全面检查;既然发放劳保用品,就要认真登记……”执法人员指出。
“是我们疏忽了,我们马上整改。”加油站负责人表示。
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加油站立即进行整改。
编后
加油站为典型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经营场所,其使用、储存、经营的柴油、汽油均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明确列管的危险化学品,这些油品具有高度易燃性、易爆性(蒸气爆炸)和挥发性。
加油站的卸油作业、加油作业过程均伴随着高风险。其中,加油作业中的静电风险最为明显,油品流动、人员衣物摩擦、车辆本身都可能产生静电,油品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静电火花一旦出现,极易点燃这些混合物。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GB13348—2009)规定,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加油站作业安全规范》(AQ3010—2022)指出,作业区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静电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外露穿着物(包括鞋、衣物)应具防静电或导电功能,各部分穿着物应存在电气连续性,地面应配用导电地面。在气体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属0区和1区工作时,应佩戴防静电手套。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各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加油作业过程中,只有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严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才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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