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穿高跟鞋面馆摔骨折,却要老板赔21万,判决引巨大争议!
发布时间:2025-10-14 11:04 浏览量:2
近日媒体曝光了一起事件,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争议,湖南岳阳有一名女子,去面馆就餐的时候,因穿的是高跟鞋,一不小心在面馆里面给摔伤了,被送医检查造成骨折!
她当时在面馆里面消费6元钱,但因摔伤,就把责任归咎于面馆,将老板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1万元,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引发网友巨大争议。
原来在事发当天,该名女子穿着高跟鞋,到面馆点了一碗6元钱的素面,但是在返回座位的时候,经过店内玻璃推拉门的台阶处时不慎摔倒。
这一跤可摔得不轻,到医院检查,发现左髌骨骨折,术后被鉴定为10级伤残,需要休养180天,护理90天。
她将此事归责于面馆,认为面馆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因为自己就是在这摔伤的,因此要求老板进行赔付,但是老板并不认可她的说法,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而且当时还穿着高跟鞋,这本来存在不安全因素,怎么能将责任归咎于他人呢?
双方争执不下,根本谈不拢,于是女子将餐馆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21万元。
就在近日,岳阳华容县法院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女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餐馆负15%的责任,赔偿3万余元。
那么从法院的判决来,餐馆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需要承担次责,赔付对方3万余元。
女子只是点了一碗6块钱的,却要索赔21万元,这是否合理?
于情于理,这都是不合理的,虽然她是在面馆里摔倒的,主要责任还是在于自身,就算餐馆要承担次要责任,也无需赔付如此高昂的费用,法院也不支持她的诉讼请求,最终判赔3万余元。
法院的判决,引发网友巨大争议,不少人表示,这完全是女子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怎么能让餐馆来承担15%的责任呢?还要赔付她3万余元。
有人觉得她简直是狮子大开口,哪怕餐馆存在一定的过错,也没有义务赔付21万元吧!
总之有不少网友质疑,为什么需要餐馆负责?如果她不穿高跟鞋,是不是就能避免了?餐馆里面的楼梯也没有坑坑洼洼,更不是故意为之,就判15%的责任,是不是每个人去那里摔倒了?都需要赔钱?
也有人调侃,“高跟鞋厂家负次要责任。”
“恶意诈骗,女子应该对餐馆进行赔付。”
“如果是在马路上摔倒了,那么需要找谁赔?”
“跟餐馆有什么关系?赔偿15%的依据是什么?”
总之法院的判决,引发网友强烈争议,不少人表示,餐馆根本没有义务进行赔偿,女子应该负全部责任。
法院之所以让餐馆承担15%的责任,是认为餐馆室内的斜坡处,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有网友表示,为了避免争端,商家应该竖立提醒标志,比如在楼梯或者斜坡处挂一块“小心滑倒”的牌子!
在这起事件中,判决结果引发了巨大的争议,很多人都认为,该判决有失公正公平,餐馆不应赔付这么多钱。
其实法官的判决是合法律规定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经营场所需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证义务,面馆的斜坡处存在隐患,未完全尽到义务,但是本身有过错的(女子穿高跟鞋说话是主要原因)可以减轻对方的责任!
在责任划分上,法官并未让面馆承担无限责任,也未让女子自行承担全部损失,这体现了“权责对等”的法律原则。
从司法实践来看,类似的案件,法院通常会结合双方过错比例划分责任,女子占85%,商家占15%的比例,是对合理注意义务与安全保障义务的平衡划分。
网友们从情感层面出发,觉得餐馆赔付3万元很冤枉,但是从法律逻辑来看,判决合法合理。
因此商家,有规避风险的义务,同时对于个人而言,更要万分的小心谨慎,最好不要穿高跟鞋,出入容易摔倒的地方。
对于此事,大家又是怎么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