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真!成都地铁“鞋面偷拍”的误会,让一个90后男人折腾了3年!
发布时间:2025-09-09 16:33 浏览量:1
谁能想到呀?成都地铁里一场“鞋面偷拍”的误会,让一个90后男人折腾了3年!
从2023年6月的晚上,到2025年9月的二审,他从“追风小叶”变成“追风老叶”,头发白了几根,工作没了,女友分了,只为讨一个“不是小偷”的说法。
2023年6月11日晚9点,何先生和高中同学聚完餐,独自坐地铁从犀浦到世纪城。列车到高新站,上来一对老夫妻,他赶紧让座,自己站在扶手柱旁。
过了会儿,列车到火车南站,远处两名女子突然喊:“你是不是在偷拍?鞋子闪绿光,有摄像头!”安全员冲过来架住他胳膊,问怎么回事。
两名女子一个30岁戴帽子穿裙子,一个20多岁穿短裤,说他鞋带前端闪绿光,看到后就关了。安全员喊来乘务员,列车到孵化园站,他和两女子下车,安全员让他靠墙站着,脱右脚鞋子,不让他碰。
后来民警来了,戴手套查他的鞋子,左右脚都翻遍了,没发现摄像头。民警说,是站台广告牌的光折射在鞋子上,列车动时光才闪,停下就没了,两女子误会了。
可两女子一点都不尴尬,还拿手机给朋友发语音:“给你们吃个瓜……”民警调解时,戴帽子的女子就说一句“帅哥对不起”,转身就走,何先生说“这道歉比没说还难受”。
事发后,他收集了监控、民警笔录、网友证言,把两女子和成都地铁告上法院,要求登报道歉、连续10天在地铁站读道歉声明,赔偿5万精神抚慰金。
2023年11月1日开庭,12月12日一审判决:两女子当时的质疑有正当性,但方式不妥;误会影响小,她们已经道歉,且后续影响是他自己发网贴扩大的,不构成侵权,驳回诉求。
他不服,上诉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法院调解了6次,两女子只露过一次面,之后就躲着。去年五月,两女子通过媒体发声明,却把2024年写成2013年,名字也没写全,他说“这不是道歉,是嘲笑”。
2025年9月8日,二审终于开庭。他穿着白上衣戴眼镜,和律师一起到庭,两女子也来了,但全程遮遮掩掩,不肯面对媒体镜头。庭审到下午6点,法官没当庭宣判,说择期再出结果。
为什么他坚持3年?
① 他说,那天晚上全车厢的人都盯着他,像看小偷,他脱鞋子时手都在抖,那种屈辱这辈子都忘不了,他要把“小偷”的帽子摘下来;
② 他想让两女子知道,随便冤枉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一句“误会”就能算了;
③ 他希望以后再有人遇到这种事,能有地方说理,不用像他一样耗3年。
这件事早不是个人恩怨了,它像一面镜子,照出社会对“诬陷”的容忍度。有人说女子是“紧张过度”,但紧张不是诬陷的理由;有人说他“太执着”,但执着是因为没人给他一个像样的道歉。
女性安全是大事,但不能以牺牲无辜者的尊严为代价。要是诬陷的成本太低,明天可能是你在地铁上让座,被人指认“偷拍”;后天可能是我在公交车上扶老人,被人说“想碰瓷”,谁都逃不掉。
有网友说:“央视发声!地铁诬告二审结束,被告女依旧逍遥法外,诬告没代价吗?”这句话戳中了很多人的心——要是诬告不用担责,那谁还敢在公共场合做好事?
我觉得他的较真特别棒。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用3年时间讨说法,但正因为有他这样的人,规则才会慢慢变公平。要是换成我,可能也会像他一样,哪怕耗上几年,也要把“清白”两个字找回来。
这事你怎么看?你觉得他耗时3年维权值得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选择隐忍还是讨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