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妻子鞋里放定位器发现其出轨,丈夫两刀杀死妻子出轨对象

发布时间:2026-01-10 00:13  浏览量:3

在妻子鞋里放定位器发现其出轨,丈夫两刀杀死妻子出轨对象

鞋内藏定位器监听妻子,目睹牵手后持刀致命:一场婚外情引发的致命报复与司法终裁

信任崩塌的婚姻里,猜忌往往会滋生出毁灭性的恶意。近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人陆某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对其判处无期徒刑的原判。这起案件的背后,是一段由猜忌、监听、报复串联起的悲剧:陆某因怀疑妻子黄某出轨,在其鞋内放置监听定位器,在听到亲密声响并目睹妻子与他人牵手后,持刀连捅对方两刀致其死亡,最终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沉重的法律代价。

时间回溯至2024年6月,这场悲剧的导火索早已埋下。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陆某与妻子黄某的婚姻关系彼时已出现裂痕,陆某因长期怀疑黄某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内心积怨已久。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陆某竟采取了极端且侵犯隐私的手段——在黄某的鞋内秘密放置了一台带有监听功能的定位器,以此监控妻子的行踪与言行。

定位器的监听功能,成为了点燃陆某情绪导火索的火星。陆某在供述中称,他通过定位器的声控防盗功能,清晰听到了妻子黄某与一名陌生男子的亲密对话,这让他瞬间陷入情绪崩溃。猜忌被证实的愤怒与屈辱感交织,让他当即产生了要“教训”这名男子的想法。而这名与黄某产生亲密接触的男子,正是本案的被害人庄某。

2024年6月16日,这场蓄谋已久的报复行动正式上演。当天中午,陆某通过定位器实时监测到,黄某正与庄某在一起。复仇的念头彻底占据了他的理智,他迅速找出一把提前准备好的剔骨刀,将其放置在自己电动车的后尾箱内,做好了随时动手的准备。随后,陆某便骑着电动车,依据定位器显示的实时位置,一路追踪二人的行踪。

当日下午6时许,夕阳西下的深圳市宝安区某路段,原本该是静谧祥和的散步时光,却成为了悲剧发生的现场。陆某根据定位精准找到目标地点,远远便看到黄某与庄某手牵手并肩散步,亲密的姿态再次刺激了陆某敏感的神经。积压的愤怒瞬间爆发,陆某毫不犹豫地停下电动车,从后尾箱中抽出剔骨刀,径直朝着庄某冲了过去。

毫无防备的庄某,首先遭到了来自背后的致命一击。陆某冲到庄某身后,挥刀对着其背部狠狠捅下一刀。锋利的剔骨刀刺入身体,庄某剧痛难忍,下意识地转过身来,而陆某并未停手,又趁着庄某转身的间隙,再次挥刀朝着其身体捅去。两刀过后,庄某身体晃了晃便直直倒地,鲜血瞬间染红了身下的路面。目睹这一幕的黄某,想必早已吓得魂飞魄散,而施暴后的陆某,在情绪稍有平复后,主动拨打了报警电话,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的处理。

尽管救援人员随后赶到,但庄某因伤势过重,最终未能挽回生命。后续的法医鉴定报告显示,庄某系锐器作用于胸腹部,导致左肺、胸主动脉、胃、右肾、横结肠等多处重要脏器破裂,最终因大出血死亡。这份鉴定报告清晰地揭示了剔骨刀造成的致命伤害,也印证了这起报复行为的残忍程度。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陆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随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案件进入一审程序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法院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核查,确认了陆某放置定位器监听、提前准备凶器、持刀捅刺庄某致其死亡的全部犯罪事实。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因婚姻情感纠纷,持管制刀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严惩。同时,法院也注意到陆某存在自首情节——其在捅刺被害人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此外,被害人庄某与被告人陆某的妻子黄某存在不正当两性关系,对本案的引发负有明显责任,这一情节也可以作为酌情对陆某从轻处罚的依据。综合考量全案事实、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一审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陆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作出后,陆某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陆某及其辩护人认为,本案系因婚姻家庭矛盾引发,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且陆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一审判决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从轻改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对该案进行了全面审查。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针对陆某及其辩护人的上诉理由,二审法院逐一作出回应:其一,陆某使用杀伤力极强的剔骨刀,连续捅刺被害人背部、胸部等要害部位两刀,伤害故意明显,且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二,被害人对本案引发负有明显责任以及陆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原判已经充分考量并据此对陆某作出了从轻处罚,二审再以此为由要求从轻处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三,陆某及其家属虽有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的意愿,但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且被害人家属明确拒绝接受赔偿,因此不能据此再对陆某酌情从轻处罚。基于上述理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陆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截至目前,该二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陆某将在监狱中度过漫长的刑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终身的代价。而这起案件留下的,不仅是两个破碎的家庭——庄某的家庭失去了至亲,陆某的家庭也因这场悲剧分崩离析,黄某更是将在无尽的愧疚与痛苦中度过余生,还有值得全社会深刻反思的多重警示。

首先,婚姻的维系应以信任与忠诚为基石,任何一方的背叛行为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后果。在本案中,黄某与庄某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是引发这场悲剧的直接导火索。婚姻关系中,忠诚是法定义务也是道德准则,一旦突破这一底线,不仅会摧毁夫妻间的信任,还可能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暴力冲突。对于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秉持理性沟通的态度妥善解决,若确实无法维系,也应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等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而非以背叛的方式逃避或伤害他人。

其次,面对情感纠纷,情绪管控与理性处置至关重要,暴力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陆某在发现妻子可能出轨后,没有选择与妻子沟通核实,也没有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反而采取了监听隐私、持刀报复的极端手段。从放置定位器的猜忌,到听到亲密声响的崩溃,再到目睹牵手后的冲动行凶,陆某的每一步选择都偏离了理性的轨道。他误以为“教训”对方就能宣泄愤怒、挽回尊严,却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也彻底葬送了自己的人生。这一案例警示我们,无论遭遇何种情感挫折,都应保持基本的理智,尊重他人的生命权和合法权益,学会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矛盾,而非被情绪裹挟,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再者,公民的隐私权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非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本案中,陆某为监控妻子行踪,在其鞋内放置带有监听功能的定位器,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黄某的隐私权。在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让监控手段变得更加隐蔽,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侵犯他人隐私。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无论出于何种目的,非法监听、监控他人的行为,都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最后,司法公正为社会公平正义保驾护航,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一审法院综合考量案件事实、情节作出的量刑判决,到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都充分体现了我国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即使案件存在被害人过错、被告人自首等从轻处罚情节,司法机关也会在法律框架内作出公正裁决,既不会忽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会纵容任何危害社会秩序、侵犯他人生命权的犯罪行为。这一判决结果也向全社会传递了明确的信号: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以身试法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一场因婚外情引发的悲剧,最终以两个家庭的破碎和一名被告人的终身监禁落幕,留下的是无尽的唏嘘与深刻的警示。婚姻需要忠诚与包容,纠纷需要理性与法治,隐私需要尊重与保护。唯有坚守法律底线、秉持道德准则,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让每个家庭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安稳前行。